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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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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盛同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7-02-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79版)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万通中心D座21层

法定代表人:蒋煜

联系人:宋志强

电话:13120131908

传真:010-58170840

客户服务电话:400 818 8866

公司网址:http://www.shengshiview.com/

(90)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11层1108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11层1108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联系人:丁向坤

联系电话:010-56282140

传真:010-62680827

客服电话:4006199059

公司网址:www.fundzone.cn

(91)上海大智慧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428号1号楼1102、1103单元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428号1号楼1102、1103单元

法定代表人:申健

联系人:印强明

联系电话:021-20219988

传真:021-20219923

客服电话:021-20219931

公司网址:8.gw.com.cn

(92)北京广源达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28号C座六层605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四区13号楼浦项中心B座19层

法定代表人:齐剑辉

联系人:王英俊

联系电话:13911468997

传真:010-82055860

客服电话:4006236060

公司网址:www:niuniufund.com

(93)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中关村软件园二期(西扩)N-1、N-2地块新浪总部科研楼5层518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中关村软件园二期(西扩)N-1、N-2地块新浪总部科研楼5层518室

法定代表人:李昭琛

联系人:吴翠

联系电话:18910449680

传真:8610-62675979

客服电话:010-62675369

公司网址:www.xincai.com

(94)凤凰金信(银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阅海湾中央商务区万寿路142号14层1402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紫月路18号院 朝来高科技产业园18号楼

法定代表人:程刚

联系人:张旭

联系电话:010-58160168

传真:010-58160173

客服电话:4008-105-919

公司网址:www.fengfd.com

(二)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福中三路诺德金融中心主楼10D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太平庄路18号城建大厦A座21层

法定代表人:高新

电话:(010)82019988

传真:(010)82255988

联系人:龚珉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华阳路112号2号楼东虹桥法律服务园区302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东方路69号裕景国际商务广场A座15层

负责人: 颜学海

电话:(021)58773177

传真:(021)58773268

联系人:张兰

经办律师:周淑贞、张兰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202号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丹

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经办会计师:陈玲、张振波

联系人:张振波

五、基金的名称

本基金名称:长盛同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六、基金的类型

基金类型:契约型开放式。

七、基金的投资目标

在控制风险和保持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运用投资组合保险技术,为投资者提供保本周期到期时保本金额安全的保证,并力求获得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

八、基金的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为依法发行的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权证、股指期货、货币市场工具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将基金资产划分为安全资产和风险资产,其中安全资产主要投资于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大额存单、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次级债、债券回购、银行存款等品种。风险资产主要投资于股票、权证、股指期货等品种。

本基金根据中国宏观经济情况和证券市场的阶段性变化,按照投资组合保险策略对安全资产(包括各类债券、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等)和风险资产(股票、股指期货、权证等)的投资比例进行动态调整。其中,风险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高于40%;安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60%,其中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九、基金的投资策略

(一)大类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将综合运用固定比例组合保险策略(CPPI)和时间不变性投资组合保险策略(TIPP)来计算风险资产的投资市值,适度把握市场时机,合理配置基金资产。

(1)CPPI策略

根据恒定比例组合保险原理,本基金将根据市场的波动、组合安全垫(即基金净资产超过基金价值底线的数额)的大小动态调整安全资产与风险资产投资的比例,通过对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投资实现保本期到期时保本金额的安全,通过对风险资产的投资寻求保本期间资产的稳定增值。本基金对安全资产和风险资产的资产配置具体可分为以下四步:

第一步:确定安全资产的最低配置比例。

根据保本期末投资组合最低目标价值(本基金的最低保本值为保本金额的100%)和合理的贴现率,设定当期应持有的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最低配置数量和比例,即投资组合的安全底线。

第三步:确定权益类资产的最高配置比例。

根据组合安全垫和收益资产风险特性,决定安全垫的放大倍数——风险乘数,然后根据安全垫和风险乘数计算当期可持有的风险资产的最高配置比例,其余资产投资于安全资产。

其中放大倍数主要根据当期风险市场的估值情况、宏观经济运行情况、债券市场收益率水平、基金资产的风险承受能力等因素进行动态调整。

第四步:动态调整安全资产和风险资产的配置比例。

根据安全垫水平、市场估值情况,并结合市场实际运行态势制定风险资产市场投资策略,进行投资组合管理,实现基金资产在保本基础上的增值。

(2)TIPP策略

本基金采用时间不变性投资组合保险策略(Time Invariant Portfolio Protection)策略,该策略是指基金设置的价值底线随着投资组合收益的变动而调整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用的TIPP策略具体是指:首先,确定保本资产的最低配置比例。根据保本周期末投资组合最低目标价值和合理的贴现率,设定期初应持有的保本资产的最低配置比例,即设定期初价值底线;其次,确定收益资产的最高配置比例。根据组合中收益资产的风险特性,决定安全垫(即基金净资产超过基金价值底线的数额)的放大倍数,然后根据安全垫和放大倍数乘数计算期初可持有的收益资产的最高配置比例。最后,当基金净值上涨超过一定幅度后,本基金将选择提高价值底线,以及时锁定已实现的收益。

