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经济
焉能没有道德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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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樊纲《经济十八讲》
⊙胡飞雪
典型事实(stylizedfacts,或译作“典型化的事实,指大多数研究者公认的一些基础事实”)需要反复琢磨,经典理论值得反复研读。樊纲这本《经济十八讲》正是研究典型经济事实和经典经济学理论的。笔者以为其中有六个方面的内容值得我们仔细琢磨、推敲。
第一,经济学界承认,“经济理论的一致意见已经被打破”,所不同的是经济学的危机程度,而危机又催生了经济学的革命。经济学为什么会发生危机和革命?樊纲没有明言,但很显然,原因是经济实践悄悄发生了改变,当经济学理论不能有效地解释、描述、指导经济实践,原有的经济学理论就会被新的经济学理论所“批判”、所扬弃。当然,即便“过时”了的、发生了危机的经济学理论也不可完全否定,因为经典经济学的魅力就在于,即使在一些关系历史发展进程的问题上,其理论仍可有长久的适用性。比如关于物质生产和物质需要的关系和投入—产出关系的理论在各种经济制度下都适用。
第二,对弗赖堡学派的评价。樊纲认为,在当代经济学各流派中,真正用经济学说指导政府并取得经济政策成功的,只有弗赖堡学派这一家,比整天叫嚷政府干预的凯恩斯主义者都更为风光。弗赖堡绝无“脱离实际”之嫌。樊纲还说,弗赖堡这派理论家们,特别强调“纯科学”研究的重要性。瓦尔特·欧肯认为,社会科学有两方面的任务:一是“研究实际的、历史的既定世界”,把对事实的实证性的科学探讨与价值判断区别开来,不带偏见地研究现实;二是提出政策主张以实际地解决经济问题,“塑造社会”或“塑造各方面的秩序”。这与当时德国法学界和经济学界的那种“根本不想影响决策”的经院主义气息大相径庭。樊纲肯定弗赖堡经济学,不过他也认为经济理论原理的特征就是:作为思维结论的真理性,不受时空限制,但它的适用则要受时间和空间的现实条件的限制。樊纲既强调欧肯所说的“观念上的真理性”,又强调欧肯所说的“具体地应用理论”,大有深意也。
三是对斯蒂格勒管制经济学的评价。樊纲提出,斯蒂格勒经济学的首创性在于把管制也当作一种内生变量来作经济分析——人们不仅在一定条件下选择生产什么和生产多少产品,也选择他们所需要的社会环境和经济制度,包括选择“管制”。斯蒂格勒克服了认识障碍,看到了在政府采取管制措施的背后存在一系列实际经济过程,看到了管制及出面实施管制的政府与各种特殊利益集团的经济关系,看到了管制背后的利益矛盾和目标冲突,看到了政府管制中存在的那些“偶然所犯的错误”的必然性。斯蒂格勒还引导世人注意用管制的实际效果来“识别管制的目的”,以弄清一项管制的受益者与受害者。用行为主体的实际目标或动机来解释经济行为和经济现象,应该说是经济学的一个基本方法。斯蒂格勒说:“所宣称的目标和实际效果的不符,也许源自选错了政策,而犯错误是人类行为的固有特征。但人类并非依赖犯错误为生。如果一项经济政策为许多地区采用,或为一个社会长期推行,那就完全有理由假定,真实效果是预知的并正是希望得到的。用犯错误或缺乏分辨能力来解释一项政策,等于什么也没有解释。”换用樊纲的话就是:你不能把别人同样最大化自己利益的行为当成他的一种“错误”。斯蒂格勒批驳那种假设政府及政府管制必然代表“真正的公共利益”的观点,樊纲由此引申出:在经济学家眼中不可没有“全民利益”,因为如果没有“全民利益”这么个“参照系”,在理论上往往很难清楚地说明一项政府管制措施究竟主要代表了哪个利益集团的特殊利益。从长期的全民利益或社会福利最大化的角度分析问题,并以自己的观点促进效率的提高和社会的进步,确实应该说是理论经济学家(也就是那些忠于“大学”价值标准的经济学家,有别于公司经济学家或政府经济政策研究家)的“天职”或“职业道德”。
