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股东及股东出资比例变更的公告
经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新增上海彤胜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和上海彤骏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为本公司股东,上海彤胜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对本公司增资751万元人民币,上海彤骏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对本公司增资749万元人民币。
本次增资完成后,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从1.5亿元人民币增至1.65亿元人民币,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认购权,持股数量不变。公司股东的出资额及其出资占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如下: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占注册资本总额的44.55%;
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占注册资本总额的31.21%;
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占注册资本总额的15.15%;
上海彤胜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占注册资本总额的4.55%;
上海彤骏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占注册资本总额的4.54%。
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条款已根据本次股东变更情况进行了相应修改。本公司已履行相关程序办理完成股东变更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并向监管机构备案。
特此公告。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一七年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