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省耕地占补平衡“解禁” 城市供地空间放大
⊙记者 于祥明 ○编辑 谷子
像保护大熊猫一样保护耕地,只有在万不得已的情况下才可以跨省占补。面对各方普遍关注的跨省耕地占补平衡“解禁”问题,国土部副部长曹卫星在24日新闻发布会上给出的回应一目了然。
曹卫星明确表示,对于补充耕地能力严重不足的直辖市和省份,可向国务院申请国家统筹。经国务院批准并缴纳相应资金后,在耕地后备资源丰富省份落实补充耕地任务。简言之,中国将探索跨省域的耕地占补制度,补充耕地指标将由国家统筹、分类实施。这也是近日刚刚发布的《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下称《意见》)提出的。
所谓“耕地占补平衡”是指《土地管理法》规定的国家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非农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要按照“占多少,补多少”的原则,补充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面对中国“人多地少”的国情,可以说“耕地占补平衡政策”是工业化、城镇化建设占用耕地的补救措施。
“据我们统计,1999年-2005年期间,全国建设占用耕地5928万亩,同时我们补充了耕地6929万亩,有效弥补了各类建设占用耕地造成的损失。与此同时,占补平衡政策对节约集约用地有一种倒逼的效果,全国年均建设占用耕地的规模从1985年-1996年的750万亩左右下降到1999年-2015年间的350万亩左右,倒逼效果是非常显著的,所以说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继续坚持占补平衡政策,不仅可以及时补救建设占用耕地的粮食生产能力的影响,同时还可以增强耕地保护意识,倒逼节约高效用地,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曹卫星说。
然而,近年来随着东部沿海地区后备耕地资源不断减少,占补平衡压力开始变大。
曹卫星透露,根据国土部的评估,“十三五”期间,全国整体可以做到占补平衡,绝大多数省份可以在省域内做到占补平衡,“但个别后备资源严重匮乏省份,完全在省域内落实占补平衡确实存在困难。”
为此,《意见》才给跨省耕地占补平衡“解禁”,这无疑给许多地方的城市发展提供了土地空间。当然,“解禁”之下必须“严管”。
曹卫星表示,国土部将按照《意见》确立的原则与要求,严格限定统筹范围、控制统筹规模、发挥利益杠杆调节作用并进行严格监督规范管理。“下一步,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确保这项措施落实,实现改革预期目标。”
需要指出的是,《意见》明确提出,保护耕地,不仅要守住“红线”,同时也要提高质量。
《意见》提出,将从严控制建设占用耕地特别是优质耕地、强化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严禁通过擅自调整县乡规划规避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审批等措施。到2020年,全国耕地保有量不少于18.65亿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少于15.46亿亩,确保建成8亿亩、力争建成10亿亩高标准农田。
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韩俊在发布会上透露,“十二五”期间,中国已建成高标准农田4.03亿亩,投入资金5900多亿元。经过整治后,耕地的质量和产能明显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