第四,对通胀的梳理和解释。樊纲提出,由于所有经济行为主体,资本家、劳动者、政府、银行、地方社团,以及其他种种国内国外特殊利益集团,都想在有限的国民收入中取得更大份额,才造成了难以抑制的通胀。货币不是谁有意放出来的,而是被各方势力“逼出来的”,它事实上是个谁也不想要的结果,但却又是大家在追求各自想要的东西的过程中产生的必然结果。通胀难治也就难治在这里:它是个货币现象,但实质却是个利益和“社会博弈”问题,治了通胀,必然要触犯某些人的利益;而若在整个利益结构当中有哪一方的势力能压倒其他方从而治住了通胀,通胀也就不会发生了。那么,是不是有了强势力量,就不会发生通胀了?我看未必。不错,各行为利益主体都想最大化自身的收入,但不是所有人都有能力和条件实现自身意愿。通胀的过程是个利益争夺分配的博弈过程,通胀的过程好坏混杂,有主动推动者,也有被动参与者,通胀的过程错综复杂。经济学家不能假装公允而对现实中的不公正轻描淡写乃至回避迁就。
第五,对保罗·萨缪尔森“最大化选择”的批判和对布坎南等人“公共选择革命”的肯定。萨缪尔森的“最大化选择”指的是,消费者最大化自己的效用,厂商最大化自己的利润,政府最大化“社会净福利”,或说“全民利益”,社会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布坎南公共选择理论的要点是:个人、企业或个别政治家(政治团体)的确是在每时每刻进行着最大化的选择,但社会整体行为不能被理解为一种最大化选择的行为——不存在、不可能形成一个全知全能、专行善事的政府或“超人”在那里代表或“代替”社会全体进行这种最大化选择。
所以,布坎南等人的公共选择理论是经济学的一次革命。对这次理论革命,卖菜的、城市管理的、追星犯傻的……可以不知,但好发言的时评家,却不可不懂。
第六,对“不道德”的经济学的原创性阐发,有论者说樊纲是不讲道德的经济学家,我说樊纲是最会讲道德的经济学家。千万别混淆了,樊纲说的经济学不讲道德,是指经济学家不创造自己的道德标准,而是严守经济学界限:只是在给定的道德规范和价值体系下分析,把人们的“偏好”、“口味”、“价值观”、“生活目标”、“社会公德”、“平等观”等当作“外生的”、在经济学体系之外决定的东西来看待,当作分析的前提条件接受下来,然后在某种给定的道德准则、社会规范等的范围内,展开经济学分析,告诉人们如何行为、如何选择、如何决策、如何配置资源,才能最大限度地实现目标、增进福利;告诉人们,在目标和利益相互冲突、相互约束的个人之间,如何相处、如何妥协,才能达成某种“均衡”,以求得冲突双方或各方的利益最大化。很清楚,樊纲说的经济学不讲道德,真意是说经济学不把人当成“道德人”,而是当成“经济人”:市场经济之所以是经济学家普遍推崇的一种经济制度,说到底不是由于多么“高尚”或“高级”,而是因为其所依赖的不是道德的教化、不是人们的善行,市场经济处处假定你不善,假定你不讲“道德”,只顾私利,然后在此假定下处处用合同、用法律等制度去防范小人、防范欺诈、防范恶行,以此来保证人们可较为放心地交易、竞争并合作下去。
看得出来,樊纲这些言谈,带有亚当·斯密的浓浓影子,而亚当·斯密又是很看重道德在经济交易竞合中的作用的,如此说来,樊纲看轻道德、看重制度是不是有点矫枉过正?如此强调制度的作用,如果小人来制定制度并执行政策该如何是好?如果市场上小人横行,制度成本畸形高企,那样的话,市场经济还能正常运转么?显然,亚当·斯密更看重他的《道德情操论》似也有相当道理。所以笔者的看法是:谁都不能唯道德论,但好的市场经济和好的经济学却不能没有道德基础背景。由此,笔者更愿意把樊先生的不讲道德看成对过去那种“高级的”、建立在圣人行为前提下的制度以及提倡人们大公无私、专门利人的做法必要的纠偏矫正。小人充斥的经济体系,肯定效率低下且无公正可言。好的市场经济,肯定是好的道德和好的法治互为表里。经济学家当然不能空谈道德,但也该尽力贬斥坏的(政策、市场行为),褒奖好的(政策、市场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