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第三次董事会
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简称:中远海能 股票代码:600026 公告编号:临2017-004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第三次董事会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海能”、“本公司”或“公司”,连同附属公司简称“本集团”)二〇一七年第三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17年1月23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形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1月2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公司所有十一名董事参加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对长期租赁合同预计亏损计提预计负债的议案》
董事会批准本公司在2016年年末对3艘VLCC油轮及2艘散货船的租赁合同预计亏损计提预计负债约人民币2.3亿元,详情请参考本公司同日公布的临2017-006号公告《中远海能关于对长期租赁合同预计亏损计提预计负债的公告》。
表决情况: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发布本公司二〇一六年年度业绩预告的议案》
董事会批准并授权董事会秘书对外披露本公司2016年年度业绩预告(预增),详情请参考本公司同日公布的临2017-007号公告《中远海能二〇一六年年度业绩预增公告》。
表决情况: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子公司中海发展(香港)航运有限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及本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批准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中海发展(香港)航运有限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借入流动资金贷款1.8亿美元,并批准本公司为其中的1.1亿美元本金及其利息提供担保。
上述新增担保的总额未超过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且被担保公司的负债率也未超过70%,因此本次担保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将于上述融资及担保合同签署后及时发布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11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批准于2017年3月16日召开本公司二〇一七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第一项议案,详情请参考本公司同日公布的临2017-008号公告《中远海能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情况: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一月二十五日
股票简称:中远海能 股票代码:600026 公告编号:临2017-005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第一次监事会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海能”、“本公司”或“公司”,连同附属公司简称“本集团”)二〇一七年第一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17年1月23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形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1月2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公司所有四名监事参加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对长期租赁合同预计亏损计提预计负债的议案》
本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在2016年年末对3艘VLCC油轮及2艘散货船的租赁合同未来的预计亏损计提预计负债约人民币2.3亿元,监事会对公司就长期租赁合同预计亏损计提预计负债的事项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本次对长期租赁合同预计亏损计提预计负债,结合了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对长期租赁合同预计亏损计提预计负债能够更公允、更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提高了公司财务信息质量;
(3)监事会一致同意对公司长期租赁合同预计亏损计提预计负债。
表决情况: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七年一月二十五日
股票简称:中远海能 股票代码:600026 公告编号:临2017-006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长期租赁合同
预计亏损计提预计负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海能”、“本公司”或“公司”)于2017年1月25日召开了本公司董事会二〇一七年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长期租赁合同预计亏损计提预计负债的议案》。本公司在2016年年末对3艘VLCC“新宜洋”轮、“新澄洋”轮和“香港勇士”轮的租赁合同及2艘散货轮“艾维亚”轮和“帕维亚”轮的租赁合同计提预计负债人民币约2.3亿元,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租约情况说明
1、本公司下属中海发展(香港)维特公司于2008年5月28日和德国公司Dr.Peters签订了期租“新澄洋”轮和“新宜洋”轮两条VLCC的合同。租金为53,475美元/天,租期为16年。两条船舶分别于2011年一季度和三季度交船。
2、大连中远海运油品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油运”)和HIGH-Q INVESTMENTS LIMITED签订了期租“香港勇士”轮VLCC的合同,该船舶于2013年6月1日交船,租金为37,500 美元/天,租期为5年±30天。
上述3条VLCC油轮主要投入到“中东—远东”特别是“中东—中国”的进口原油运输中,预计未来将用于自营。其中“新澄洋”轮目前处于期租租出状态,预计在2017年1月下旬期租到期,期租租金为4.1万美元/天,该轮期租合同到期后,将投入自营。
3、大连油运和ELVIA SCHIFFAHRTSGESELLSCHAFT MBH &CO.KG签订了期租“艾维亚”轮散货船合同,该船舶于2011年8月30日交船,租金为25,500 美元/天,租期为“4+1+1+1”年±60天。该艘船投入POOL经营,从事欧洲区域的煤矿运输业务中。
4、大连油运和PIAVIA SCHIFFAHRTSGESELLSCHAFT MBH &CO.KG签订了期租“帕维亚”轮散货船合同,该船舶于2011年8月30日交船,租金为25,500 美元/天,租期为“4+1+1+1”年±60天。该艘船投入POOL经营,从事澳洲到中日韩的煤矿运输业务中。
二、长期租赁合同预计亏损计提预计负债的依据及方法
《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的规定:“待执行合同变成亏损合同的,该亏损合同产生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当确认为预计负债:(一)该义务是企业承担的现时义务;(二)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三)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自2013年开始,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关于确认预计负债的相关规定,并经本公司2014年第二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需对长期租赁合同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进行测试,确认是否需要计提预计负债。
针对油轮自营船舶,本公司根据目前航运市场上对未来运费租金最具指导意义、国际权威机构提供且被广泛运用的价格指数——远期运费协议(FFA)报价,在每个会计年度末对租赁合同预计未来亏损情况,并计提预计负债。
针对油轮出租经营的现状,每个会计年度末本公司根据已签署的租出合同及同类型船舶的FFA报价预计未来的出租价格,将租入和租出的差价计提了预计负债。
对于散货船舶,本公司采用挪威 Torvald Klaveness的预测数据。
三、2016年底计提的预计负债
公司租入的三艘VLCC按照2016年12月FFA2017年TD3报价8.312美元/吨和2018年8.83美元/吨预估未来运输收入,2016年末应计提预计负债约2,958万美元。
两艘散货船舶,根据挪威 Torvald Klaveness的预测数据,2017-2018年的日租金约为5,200美元/天,按此预估未来运输收入,2016年末应计提预计负债约77万美元。
上述两项共需计提预计负债约3,035万美元,将减少2016年利润总额约人民币2.3亿元。
上述计提预计负债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二〇一六年年报为准。
四、董事会关于公司计提预计负债的合理性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计提预计负债,依据充分,公允的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同意《关于对长期租赁合同预计亏损计提预计负债的议案》。
