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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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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延期回复中国证监会
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
通知书的公告

2017-02-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002175 股票简称:东方网络 公告编号:2017-6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延期回复中国证监会

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

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2月2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63562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我公司提交的《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需要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详见公司于2016年12月23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6-121 号)。

公司收到反馈意见后,积极组织各中介机构就一次反馈意见所提出的问题逐项落实,认真回复。由于本次反馈意见所涉及事项较多,且恰逢元旦、春节两个假期的影响,预计无法在3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反馈意见回复材料。经与中介机构协商,公司于 2017年2月8日向中国证监会递交了《关于延期报送 〈 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反馈意见回复的请示》,申请延期不超过 30 个工作日,待反馈意见回复涉及的相关材料补充完善后,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相关文件。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事项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