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7年

2月7日

查看其他日期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四届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2017-02-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89 证券简称:浙江永强 公告编号:2017-007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四届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17年1月25日以专人送达、传真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2月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其中,董事谢建强先生、周林林先生、独立董事章良忠先生、吕洪仁先生、陈林林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公司监事、高管等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董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谢建勇先生主持,经参加会议董事认真审议并经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第一项、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控股股东临海市永强投资有限公司借款99,141.40万元人民币,用于偿还公司银行贷款,借款期限为两年,借款利息为每年1%;并授权本公司董事长办理上述借款事项相关文件的签署等事宜。

《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二月六日

证券代码:002489 证券简称:浙江永强 公告编号:2017-008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

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 关联交易概述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控股股东临海市永强投资有限公司借款99,141.40万元人民币,用于偿还公司银行贷款,借款期限为两年,借款利息为每年1%;并授权本公司董事长办理上述借款事项相关文件的签署等事宜。

临海市永强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将构成关联交易。

2017年2月6日召开的公司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4名关联董事谢建勇、谢建平、谢建强、施服斌回避表决,5名非关联董事全票表决通过。

本次关联交易的交易金额为借款协议期限内应支付的利息总额,未超过3000万元,且低于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金额较小,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有关部门批准。

二、 关联方基本情况介绍

名称:临海市永强投资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临海经济开发区洋河路

法定代表人:谢先兴

注册资本:捌仟万元整

成立日期:2006年12月19日

经营范围:投资业务;建材、五金交电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公告日,临海市永强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825,492,924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37.94%,为公司控股股东。

三、 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为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用于偿还公司银行贷款,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属于合理的交易行为,本次借款利率经交易双方友好协商确定,本次交易有利于优化公司债务结构,公司承担的整体风险较小,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非关联方利益的情况。

四、 借款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2017年2月6日与临海市永强投资有限公司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借款协议》。借款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借款金额

临海市永强投资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借款金额为99,141.40万元人民币整。

2、借款期限

临海市永强投资有限公司应于本协议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将借款支付至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借款期限为两年,自临海市永强投资有限公司将款项划至公司指定银行账户之日起计算;在借款期限到期前,公司可提前归还全部或部分借款,但是应提前两个工作日通知临海市永强投资有限公司。

3、借款利息

本次借款的借款利息为每年1%,借款利息的起止时间为临海市永强投资有限公司将款项划至公司指定银行账户之日起,至公司归还临海市永强投资有限公司该笔借款之日止。

4、还款方式

本次借款的利息由公司按季度向临海市永强投资有限公司支付,公司应于每一季度结束后的次月20日前向临海市永强投资有限公司支付该季度的借款利息,最后一期的利息在公司归还本金时与本金一并向临海市永强投资有限公司支付。

5、借款的用途

临海市永强投资有限公司依据本协议向公司提供的资金只能用于公司偿还银行贷款,不得用于房地产开发、二级市场买卖股票等其他用途。

6、违约责任

因任一方过失,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有过失的一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如双方均有过失,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其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7、生效

(1)、本协议经双方盖章、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

(2)、本次借款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生效条件已成就,借款协议生效。

五、 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关联交易未产生与关联人同业竞争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

六、 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优化公司债务结构,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公司承担的整体风险较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七、 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除本次外,公司年初至今日未与该关联人发生关联交易。

八、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审查。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该项关联交易的实施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会造成不利影响,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审议该关联事项时,关联董事谢建勇、谢建平、谢建强、施服斌须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该项关联交易的实施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会造成不利影响,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改善公司债务结构,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时,关联董事谢建勇、谢建平、谢建强、施服斌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经表决一致通过上述关联交易,会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我们同意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的关联交易事项。

九、 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3、借款协议

特此公告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二月六日

证券代码:002489 证券简称:浙江永强 公告编号:2017-009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6年第一期员工持股

计划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6年11月18日、2016年12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6年11月2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7号: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要求,现将公司2016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17年2月6日,陆家嘴国际信托有限公司--陆家嘴信托·浙江永强员工持股计划1期单一资金信托通过二级市场购买的方式累计购买公司股票68,206,875股,交易均价约为7.53元/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13%。