五、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计提预计负债进行了认真审核,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本次计提预计负债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有助于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计提预计负债议案的决策程序合法,公司本次计提预计负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同意计提本次预计负债。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一月二十五日
股票简称:中远海能 股票代码:600026 公告编号:临2017-007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年度业绩预增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预计的二〇一六年年度业绩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2、业绩预告情况:经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简称“本集团”)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本集团二〇一六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在人民币18亿元至人民币21亿元之间,同比增长51%-76%。
3、本次所预计的业绩为本公司根据经营情况的初步测算,未经注册会计师审阅或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作为比较数据)
本公司上年披露本集团二〇一五年全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人民币3.90亿元。
由于2016年上半年本公司进行了重大资产重组,购入了受同一方最终控制的大连远洋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远洋”),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的第三十二条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对上期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了调整(作为本期比较数据):
1、本集团经调整后的二〇一五年全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人民币11.91亿元(该数据未经审阅或审计,具体数据以本公司正式披露的二〇一六年年度报告为准),其中本公司购入的全资子公司大连远洋二〇一五年全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人民币8.04亿元。
2、本集团经调整后的二〇一五年年度基本每股收益为人民币0.2988元。
三、本期业绩预增的主要原因
本集团2016年经营业绩同比有大幅上升,主要原因为:
1、上半年本公司进行了重大资产重组,出售了从事干散货运输业务的子公司——中海散货运输有限公司而产生了处置收益;
2、本集团进一步加大成本控制力度,尤其是在燃油成本控制方面成效明显;
3、前述2016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预计数包含了报告期内收到的船舶拆旧造新等专项补助资金、处置船舶损益,以及对长期租赁合同预计亏损计提的预计负债等。
四、其他说明事项
1、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公司内部初步核算数据,具体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二〇一六年年报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业绩预告经本公司董事会批准并授权发布。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一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026 证券简称:中远海能 公告编号:2017-008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3月1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海能”、“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向本公司A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A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3月16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1171号远洋宾馆三楼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3月16日
至2017年3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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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获本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请见本公司于2017年1月25日披露的《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及《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长期租赁合同预计亏损计提预计负债的的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具体内容请参见于今日同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中远海能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有。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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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 登记时间:2017年3月16日13:00-13:55。
2、 登记地点:中国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1171号远洋宾馆三楼。
3、 登记方式:
(1)符合出席条件的个人股东: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持股凭证等股权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书面授权委托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符合出席条件的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书面授权委托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上海地区以外的股东)也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出席登记手续。
上述授权委托书至少应当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24小时交到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和授权委托书同时交到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中国上海市源深路118号18楼,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200120;
联系电话:021-65967165、65967308;
传真:021-65966160;
邮件:ir.energy@coscoshipping.com。
2、本次会议出席人员的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月26日
附件1:回执
附件2: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附件1:回执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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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署(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
2017年__ 月__ 日
附注:
1、上述回执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本回执在填妥及签署后于2017年2月24日(星期五)以前(含当日)以邮寄或传真方式送达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请于出席会议时附上填写好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附件2: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3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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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