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2017年第一次
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692 证券简称:惠天热电 公告编号:2017-02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2017年第一次
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7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于2017年2月6日上午10点在公司总部六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李久旭主持,会议通知于2017年2月3日以电话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举手表决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关联方变更五里河资产相关承诺的议案》。
由于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李久旭、徐朋业、赵诚、刘诚回避了对此议案的表决,由其他5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2月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关于关联方变更五里河资产相关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3)。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2月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7-04)。
特此公告。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2月7日
证券代码:000692 证券简称:惠天热电 公告编号:2017-03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联方变更五里河资产
相关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7年2月6日,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本文简称“公司”、“本公司”“惠天热电”)第八届董事会召开了2017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关联方变更五里河资产相关承诺的议案》,现公告如下:
一、关联方原承诺内容
2012年11月,本公司关联方沈阳惠涌供热有限责任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母公司“沈阳城市公用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以公开挂牌征集意向受让方的形式转让其所属五里河锅炉房资产,惠天热电全资子公司沈阳市第二热力供暖公司(本文简称“二热公司”)按照公开挂牌竞拍程序进行了摘牌登记,并最终以受让价格11,308.96万元人民币收购了惠涌公司五里河锅炉房供热资产。
2012年11月23日,为保障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沈阳城市公用集团有限公司(本文简称“公用集团”)和沈阳惠涌供热有限责任公司(本文简称“惠涌公司”)共同承诺:惠天热电收购完成后,截至2015年年末若五里河锅炉房资产2013-2015年度实际实现净利润累计金额或净现金流累计金额(经审计)低于评估报告所述的同期预计净利润总和(即12,933.41万元)或净现金流总和(即8,491.27万元),经惠天热电同意,惠涌公司将按前述“受让价格”回购五里河锅炉房资产,若届时惠涌公司无能力回购,则公用集团出资回购。
二、承诺无法履行的原因
五里河锅炉房供热资产所在区域因受房地产市场整体开发放缓的大背景影响,开发竣工进度放缓,因此挂网签约合同不及预期。2016年4月至8月,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五里河锅炉房资产经营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关于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16]第1-00824号)。根据经审核后的五里河锅炉房供热资产2013-2015年度业绩实现的财务数据,获知2013至2015年年末五里河锅炉房资产实际实现净利润累计金额和净现金流累计金额均未达到承诺标准。按照当初承诺内容,公用集团或惠涌公司理应以“受让价格”(即:11,308.96万元人民币)回购五里河锅炉房资产。
公司就上述事项与相关各方进行了沟通协商,并着手开展承诺履行工作,并于2016年8月26日和11月3日分别发布了《关于相关主体承诺履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6-39、2016-53)。但在履行相关程序过程中,遇到下列问题:
1、五里河锅炉房资产自2012年转受让之后,结合该区域供热负荷发展情况,为有力保障居民冬季采暖需求,二热公司近些年对原有五里河资产进行了投入及更新改造;特别是2016年下半年,沈阳市委、市政府加大了“蓝天工程”及“拆小联大”工作力度,为了能够承接五里河热源区域内激增的热负荷,提升企业经济效益,惠天热电继续扩大了热源建设投入,如今的五里河资产已成为新旧资产混合的供热资产组,这较之2012年已发生较大改变。
2、五里河锅炉房自2012年被收购以来,其已成为惠天热电在沈阳金廊沿线上具有战略意义的热源补给点,不仅彻底解决了惠天热电在该地区热源不足的问题,同时又保障了该区域新增负荷的供热需求。尤其五里河锅炉房并入惠天热电沈海热网以后,使沈海热网真正实现一网多源、环网供热的模式,有效解决了沈海热网因热源分布不均而造成的工况失衡问题,使热网整体调节及运行效率大幅提升。
近些年随着惠天热电供热业务的全面拓展和资产整合,无论是从所处的地理位置还是沈海热网整体布局需要的角度,五里河锅炉房均已成为惠天热电供热系统中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若按照当初承诺由公用集团或惠涌公司进行回购,为不影响该区域的业务开展,惠天公司势必只能采取向惠涌公司租凭的方式继续经营该锅炉房,将不可避免的新增关联交易。
三、变更后的承诺内容
经过公司与各方沟通协商,经慎重考虑,为切实保障各方合法权益,确保合情合理合法合规的处理好承诺事项,关联方提议拟变更承诺如下:
截至2017年年末若五里河锅炉房2013-2017年度实际实现净利润累计金额(经审计)低于评估报告(即:2012年8月20日深圳金开中勤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沈阳惠涌供热有限责任公司拟资产转让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深金评报字[2012]第 036号)”)所述的2013-2017年预计净利润总和(即13,822.33万元),届时惠涌公司将按照实际净利润累计金额与评估报告净利润累计金额的差额,以现金方式向惠天热电全资子公司沈阳第二热力供暖公司予以补偿。
注:上述评估报告是指2012年8月20日深圳金开中勤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沈阳惠涌供热有限责任公司拟资产转让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深金评报字[2012]第 036号)”已刊登在2012年10月10日的巨潮资讯网上。
四、审议情况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7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关联方变更五里河资产相关承诺的议案》。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2017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关联方变更五里河资产相关承诺的审核意见》。
3、本次承诺变更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按规定公司控股股东沈阳供暖集团有限公司对该相关议案进行回避表决。关于股东大会召集召开情况请详见公司于2017年2月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7-04)”。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关于关联方承诺变更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符合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及相关规定要求,本次变更兼顾维护公司及相关各方的合法权益,符合五里河锅炉房资产经营现实特性,是较为妥善的处理方式。我们同意《关于关联方变更五里河资产相关承诺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关联方承诺的变更是基于五里河锅炉房资产现实状况做出的,兼顾了各方的合法权益,尤其有利于维护公司及其他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本次变更符合上市公司监管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2017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2017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4、沈阳惠涌供热有限责任公司拟资产转让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深金评报字[2012]第 036号)。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2月7日
