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国际医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公 告

2017-02-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516 证券简称:国际医学 公告编号:2017-005

西安国际医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安国际医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17年1月22日以书面方式发出召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17年1月2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11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11人。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会议认真审议和投票表决,通过了下述决议:

通过《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原预计在2017年2月3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信息,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工作量较大,公司正与相关方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及相关事项进行进一步沟通、协商及论证,同时相关尽职调查、审计和评估工作仍在进行当中,公司无法在上述期限内披露重组方案。

为确保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披露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保障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的顺利进行,维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将在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继续停牌。公司股票将自2017年2月3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并承诺原则上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累计停牌时间不超过3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2月3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公告》。

西安国际医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二月三日

证券代码:000516 证券简称:国际医学 公告编号:2017-006

西安国际医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

继续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安国际医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简称:国际医学、代码:000516)自2016年12月5日上午开市起停牌,公司于2016年12月5日披露《关于重大事项停牌公告》(2016-028号)。经公司确认该重大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于2016年12月12日披露《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2016-030号),公司股票自2016年12月12日上午开市起转入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停牌。2017年1月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公告》(2017-001号),公司股票继续停牌。公司分别于2016年12月19日、12月26日,2017年1月10日、1月17日、1月24日披露《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2016-031号、2016-032号、2017-002号、2017-003号、2017-004号)。

公司原预计于2017年2月3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信息,但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工作量较大,公司正与相关方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及相关事项进行进一步沟通、协商及论证,同时相关尽职调查、审计和评估工作仍在进行当中,公司无法在上述期限内披露重组方案。公司于2017年1月25日召开董事会,并审议通过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因此,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2月3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公司预计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累计停牌时间不超过3个月。

一、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

1、标的资产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具体情况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为公司出售全资子公司开元商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元商业”)100%股权,因此标的资产的控股股东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刘建申。

2、交易具体情况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对方为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王府井”),王府井为A股上市公司(简称:王府井、代码:600859),公司拟向王府井转让所持开元商业100%股权,本次交易不涉及发行股份,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变更。本次交易具体方案仍在论证过程中,交易方式将根据交易进展进行调整,尚未最终确定。

3、与现有或潜在交易对方的沟通、协商情况

公司将积极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方就本次重组方案的具体细节进行进一步沟通、协商及论证,包括但不限于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标的资产定价、交易对价支付方式以及交易审批和程序等。

4、本次重组涉及的中介机构名称

本公司聘请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北京市康达(西安)律师事务所担任法律顾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审计机构,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担任评估机构。目前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相关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

5、本次交易是否需经有权部门事前审批

本次交易尚需本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公司停牌期间的相关工作及延期复牌原因

(一)公司停牌期间的相关工作

自公司股票停牌以来,交易相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重组方案仍在筹划推动过程中。

公司选聘了独立财务顾问、律师、审计、评估等中介机构。各中介机构正在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对交易对手和交易标的开展尽职调查及审计、评估等相关工作。同时,公司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公告。按照相关监管规定,公司还对本次交易涉及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和申报。

(二)延期复牌原因

鉴于本次重组的复杂性,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相关尽职调查、审计、评估、法律事务等工作尚未完成,相关各方仍在就重组方案的具体内容进行积极磋商、论证。因该事项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为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公司股票价格异常波动,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特申请延期复牌。

公司股票继续停牌期间,交易相关各方将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的各项工作,公司也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承诺事项

若公司预计在继续停牌的期限届满前不能召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重组方案的,公司将视情况决定是否继续推进本次重组事项。如拟继续推进重组,公司将在原定复牌期限届满前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关于继续停牌筹划重组的议案,且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3个月。同时,公司承诺在股东大会通知发出的同时披露重组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并承诺公司证券因筹划各类事项的连续停牌时间自停牌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若公司未能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关于继续停牌筹划重组的议案,或者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否决前述议案的,公司将及时申请股票复牌并披露是否继续推进本次重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若公司决定终止重组,或者公司申请股票复牌且继续推进本次重组后仍未能披露重组方案并导致终止本次重组的,公司承诺自披露终止重组决定的相关公告之日起至少1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特此公告。

西安国际医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