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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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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2017-01-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529 证券简称:山东药玻 编号:临2017-002

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1月14日以书面和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17年1月24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9人,本次会议有效表决票数为9票,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柴文先生召集并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全体参加表决的董事一致同意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七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529 证券简称:山东药玻 编号:临2017-003

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1月14日以书面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17年1月24日下午在公司研发大楼六楼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名,现场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周在义先生召集并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全体参加表决的监事一致同意做出如下决议:

一、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根据《证券法》等有关规定,对董事会提出的“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的议案”进行了审核,并出具如下审核意见:

公司本次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监事会根据《证券法》等有关规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决议。

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一七年一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529 证券简称:山东药玻 编号:临2017-004

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

募投项目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非公开发行普通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030号)核准,采用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6,174,862股,每股发行价格14.6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75,999,979.68元,扣除承销保荐费及其他发行费用共计10,960,000.00元后,净筹得人民币665,039,979.68元。其中人民币46,174,862元为股本,人民币618,865,117.68元为资本公积。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达发行人账户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上会师报字(2016)第5381号验资报告。截至2016年12月8日止,公司实际收到人民币666,499,979.68元,此款为本次募集资金额675,999,979.68元扣除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保荐暨承销费9,500,000.00元后的款项。

二、非公开发行预案对募集资金投向的承诺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三、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为了把握市场机遇,尽快完成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先期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截至2016年12月8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金额为18,172,457.39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四、置换募投资金的实施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8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金额为18,172,457.39元;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公司拟以募集资金人民币 18,172,457.39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2.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17年1月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8,172,457.39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3.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符合公司实际发展需要,预先投入金额已经注册会计师鉴证,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监事会同意公司以本次募集资金18,172,457.39元置换公司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4.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资金置换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利用率,降低财务成本,符合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以本次募集资金18,172,457.39元置换公司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5. 注册会计师出具鉴证结论

2017 年 1月 24日,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上会师报字(2017)第0114号),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符合上海证券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截止2016 年12月8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

6.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山东药玻本次以募集资金人民币18,172,457.39元置换公司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置换的资金金额已经过会计师事务所审核,并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因此,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18,172,457.39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无异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4.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上会师报字(2017)第0114号);

5、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省药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一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529 证券简称:山东药玻 编号:临2017-005

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

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7年1月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含)的银行理财产品及其他金融机构保本型理财产品。以上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具体实施和履行相关程序。

一、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证监许可[2016]2030号),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6,174,862股,每股发行价格14.6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75,999,979.68元,扣除承销保荐费及其他发行费用共计10,960,000.00元后,净筹得人民币665,039,979.68元。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达发行人账户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上会师报字(2016)第5381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投入、暂时闲置情况

(一)截至2017年1月24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截至2017年1月24日,减需要从募集资金中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的18,172,457.39元后,加产生的利息700,700.00元后,尚未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647,568,222.29元(含利息收入)。

根据募投项目推进计划,近期公司的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一)资金来源及投资额度

公司拟对最高额度不超过6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分期开展、滚动使用。

(二)理财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含)的银行理财产品及其他金融机构保本型理财产品,不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产品。

(三)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四)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由公司董事长负责实施,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五)信息披露

公司在每次购买理财产品后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该次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期限、收益等。

(六)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理财产品发行主体不得存在关联关系。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购买标的为银行理财产品及其他金融机构保本型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也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风险可控。

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度进行低风险的投资理财业务,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同时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同意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授权董事长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17年1月24日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

七、 上网公告文件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二)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会议决议公告;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四)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