(二)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用自上而下的策略,以久期管理为核心,从整体资产配置、类属资产配置等方面进行积极主动的债券投资管理,实现基金份额净值的稳步提升

(1)久期管理

本基金将通过积极主动地预测市场利率的变动趋势,相应调整债券组合的久期配置,以达到提高债券组合收益、降低债券组合利率风险的目的。在确定债券组合久期的过程中,本基金将在判断市场利率波动趋势的基础上,根据债券市场收益率曲线的当前形态,通过合理假设下的情景分析和压力测试,最后确定最优的债券组合久期。

本基金根据对市场利率变化趋势的预期,可适当调整组合久期,预期市场利率水平将上升时,适当降低组合久期;预期市场利率将下降时,适当提高组合久期。

(2)整体资产配置

本基金在宏观经济趋势研究、货币及财政政策趋势研究的基础上,以中长期利率趋势分析和债券市场供求关系研究为核心,自上而下地决定债券组合久期、动态调整各类金融资产比例,结合收益率水平曲线形态分析和类属资产相对估值分析,优化债券组合的期限结构和类属配置。

(3)类属资产配置

本基金将根据对政府债券、信用债等不同债券板块之间的相对投资价值分析,确定债券类属配置策略,并根据市场变化及时进行调整,从而选择既能匹配目标久期、同时又能获得较高持有期收益的类属债券配置比例。

(三)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股票投资策略包括新股申购策略和二级市场投资策略。

(1)新股申购

本基金将根据市场情况,适度参与新股申购(含增发新股),以增加收益。本基金组合的新股申购(含增发新股)策略主要是从上市公司基本面、估值水平、市场环境三方面选择新股申购的参与标的、参与规模和新股的卖出时机。通过深入分析新股上市公司的基本情况,结合新股发行当时的市场环境,根据可比公司股票的基本面因素和价格水平,预测新股在二级市场的合理定价及其发行价格,指导新股询价,在有效识别和防范风险的前提下,获取较高的低风险收益。

(2)二级市场股票投资

本基金股票投资采用行业配置与个股精选相结合的投资策略,在定性和定量分析的基础上,通过优选具有良好成长性、成长质量优良、定价相对合理的股票进行投资,以谋求超额收益。

(四)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以投资组合的避险保值和有效管理为目标,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本着谨慎原则,适当参与股指期货的投资。利用股指期货流动性好,交易成本低等特点,在市场向下带动净值走低时,通过股指期货快速降低投资组合的仓位,从而调整投资组合的风险暴露,避免市场的系统性风险,改善组合的风险收益特性;并在市场快速向上基金难以及时提高仓位时,通过股指期货快速提高投资组合的仓位,从而提高基金资产收益。

(五)权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权证的原则是有利于基金资产增值和投资风险控制,具体权证投资的策略是:

1、考量标的股票合理价值、标的股票价格、行权价格、行权时间、行权方式、股价历史与预期波动率和无风险收益率等要素,利用Black–Scholes模型、二叉树模型及其它权证定价模型计算权证合理价值。

2、根据权证合理价值与其市场价格间的差幅即“估值差价(Value Price)”以及权证合理价值对定价参数的敏感性,结合标的股票合理价值考量,决策买入、持有或沽出权证。

(六)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将综合运用久期管理、收益率曲线、个券选择和把握市场交易机会等积极策略,在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基础上,通过信用研究和流动性管理,选择经风险调整后相对价值较高的品种进行投资,以期获得长期稳定收益。

十、基金的业绩比较标准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两年期银行定期存款收益率(税后)

本基金是保本基金,保本但不保证收益,通过第三方担保机制的引入和投资组合保险技术的运用实现基金资产的保值增值目标,其主要目标客户为低风险偏好的定期存款客户,以两年期定期存款利率作为业绩比较基准,符合本基金的产品定位和风险收益特征,并与目标客户群的预期持有期限相一致。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或者是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的业绩基准的指数时,本基金经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可以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

十一、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保本混合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低风险品种,其长期平均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型基金、非保本的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型基金。

