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711 证券简称:盛屯矿业 公告编号:2017-019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7年2月3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厦门市思明区金桥路世纪金桥花园商务楼四楼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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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大会由董事长陈东先生主持。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和部分高管出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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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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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系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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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议案名称: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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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议案名称: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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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议案名称:发行股票的定价依据、定价基准日和发行价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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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议案名称:发行数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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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议案名称:限售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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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议案名称:上市地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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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议案名称:本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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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议案名称:决议有效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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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议案名称:募集资金投向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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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7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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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议案名称:《关于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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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议案名称:《公司董事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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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议案名称:《关于批准公司与建发股份、厦门国贸资管设立的资产管理计划、泰生鸿明、杨学平、渝洋投资、渝逸投资、弘茂互联、珠海蓝桥签署<关于认购盛屯矿业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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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议案名称:《关于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公司拟采取措施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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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议案名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措施的承诺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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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议案名称:《关于设立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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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议案名称:《关于批准公司全资子公司兴安埃玛分别与恒源鑫茂股东云南地矿签署<产权交易合同>,与云南巨星安全技术有限公司签署<股权交易合同>,与李洪伟、谭应明、陈新敏、崔子良、刘德安签署<股权交易合同>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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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议案名称:《关于本次发行评估机构的独立性和胜任能力、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定价的公允性等意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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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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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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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议案均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2/3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厦门)律师事务所
律师:邹荣标、庄宗伟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基于上述事实,本所律师认为,本次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主体资格、出席会议人员以及投票表决人员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大成(厦门)律师事务所关于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2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