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银安盛经济带崛起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7年2月8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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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2 基金募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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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本基金募集期间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资产中支付。
2、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为694,558,884.11元。
3、本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未持有本基金,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未持有本基金。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到销售机构的网点进行交易确认单的查询和打印,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py-axa.com)或客户服务电话(400-8828-999或021-3307-9999)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2)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后不超过3个月的时间起开始办理。在确定本基金开放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日期后,基金管理人将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2月8日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从业人员在子公司兼职情况的公告
《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管理规定》第19条规定:(一)基金管理公司从业人员不得在子公司兼任职务,但向子公司驻派董事、监事和相关委员会成员的除外;(二)基金管理公司从业人员不得在子公司领取工资薪酬,但向子公司派驻的董事、监事和相关委员会成员领取固定津贴的除外。
根据上述规定,我公司对我司从业人员在子公司兼职情况做出调整,现将调整情况公告如下: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郁蓓华女士不再兼任上海浦银安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调整后的我公司从业人员在子公司兼职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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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