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7年

2月8日

查看其他日期

大连壹桥海参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7-02-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47 证券简称:壹桥股份 公告编号:2017—010

大连壹桥海参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7年2月7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2月6日—2017年2月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2月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2月6日15:00至2017年2月7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17年1月23日(星期一)。

3.会议地点:大连市沙河口区中山路484-1号壹桥海参营销中心会议室

4.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晓庆女士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公司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0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342,949,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6.0070%,其中中小投资者4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7,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08%。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见证律师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6人,其中有表决权的股份342,941,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6.0062%。

2.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7,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08%。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拟参与投资设立产业基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42,944,1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99.9985%;反对1,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0.0003%;弃权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0.001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2,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0.5556%;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3.8889%;弃权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55.5556%。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2.律师名称:李哲、侯阳

3.结论性意见:

基于上述事实,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

大连壹桥海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