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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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泉州滨海医院签署项目合作协议的公告

2017-02-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594 证券简称:益佰制药 公告编号:2017-009

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泉州滨海医院签署项目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投资概述

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福州益佰医疗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州益佰医疗”或“乙方”)与泉州滨海医院(以下简称“医院”或“甲方”)合作,在医院内共同组建泉州滨海医院肿瘤临床医学中心(未来可共同以建肿瘤医院为目标)(以下简称“肿瘤中心”或“中心”)。2016年12月15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批准了本次投资。

2017年2月8日,合作双方签署了《项目合作协议》。 本议案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即可生效,无需提交本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甲方与乙方的合作,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协议双方基本情况

1、泉州滨海医院(“甲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505835959511031

法定代表人:王月娇

开办资金:1600万元

举办单位:泉州滨海医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福建省南安市水头镇滨海新城(海联创业园)

基本情况:甲方于2016年9月在南安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登记,按照二级综合医院的标准开展相关业务工作。并于2016年11月获得南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2、福州益佰医疗投资有限公司(“乙方”)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00MA2XQE9327

注册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金洲北路10号二期厂房六层606A室

法定代表人:沈财章

成立日期:2016年10月27日

主营业务与经营范围:对医疗业投资;企业管理服务;医疗技术研发及服务、技术转让;互联网医疗信息咨询服务;远程医疗软件、一类、二类、三类医疗器械的研发及销售;医疗设备技术开发;自营或代理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健康信息咨询;商务信息咨询;展览展示服务;数字自动化控制设备、数字影像、计算机软件的技术开发;自动化设备、医疗设备的租赁及维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福州益佰医疗为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泉州滨海医院肿瘤临床医学中心(以卫生主管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

2、营业范围:中心开展内科、外科、放疗科、微创介入、生物治疗等诊疗服务和相关科研项目。中心纳入泉州滨海医院临床科室统一管理,为医院唯一的肿瘤诊疗业务单位,独立经营核算并自负盈亏

3、合作期限:中心合作期限为16 年,自主管部门批准后正式开诊之日起计算(具体开始日由双方商定后书面确认)

4、合作方投入:(1)甲方的投入:甲方提供中心的场地以及中心机房基建、防辐射等基础设施建设;甲方负责肿瘤中心的场地、水、电等基础设施建设维护,与乙方共同办理诊疗许可、大型医疗设备配置许可等医疗资质的申报审批;甲方应在筹建工作开始即移交相应场地。(2)乙方的投入:乙方负责中心机房内部装饰性装修;乙方负责中心的筹建工作,并在本合同生效后一个月内开始筹建工作。中心应按照国家、地方政府以及医疗卫生主管单位对于肿瘤疾病诊治的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进行建设与管理;乙方负责中心的品牌搭建、人力资源、技术引入、治疗设备购置、营销策划、经营咨询等事项;与甲方共同办理诊疗许可、大型医疗设备配置许可等医疗资质的申报审批。

5、投资进度及项目建设期:按三年分两期投资。

6、项目分成:甲方按如下比例提取中心可分配收入,甲方提取中心可分配收入之后剩余部分由乙方提取。第一个3年期(自肿瘤临床医学中心正式运营之日的次月1日起算),甲方收取6%,此周期内挂账处理,暂不收取;第二个3年期,甲方收取8%,前期未支付部分分批收取;第三个3年期起至项目结束,甲方收取10%。

7、需要履行的审批手续:根据实际需要,如投入乙类放疗设备需经省市相关部门审批。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第一条 合作内容

1、根据中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本合同的约定,甲乙双方同意新建“泉州滨海医院肿瘤临床医学中心”,肿瘤中心纳入甲方临床科室统一管理,为甲方唯一的肿瘤诊疗业务单位,独立经营核算并自负盈亏。

2、中心地址:南安市水头滨海新城,泉州滨海医院院内。

3、中心名称为“泉州滨海医院肿瘤临床医学中心”(以卫生主管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

第二条 营业范围

中心开展内科、外科、放疗科、微创介入、生物治疗等诊疗服务和相关科研项目。

第三条 合作期限

1、中心合作期限为16 年,自主管部门批准后正式开诊之日起计算(具体开始日由双方商定后书面确认)。

2、在合作期间,双方可根据国家关于医疗卫生政策精神,将中心注册成为具有法人资格的医疗机构,合作双方将成为该医疗机构的股东或出资人。

3、合作期满前三个月,双方可以协商续签合同事宜。

第四条 中心的建设的投入

1、甲方的投入:甲方提供中心的场地以及中心机房基建、防辐射等基础设施建设;甲方负责肿瘤中心的场地、水、电等基础设施建设维护,与乙方共同办理诊疗许可、大型医疗设备配置许可等医疗资质的申报审批;甲方应在筹建工作开始即移交相应场地。