证券代码:000692 证券简称:惠天热电 公告编号:2017-04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名称: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7年第一次临时会议通过,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现场会议:
(1)会议地点:沈阳市沈河区热闹路47号惠天热电六楼第一会议室。
(2)会议时间:2017年2月24日(星期五)14:30
6、网络投票
(1)网络投票方式(可选择以下两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进行投票):
A、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B、互联网投票系统 (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
(2)网络投票时间
A、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17年2月24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13:00-15:00。
B、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17年2月23日15:00至2017年1月24日15:00。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2017年2月17日(星期五)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关联方变更五里河资产相关承诺的议案》
注:因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按照规定关联股东沈阳供暖集团有限公司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在会议召开前提前登记,登记可采取在登记地点现场、传真、信函等方式。
2、登记时间
2017年2月22日至23日上午9点至下午16:00(信函以收到邮戳日为准)。
3、登记地点
沈阳市沈河区热闹路47号,本公司证券管理部
4、出席会议所需携带资料
(1)个人股东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应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受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
法人股东代表持出席者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加盖公司公章的证券账户卡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
可凭以上有关证件及股东参加会议登记表(见附件3)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7年2月23日下午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并在会议当天出示相关证件的原件进入会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详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于股权登记日后3日内发布提示性公告。
2、会务联系人
联系人:刘斌 姜典均
联系电话:024-22928062
传 真:024-22939480
邮政编码:110014
联系地址:沈阳市沈河区热闹路47号
3、会议费用情况
会期半天,出席者食宿交通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7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2月7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692
2、投票简称:惠天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
(2)填报表决意见
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2月24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2月23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7年2月24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________(先生、女士)参加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表决权:
一、会议通知中列明议案的表决意见。
■
二、若会议有需要股东表决的事项而本人未在本授权委托书中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行使表决权。
三、若受托人认为本人授权不明晰,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行使相关表决权。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委托人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法人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证券帐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委托人为自然人,由本人签字;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加盖单位公章;本委托书复制有效。)
附件3:
股东参加会议登记表
兹登记参加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注:采取传真或信函登记的股东,请填写本表并附相关身份证复印件、帐户卡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等,在规定时间内一并传真或邮寄,并在会议当天出示相关证件的原件进入会场。
证券代码:000692 证券简称:惠天热电 公告编号:2017-05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2017年
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于2017年2月3日以电话方式发出。
2、会议于2017年2月6日上午11点在公司总部会议室现场召开。
3、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
4、会议由监事沈尔滨主持。
3、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关联方变更五里河资产相关承诺的审核意见》(由于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监事刘丽回避了对此议案的表决,由其他4名非关联监事进行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2月6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2017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关联方变更五里河资产相关承诺的议案》。监事会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的相关规定,就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本次公司关联方承诺的变更是基于五里河锅炉房资产现实状况做出的,兼顾了各方的合法权益,尤其有利于维护公司及其他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本次变更符合上市公司监管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2017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2月7日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关联方变更五里河
资产相关承诺的独立意见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2月6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2017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关联方变更五里河资产相关承诺的议案》。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关于关联方承诺变更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符合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及相关规定要求,本次变更兼顾维护公司及相关各方的合法权益,符合五里河锅炉房资产经营现实特性,是较为妥善的处理方式。我们同意《关于关联方变更五里河资产相关承诺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李岳军 、刘海洁 、范存艳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