投资者投资于保本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保本基金在极端情况下仍然存在本金损失的风险。

十二、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本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基金的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取自长盛同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年第3季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2.1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2.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沪港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沪港通投资股票。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9.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投资国债期货。

9.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国债期货投资。

9.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投资国债期货。

10、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0.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无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无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10.2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均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内的股票。

10.3其他资产构成

10.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10.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10.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十三、基金的业绩

本基金成立以来的业绩如下:

长盛同享保本A

长盛同享保本C

注:长盛同享保本C级于2016年8月1日开始持有份额,自基金合同生效日以来的数据仅为2016年8月1日至2016年9月30日的数据。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十四、基金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诉讼费和仲裁费用;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或结算费用;

8、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证券账户开户费用、银行账户维护费用;

10、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本基金终止清算时所发生的费用,按实际支出额从基金财产总值中扣除。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2%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2%÷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2-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等,支付日期顺延。

其中,在基金保本周期内,本基金的保证费用或风险买断费用从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收入中列支。

2.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2-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等,支付日期顺延。

3.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3%,销售服务费计提的计算公式如下:

H=E×0.3%÷当年天数

H为每日C类基金份额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2-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登记机构,由登记机构代付给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等,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9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到期操作期间和过渡期内本基金不计提管理费、托管费和销售服务费。

若本基金保本周期到期后,因本基金不符合保本基金存续条件,而变更为“长盛同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的,管理费、托管费和销售服务费自转为变更后的“长盛同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之日仍按上述标准计提并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十五、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内容如下:

(一)在“重要提示”中增加了有关招募说明书内容的截止日期及有关财务数据的截止日期。

(二)在“第三部分、基金管理人”中,更新了基金管理人的相关情况。

(三)在“第四部分、基金托管人”中,更新了基金托管人的相关情况。

(四)在“第五部分、相关服务机构”中,更新了相关服务机构的相关信息。

(五)在“第六部分、基金的募集”中,更新了基金募集情况的相关内容。

(六)在“第七部分、基金合同的生效”中,增加了基金合同的生效日期并更新了相关内容。

(七)在“第八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中,更新了有关申购费率的相关内容。

(八)在“第九部分、基金的保本及保证”中,更新了担保人对外承担保证责任的情况的相关内容。

(九)在“第十一部分、基金的投资”中,更新了基金投资组合报告的相关内容。

(十)在“第十二部分、基金的业绩”中,更新了自基金成立以来的本基金业绩表现数据。

(十一)在“第二十四部分、其他应披露事项”中,更新了本次招募说明书更新期间所涉及的相关信息披露。

十六、 签署日期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于2017年1月24日签署。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2月9日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208 证券简称:东材科技 公告编号:2017-002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1月26日以专人送达、通讯方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2月8日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表决董事7名,实际表决董事7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于少波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并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出售天津中纺凯泰100%股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 7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2月8日

证券代码:601208 证券简称:东材科技 公告编号:2017- 003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天津中纺凯泰100%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材科技”或“公司”)拟以人民币3,150.00万元收购对价将所持有天津中纺凯泰特种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中纺凯泰”)100%的股权转让给苏小巍、邢凤亮、王波三人。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概述

(一)公司与苏小巍、邢凤亮、王波于2017年2月8日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拟以人民币3,150.00万元(大写:人民币叁仟壹佰伍拾万元整)收购对价,转让公司所持天津中纺凯泰100%股权。

截止2016年12月31日,天津中纺凯泰的净资产为1,497.91万元。收购对价由股权转让价款及偿债款构成,具体构成如下:

1、苏小巍受让公司所持有的天津中纺凯泰40%股权所应支付的股权转让价款:744.40万元(大写:人民币柒佰肆拾肆万肆仟元整)。

邢凤亮受让公司所持有的天津中纺凯泰40%股权所应支付的股权转让价款:744.40万元(大写:人民币柒佰肆拾肆万肆仟元整)。

王波受让公司所持有的天津中纺凯泰20%股权所应支付的股权转让价款:372.20万元(大写:人民币叁佰柒拾贰万贰仟元整)。

2、天津中纺凯泰现已确认应偿还公司的债务为1,289.00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仟贰佰捌拾玖万元整),此债务计入本次收购对价由苏小巍、邢凤亮、王波代天津中纺凯泰偿还。其中,苏小巍代天津中纺凯泰偿还515.60万元(大写:人民币伍佰壹拾伍万陆仟元整);邢凤亮代天津中纺凯泰偿还515.60万元(大写:人民币伍佰壹拾伍万陆仟元整);王波代天津中纺凯泰偿还257.80万元(大写:人民币贰佰伍拾柒万捌仟元整)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天津中纺凯泰股权。

