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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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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股权质押的公告

2017-01-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43 证券简称:华远地产 编号:临2017-008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股权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日前接到公司第四大股东北京首创阳光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首创阳光”)通知,首创阳光将所持有的本公司流通股18,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7%)质押给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质押期限至2017年6月29日,上述质押登记手续已于2017年1月24日办理完毕。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首创阳光持有公司股份156,572,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6.67%。首创阳光累计质押本公司股份78,000,000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49.82%,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32%。

本次股份质押的目的为融资需要,首创阳光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本次质押风险可控。本次履约保障比例警戒值为160%,履约保障比例平仓值为140%,质押率为40%。当履约保障比例达到或低于平仓值时,首创阳光将采取包括提前购回、补充质押标的证券等履约保障措施。

特此公告。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一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743 证券简称:华远地产 编号:临2017-009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商业物业为标的资产开展创新型资产运作模式

进展情况的公告》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7年1月25日披露了《关于以商业物业为标的资产开展创新型资产运作模式进展情况的公告》,现就该公告相关事项做进一步补充披露如下:

一、公司的控股股东北京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远集团”)为“恒泰弘泽-华远盈都商业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下简称“专项计划”)提供增信措施,包括:运营收入差额补足承诺、流动性支持、差额支付承诺及评级下调承诺。华远集团未购买专项计划份额。

二、专项计划的期限约为18年,该期限视合同约定及具体情况可能会有调整。

三、专项计划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分为A、B、C三类,其中A类资产支持证券额度为2.9亿元,利率为5.8%;B类资产支持证券额度为4.36亿元,利率为6.3%。A、B类资产支持证券份额均由投资者认购。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北京市华远置业有限公司认购C类资产支持证券全部份额,认购额度为0.1亿元,认购利率为不低于6.49%。

四、公司的原全资子公司北京华远盈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远盈都”)已于2016年12月28日、2017年1月22日分两次完成华远盈都的100%股权转让工作,华远盈都已不属于公司并表范围内子公司。

特此公告。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七年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