公司将持续关注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二月六日

证券代码:002489 证券简称:浙江永强 公告编号:2017-010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业绩快报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本公告所载2016年度的财务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已经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审计,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与2016年度报告中最终披露数据可能存在差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16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注:1、上表数据以合并报表数据填列。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说明

报告期内,北美及国内市场销售持续增长,公司实现营业收总收入37.90亿元,同比增长7.0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0.59亿元,同比下降88.54%;基本每股收益0.03元,同比下降87.50%;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31亿元,同比下降10%。

造成净利润大幅度下降的主要原因有:

1、本报告期受益于人民币贬值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增长和盈利能力增强,主营业务毛利率同比上升5.86%。

2、同时受证券市场波动等大环境影响,公司股票、基金等投资类业务收益减少5.44亿元,同比下降114.46%。

3、为进一步拓展海外市场,公司新增销售网点和自主品牌推广引起各项费用增加及期末库存金额较大,现根据存货预计可变现净值计提存货跌价准备9,375万元。

4、控股子公司北京联拓天际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所处的机票行业由于受上游航空公司的政策调整造成的行业经营环境波动影响,业绩未达到预期,公司对其计提商誉减值准备9,700万元。

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65.19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32.60亿元,资产负债率48.23%,资产状况及流动性良好;股本21.76亿,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1.50元,与去年同比基本持平。

三、与前次业绩预告存在差异的情况说明

本次业绩快报披露的经营业绩与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中预计的2016年度经营业绩不存在差异。

四、备查文件

1、经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字并盖章的比较式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2、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签字的内部审计报告。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二月六日

证券代码:002489 证券简称:浙江永强 公告编号:2017-011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

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利用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低风险、短期(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4月26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2017年2月3日至2月4日,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临海支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签订协议,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合计7,300万元购买浦发银行保证收益型理财产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购买理财产品

1、 产品名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固定持有期JG902期

2、 产品代码:1101168902

3、 发行人:浦发银行

4、 币种:人民币

5、 产品类型及保本类型:结构性存款、保证收益型

6、 产品预期收益率:3.6%/年(浦发银行将根据约定调整说明和投资运作情况不定期调整产品收益率)

7、 申购及申购确认日: 客户可于开放日的开放时间内提交申购申请,T日申购,T+1日浦发银行扣款并确认份额,T+1日若浦发银行扣款成功并确认份额即为申购确认日。(T日、T+1日均为工作日)

公司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申购日分别为2017年2月3日(6,800万元)和2017年2月4日(500万元)。

8、 投资期限:90天

9、 投资到期日:认购/申购确认日(不含当日)后第90天(如本产品被浦发银行宣布提前终止,该提前终止日被视为投资到期日)

10、 投资兑付日:投资到期日当日兑付投资本金及收益。如遇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同时投资期限也相应延长。

11、 购买理财产品金额:柒仟叁佰万元整(RMB7,300万元)

12、 资金来源:闲置募集资金

13、 投资标的:主要投资于银行间市场央票、国债金融债、企业债、短融、中期票据、同业拆借、同业存款、债券或票据回购等,同时银行通过主动性管理和运用结构简单、风险较低的相关金融工具来提高该产品的收益率。

14、 提前终止日:申购确认日后第30天及第60天,如遇节假日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15、 提前终止权:如提前终止日前2个工作日的1个月Shibor低于1.5%,浦发银行有权但无义务,相应在提前终止日提前终止本产品,浦发银行在提前终止日前1个工作日内在营业网点或网站或以其他方式发布信息公告,无须另行通知客户。客户无提前终止权。

16、 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浦发银行无关联关系

17、 公司本次使用7,3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该理财产品,占公司最近一期(2015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的2.24%。

二、 对公司的影响

1、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闲置募集资金适度进行保本型的投资理财业务,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经营。

2、通过进行适度的保本型的短期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能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 公司前期利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根据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截至目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累计利用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总金额为469,487万元(含本次),其中,已到期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总金额为449,917万元,尚未到期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总金额为19,570万元(含本次)。高峰时点数未超过股东大会授权额度。

目前未到期的理财产品明细如下(鉴于累计发生笔数较多,已经按期足额收回的理财项目不再重复列示):

四、 相关意见

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意见已于2016年4月26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 备查文件

1、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固定持有期JG902期理财产品相关材料

2、 独立董事意见

3、 监事会意见

4、 保荐机构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