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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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亚国际品牌管理(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提示公告

2017-01-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宣亚国际品牌管理(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宣亚国际”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24号文核准,招股说明书及附件披露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中证网,网址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址www.secutimes.com;中国资本证券网,网址www.ccstock.cn),并置备于发行人、深圳证券交易所、本次发行股票保荐人(主承销商)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住所,供公众查阅。

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申购、缴款等环节有重大变化,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

1、本次发行采用直接定价方式,全部股份通过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不进行网下询价和配售。本次发行价格为16.14元/股。

2、投资者在2017年2月3日(T日)进行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本次发行网上申购日为2017年2月3日(T日),网上申购时间为9:15-11:30,13:00-15:00。

3、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进行新股申购。

4、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宣亚国际品牌管理(北京)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定价发行摇号中签结果公告》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17年2月7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无效处理的股份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5、当出现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6、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6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申购。

本次发行股票概况

发行人:宣亚国际品牌管理(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