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926 证券简称:杭州银行 公告编号:2017-009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2月1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2月10日 下午14点 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庆春路46号杭州银行大厦五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2月10日
至2017年2月1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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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选举刘峰、邢承益、王洪卫、范卿午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以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为前提。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前述议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决议公告和本次股东大会通知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进行披露。各议案具体内容将在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中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20-25、27-28、30、33。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12、20-25、27-3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3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澳洲联邦银行、杭州市财政局、杭州市财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红狮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上城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杭州余杭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浙江恒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审计局)、杭州市江干区财政局、杭州市下城区财政局、杭州市西湖区财政局。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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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或其它有效单位证明的复印件、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件、能够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或其它有效单位证明的复印件、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
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
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可以通过传真或亲自送达方式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时间
2017年2月7日(星期二)-2月8日(星期三)
上午9:30-11:30,下午14:30-16:30
(三)登记地点
浙江省杭州市庆春路46号杭州银行大厦27楼
(四)会议现场登记
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未提前办理登记手续而直接参会的,应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前,在会议现场签到处提供本条规定的登记文件办理登记手续,接受参会资格审核。
六、 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庆春路46号杭州银行大厦27楼
邮政编码:310003
联 系 人:沈女士
联系电话:0571-87253058、85151339
传 真:0571-85151339
(二)出席会议现场的人员需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出示能够表明其身份的相关证明文件,验证入场。
(三)与会人员交通、食宿及其他相关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月2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2月10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信息: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联系方式:
法人股东
委托单位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营业执照或其它有效单位证明的注册号:
个人股东
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信息: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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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