(二)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出售天津中纺凯泰100%股权的议案》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根据《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天津中纺凯泰自被公司收购以来连续经营亏损,且情况未能得到改善,与公司投资时的预期差异较大,我们一致认为出售天津中纺凯泰股权,有利于改善公司经营,符合公司战略发展及投资管理的需要,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出售全资子公司天津中纺凯泰100%股权。

二、 交易各方当事人

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1、苏小巍,男,出生于1972年7月11日,中国国籍,住所为:河北省雄县大营镇南大阳村。

2014年至今,任职天津金派克纸塑包装有限公司总经理。

2、邢凤亮,男,出生于1976年09月04日,中国国籍,住所为:天津市武清区崔黄口镇。

2013年至今,任职天津安盛华珠宝产业园有限公司、艺都御苑文化有限公司、北京烁文轩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董事长。

3、王波,男,出生于1966年7月6日,中国国籍,住所为:天津市北辰区北仓镇。

2014年至今,任职天津聚龙粮油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苏小巍、邢凤亮、王波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1、本次交易标的为天津中纺凯泰100%股权;

2、本次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3、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天津中纺凯泰特种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注 册 地: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武清开发区新兴路5号

法定代表人:唐安斌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0年7月29日

经营范围:特种材料技术开发、咨询服务、转让,安防产品、纺织制成品、合成纤维产品、塑料制品、复合材料制品、纺织机械、控制设备的技术开发、咨询服务、转让、制造、销售。

4、标的公司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天津中纺凯泰资产总额2,787.03万元,负债总额1,289.12万元,净资产1,497.91万元,2016年营业收入324.97万元,净利润-442.92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279.88万元,该数据未经审计。

(二)债权债务情况

主要债务情况:截止2016年12月31日,天津中纺凯泰对公司形成的其他应付款为12,890,000.00元。上述款项形成的主要原因为天津中纺凯泰因偿还银行贷款及日常经营所需,向公司申请拨付的往来款。

根据《股权转让协议》上述债务由受让方苏小巍、邢凤亮、王波按比例承担。

(三)截止2016年12月31日,天津中纺凯泰的净资产为14,979,108.84元。经双方协商,本次交易的股权转让价格为18,610,000.00元。

四、交易合同或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一)《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条款

1、合同主体:公司、苏小巍、邢凤亮、王波

2、交易价格:

本次收购对价共计3,150万元,由股权转让价款及偿债金额构成,具体构成如下:

①、苏小巍受让公司所持有的天津中纺凯泰40%股权所应支付的股权转让价款:744.40万元(大写:人民币柒佰肆拾肆万肆仟元整)。邢凤亮受让公司所持有的天津中纺凯泰40%股权所应支付的股权转让价款:744.40万元(大写:人民币柒佰肆拾肆万肆仟元整)。王波受让公司所持有的天津中纺凯泰20%股权所应支付的股权转让价款:372.20万元(大写:人民币叁佰柒拾贰万贰仟元整)。

②、天津中纺凯泰现已确认应偿还公司的债务为1,289.00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仟贰佰捌拾玖万元整),此债务计入本次收购对价由苏小巍、邢凤亮、王波代天津中纺凯泰偿还。其中,苏小巍代天津中纺凯泰偿还515.60万元(大写:人民币伍佰壹拾伍万陆仟元整);邢凤亮代天津中纺凯泰偿还515.60万元(大写:人民币伍佰壹拾伍万陆仟元整);王波代天津中纺凯泰偿还257.80万元(大写:人民币贰佰伍拾柒万捌仟元整)

3、支付方式:

本协议签订当日苏小巍、邢凤亮、王波按约定全额支付公司3,150.00万元(大写:人民币叁仟壹佰伍拾万元整)至公司指定账户。

其中:股权转让价款合计1,861.00万元,由苏小巍、邢凤亮、王波分别支付至公司指定的如下账户:

账户名: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账 号:2308413109022106912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游仙支行

行 号:102659041310

偿债款合计1,289.00万元,由苏小巍、邢凤亮、王波分别支付至目标公司账户:

账户名:天津中纺凯泰特种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武清高科技园区支行

账 号:0302097209300077658

4、交易费用的承担

经转让方与受让方共同确认,各方因履行本协议需承担的一切税费,由各方自行承担和支付,并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的时间向税务等相关部门缴纳。

