2017年

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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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鼎泰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计划实施情况的公告

2017-01-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52 证券简称:鼎泰新材 公告编号:2017-011

马鞍山鼎泰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计划实施情况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马鞍山鼎泰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月24日收到公司股东中科汇通(深圳)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汇通”)的《股票减持计划实施情况的通知》。公司于2016年8月4日披露了《关于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6-54),公告中披露了中科汇通的股票减持计划。现将中科汇通股票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2、股东误增持股份情况

3、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含误增持买入后净变动):

二、 其他相关说明

1、中科汇通在执行减持计划期间,于2016年10月19日因工作人员操作失误买入2,700股,均价为54.00元/股。中科汇通于2016年10月20日向上市公司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情况说明函》对误买入行为进行了说明,按照2016年10月19日中科汇通卖出股票的最高成交价格54.929元/股计算,本次短线交易收益金额为2,508.30元,上市公司董事会已经将其收回。中科汇通于2016年10月25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马鞍山鼎泰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中科汇通(深圳)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的监管函》(中小板监管函【2016】第182号)。

2016年10月21日,上市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短线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68)。中科汇通在上述公告中承诺“将自觉遵守《证券法》第47条关于禁止短线交易的规定,自最后一笔买入公司股票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卖出公司股票,自最后一笔卖出公司股票之日起六个月内不买入公司股票。”

上述误买入行为的发生是由于偶然的操作失误所致。中科汇通对此次误买入行为表示歉意并深刻反省,已要求相关人员加强学习法律法规,同时进行了内部控制流程的改善,通过加强内部管理、优化交易设置安排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2、除上述误买入行为外,中科汇通实施本次减持计划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细则的规定。

3、本次减持计划的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8月4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刊登的《马鞍山鼎泰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6-54),本次股东减持遵守了其相关承诺。

4、中科汇通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未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未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5、本次减持计划完成后,中科汇通直接持有鼎泰新材14,456,200股。根据中科汇通于2017年1月23日提交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由于上市公司新增发股份上市的影响,中科汇通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比例被动稀释至0.35%,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特此公告。

马鞍山鼎泰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七年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