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17年1月24日,控股股东刘载望先生增持公司股份500,000股,增持金额为5,168,142元。本次增持后,刘载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89,307,86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07%。
● 本次增持后,刘载望先生关于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已实施完成。
● 自2016年4月14日至2017年1月24日,刘载望先生在二级市场累计增持公司股票1,026,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9%,累计增持金额11,218,591.40元。增持完成后,刘载望先生持有公司股票比例为25.07%。
2017年1月24日,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控股股东刘载望先生的通知,其增持计划已经实施完成,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情况
2017年1月24日,刘载望先生增持公司股份500,000股,增持金额为5,168,142元。本次增持实施前,控股股东刘载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88,807,86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03%;本次增持后,刘载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89,307,86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07%。
二、增持计划具体情况
(一)增持计划具体内容
公司控股股东刘载望先生拟自2016年4月14日起6个月内, 若公司股票价格不超过18元/股,刘载望先生将在二级市场择机增持。刘载望先生计划累计增持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4月14日披露的临2016-022号《江河集团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二)增持计划延期
2016年10月12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刘载望先生的通知函,鉴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且为了更好的实施本次增持计划,控股股东拟将增持计划期限延长6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10月13日披露的临2016-056号《江河集团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延期的公告》及10月14日披露的临2016-057号《江河集团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延期的补充公告》。
(三)增持计划完成情况
根据前述增持计划,自2016年4月14日至2017年1月24日,刘载望先生在二级市场累计增持公司股票1,026,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9%,累计增持金额11,218,591.40元。增持完成后,刘载望先生持有公司股票比例为25.07%。
截至本公告日,控股股东刘载望先生关于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已实施完成。
三、本次增持行为履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四、控股股东在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未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五、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持续关注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月24日
股票代码:601886 股票简称:江河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7-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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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完成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