5、合同生效条件

本协议经公司、苏小巍、邢凤亮、王波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捌份,由公司、苏小巍、邢凤亮、王波各执贰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违约责任

①公司未按合同约定履行股权变更义务,或违反本协议约定的其他义务或公司所做的保证和承诺,苏小巍、邢凤亮、王波可选择本协议继续履行或解除本协议,并按本协议总价款的20%向公司收取违约金。

②苏小巍、邢凤亮、王波未按合同约定支付收购对价,或违反本协议约定的其他义务或苏小巍、邢凤亮、王波所作的保证和承诺,公司可选择本协议继续履行或解除本协议,并按本协议总价款的20%向苏小巍、邢凤亮、王波收取违约金。

(二)经对受让方苏小巍、邢凤亮、王波个人情况进行了解,董事会认为此三人有足够的支付能力,不存在收购价款无法支付的风险。截止本公告日,受让方苏小巍、邢凤亮、王波已全额支付收购价款。

五、涉及出售资产的其他安排

收购方同意保留目标公司两名员工,其余员工由目标公司自行组织并实施人员安置相关工作,所需的人员安置费用由目标公司自行承担。交易完成后不会产生关联交易;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在人员、资产、财务上有关联关系。

公司本次出让股权所得款项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六、出售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于2014年4月收购天津中纺凯泰的100%股权,旨在将该公司作为公司军品生产、为军工服务的重要平台,并通过与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军需装备研究所在个体防护和服用阻燃抗熔融滴聚酯纤维及织物等材料项目上展开全面技术合作。收购后,通过与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军需装备研究所共同研究开发,在阻燃抗熔融滴聚酯纤维及织物项目上取得了重大技术突破,产业化前景可期。未来公司将加快推进该项目的产业化实施,实现项目产品在军工和民用领域的应用。

但是,鉴于天津中纺凯泰自2014年4月被公司收购以来,连续经营亏损,与公司投资时的预期差异较大。且天津中纺凯泰所在地的综合条件已不能满足阻燃抗熔融滴聚酯纤维及织物项目技术路线和实施要求。为此公司对阻燃抗熔融滴聚酯纤维及织物项目发展作出了调整,未来将不再依托天津中纺凯泰作为该项目的平台,因此公司拟出售所持天津中纺凯泰100%的股权。

同时公司将根据现有军品生产和服务的实际情况及时重新搭建军工生产和服务平台,服从于军民融合国家战略。本次出售股权有利于改善公司经营,盘活公司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收入,增强公司短期支付和抗风险能力,符合公司战略发展及投资管理的需要。

本次转让天津中纺凯泰100%股权后将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天津中纺凯泰自股权转让完成后不再并入公司合并报表层面。由于天津中纺凯泰历年来因经营亏损,不再并表后可减少对“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负影响。本次交易,预计对2017年度东材科技合并报表净利润的影响为363.09万元。

公司不存在为天津中纺凯泰提供担保、委托其理财的情况;天津中纺凯泰所欠公司的往来款已由交易受让方苏小巍、邢凤亮、王波三人在《股权转让协议》签署当日全部归还。

特此公告。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2月8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注:选择现金红利分红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17年2月15日自基金托管专户划出。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当日及以后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登记日当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

(2)对于未选择本基金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红利方式。

(3)投资者可以在每个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或通过光大保德信客户服务热线确认分红方式(开通光大保德信网上交易的客户可以通过网上交易系统进行修改)。凡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投资者请务必在2017年2月13日前办理变更手续。2017年2月13日及以后申请办理分红方式修改的客户,修改后的分红方式将在下一次分红中生效。

(4)权益登记日当天,注册登记人不接受投资者申请办理转托管、非交易过户等特殊业务。

(5)根据《光大保德信恒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红利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6)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epf.com.cn。

(7)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202-888。

(8)本基金代销机构:暂无。

(9)分红提示

因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

因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调整至1元附近,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仍有可能出现亏损或基金净值仍有可能低于初始面值。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基金管理人。

特此公告。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2月9日

光大保德信恒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7年2月9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年1月8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以及2017年1月24日召开的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投项目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3亿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7年1月9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浙江英飞特光电有限公司(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以下简称“浙江英飞特”)与下列银行签署了相关协议,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就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关联关系说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浙江英飞特与受托方无关联关系。

二、审批程序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以及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本次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额度和期限均在审批范围内,无需另行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短期银行保本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存在违规操作和监督失控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时,将选择商业银行流动性好、安全性高、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财务部门建立投资台账,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5、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五、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均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相关银行理财产品的协议

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2月8日

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582 证券简称:英飞特 公告编号:2017-017

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