2、乙方的投入:乙方负责中心机房内部装饰性装修;乙方负责中心的筹建工作,并在本合同生效后一个月内开始筹建工作。中心应按照国家、地方政府以及医疗卫生主管单位对于肿瘤疾病诊治的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进行建设与管理;乙方负责中心的品牌搭建、人力资源、技术引入、治疗设备购置、营销策划、经营咨询等事项;与甲方共同办理诊疗许可、大型医疗设备配置许可等医疗资质的申报审批。

第五条 中心营业收支管理

1、肿瘤临床医学中心所有收费由甲方参照泉州市医疗收费目录或因需要特殊审批的收费科目统一收费,并计入甲方为肿瘤临床医学中心单独开设的核算账户(简称:中心账户),收费科目明细以肿瘤临床医学中心运营过程中涉及的实际收费项目为准。

2、参照不同诊疗收费科目,涉及肿瘤临床医学中心独立开展的项目由甲方代收后全额划入中心账户;涉及甲方其余相关部门的项目,甲方以核算的营业收入为基准向中心计提并支付收入分成,乙方分成比例为25%。

第六条 合作收入及分配方案

1、中心诊疗收入:指中心利用乙方投入的设备为病人诊断诊疗所产生的直接收入。

2、中心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诊疗收入之外,其他应归属中心的收入,包括但不限于定位费、会诊费、门诊手术费、门诊治疗费、门诊药品费、门诊耗材费等。

3、中心运营成本:

指为维持中心正常运行所需要支付的成本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具体项目:中心专用的经营场所日常耗费的水费、电费等费用,按照实际发生计算;中心向甲方领用服装、被褥、医疗文书、办公耗材等常规费用,按实际发生计算;甲方应根据肿瘤临床医学中心开展诊疗工作的需要提供相应的工作场地和基本医疗设施并提供相应的安保、物业管理、保洁、物流、运送等非诊疗服务的费用;此费用另行约定标准并在营业开始计算;按照中心统一规划,专门为中心日常运营配置的医生、护士、物理师、治疗师、顾问等专业技术人员的工资、奖金、福利以及其他合法收入等,依据实际发生计算。;医保拒付款及医疗纠纷赔偿款。以上经营成本和费用参照甲方正在生效执行的管理标准核算。

4、中心可分配收入:中心诊疗收入+中心其他收入(非分成部分)=可分配收入

5、分配方案:甲方按如下比例提取中心可分配收入,甲方提取中心可分配收入之后剩余部分由乙方提取。第一个3年期(自肿瘤临床医学中心正式运营之日的次月1日起算),甲方收取6%,此周期内挂账处理,暂不收取;第二个3年期,甲方收取8%,前期未支付部分分批收取;第三个3年期起至项目结束,甲方收取10%。

6、肿瘤中心的收入分配按月结算,甲方应在次月20日前将乙方上个月的分配汇入乙方指定账户。

第七条 设备产权及其他技术知识产权归属

1、甲乙双方在合作期内,乙方投入肿瘤中心的设备及其配套设备、设施的产权,归乙方所有;甲方投入肿瘤中心的设备及其配套设备、设施的产权,归甲方所有。未经对方同意,甲乙双方均不能自行处理和终止使用。

2、双方合作之前各自拥有的知识产权,在合作期内及合作结束后,仍旧归属双方各自所有。合作期间产生的知识产权,合作期间双方共同使用,甲乙双方均不能单独处理和终止使用。

3、合作期终止时,双方各自对投入设备负责并拥有处置权。

4、合作期内,如中心注册成为独立的医疗机构,甲乙双方同意按照各自投入作为该医疗机构的资产,各方按照注册前最后一次分配比例持有该医疗机构出资或股权。

第九条 中心管理机构

中心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主任负责制,理事会由3人组成,甲方委派1人,乙方委派2人。中心设主任1 任,由乙方委派并报甲方备案。中心设财务室、营运中心,工作人员由乙方委派。

五、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泉州滨海医院是集医疗、预防、保健、养老、教学、科研为一体的二级综合医院,本次与泉州滨海医院共建肿瘤治疗中心,符合公司积极拓展肿瘤医疗服务领域,快速切入肿瘤放疗市场的战略发展方向。

(二)本次拟出资投资该项目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项目未来业绩暂时无法预计,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泉州滨海医院肿瘤临床医学中心项目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