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吴新经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上接70版)
七、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权证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对于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投资管理。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为混合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类资产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60%-95%,其中属于新经济范畴的股票类资产投资比例不低于股票类资产的80%,固定收益类资产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0-35%,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期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本基金投资于权证以及其它金融工具投资比例遵从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规定。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取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投资策略,根据自上而下对宏观经济、政策和证券市场走势的综合分析,在遵循前述本基金资产配置总体比例限制范围内,确定基金资产在股票、债券、现金和其他金融工具上的具体投资比例。根据科学技术和产业的发展趋势对与新经济相关创新技术、典型产业进行识别。随后自下而上地精选代表新经济的典型上市公司和与新经济密切相关的上市公司,针对两类公司的不同特征,充分考虑公司的成长性,运用东吴基金企业竞争优势评价体系进行评价,构建股票池。投资其中具有成长优势和竞争优势的上市公司股票,追求超额收益。
本基金的投资策略主要体现在资产配置策略、选股策略、债券投资策略、权证投资策略等几方面。
1.资产配置策略
对于大类资产的配置,本基金主要由投资研究团队根据对宏观经济运行态势、宏观经济政策变化、证券市场运行状况、国际市场变化情况等因素的深入研究,判断证券市场的发展趋势和风险收益水平;在各大类资产投资比例限制前提下,根据大类资产风险收益分析结果,并结合本基金风险收益目标,最终确定、调整基金资产中股票、债券和现金的配置比例。
2.选股策略
本基金采用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的选股策略,首先通过对代表新经济的创新技术进行识别,推导出代表新经济的典型产业,然后自下而上的寻找与典型产业相关的上市公司,精选其中具有成长优势和竞争优势的上市公司股票作为投资对象。
(1)新经济中创新技术的识别
科学技术和相关产业的发展日新月异,不断有新的技术和产业出现,也不时会有某些技术和产业被淘汰。为了紧跟时代的潮流,本基金必须不断对新技术和新产业进行跟踪,动态更新新经济创新技术和典型产业的范围。
通过参考《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报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2009年温家宝同志的《政府工作报告》中的相关部署和借鉴《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 2020年)》中对前沿技术选择的主要原则,本基金对新经济创新技术识别标准有以下几点:
1)代表世界高新技术前沿的发展方向,具有较大的技术创新程度。
2)对国家未来新兴产业的形成和发展具有引领作用。
3)有利于产业技术的更新换代,实现跨越发展。
4)具备较好的人才队伍和研究开发基础。
在2006年国务院发布的《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 2020年)》中明确指出,生物技术、信息技术、新材料技术、先进制造技术、先进能源技术、海洋技术、激光技术、空天技术是引领未来经济发展的前沿技术,这些创新技术是新经济未来增长动力,将很大程度上改变传统经济的运行机制和经济结构。
(2)代表新经济典型产业的识别
代表新经济的典型产业与创新技术密切相关,是一个跨行业、跨地区、跨板块的概念,它具有强大生命力,受到创新技术的带动,市场前景广阔,代表未来经济发展的趋势,一定条件下可演变为主导产业甚至支柱产业。识别代表新经济的典型产业是一个动态的过程,随着经济与技术的不断发展,一些新兴的产业会被纳入新经济的概念,也有一些产业可能逐渐进入衰退期,被剔除出去。
本基金在对新经济创新技术进行识别的基础之上,对代表新经济的典型产业进行不断跟踪和更新,对典型产业的识别标准是:
1)与创新技术密切相关。
2)符合国家政策支持或受国家制度创新变革的积极推动。
3)具有较好的盈利前景和投资价值。
4)已经具有一定的产业基础,国内资本市场已经出现相关的上市公司。
2006年国务院发布的《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 2020年)》中指出,在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国防安全中重点发展、亟待科技提供支撑的产业和行业有能源、水和矿产资源、环境、农业、制造业、交通运输业、信息产业及现代服务业、人口与健康、城镇化与城市发展、公共安全、国防。本基金将以此作为代表新经济典型产业的基础,随着时间的推移,还将根据以上所述标准对新经济的创新技术和典型产业进行动态更新。
(3)个股选择
在对代表新经济的典型产业进行识别之后,我们采用自下而上的策略筛选与新经济相关的上市公司。根据上市公司与新经济产业之间的关系,属于新经济范畴的上市公司分为两类:a.代表新经济的典型上市公司;b.与新经济密切相关的上市公司。
1)代表新经济的典型上市公司
所谓代表新经济的典型上市公司是指直接从事新经济创新技术和产品的研发和生产,受益于新经济带来的高收益,属于代表新经济的典型产业的上市公司。对该类上市公司筛选的标准有以下几点:
a.主营业务中具有或未来即将具有直接从事与新经济相关技术和产品的研发和生产。
b.公司具有较为明确的盈利前景,受益于新经济带来的高回报。
c.公司无重大经营风险,如负债、诉讼、破产清算等。
2)与新经济密切相关的上市公司
此类上市公司虽属于传统产业、但与新经济密切相关。例如:应用新技术为企业带来效益,或对新技术发展具有重要积极影响的上市公司;对新经济相关产业进行投资,或提供人力、技术、资金上的支持;公司使用清洁能源,对生产过程中的废渣、废水、废气、余热等进行回收和合理利用,提高经营效益;更新环保设备、减少环境污染、节约资源能源,企业从中获益等。这类公司我们关注的是其受益于新经济的程度以及公司的价值和成长性。
受益于新经济的程度我们主要采用定性和定量研究相结合的方法,本基金的行业研究员将从以下几个方面综合判断:a.上市公司所属行业与新经济的相关程度。b.公司原有业务与新经济相关部分的比例。c.上市公司受益于新经济的形式与性质。
得到以上两类上市公司后,我们根据成长性指标对上市公司进行进一步筛选形成基金备选股票池,再根据“东吴基金企业竞争优势评价体系”计算备选股票池中上市公司的竞争优势综合分值,评价新经济上市公司的投资价值,剔除掉分值较低的上市公司,得到基金股票池。
3.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利率变化的大周期、市场运行的小周期和中国债券市场的扩张特征,制定相应的债券投资策略,以获取利息收益为主、资本利得为辅。
(1)积极的流动性管理。本基金会紧密关注央行对于流动性的调节以及市场的资金松紧,本基金的申购/赎回现金流情况、季节性资金流动、日历效应等,建立组合流动性管理框架,实现对基金资产的结构化管理,以确保基金资产的整体变现能力。
(2)基于收益率预期的期限配置和类别配置。在预期基准利率下降时,适当增加组合久期,以较多地获得债券价格上升带来的收益,同时获得比较高的利息收入;在预期基准利率上升时,缩短组合久期,以规避债券价格下降的风险。
(3)基于收益率曲线变形的调整策略。在确定组合久期的情况下,预期收益曲线的变形调整债券组合的基本配置。当我们预期收益率曲线变陡时,我们将可能采用子弹策略;而当预期收益率曲线变平时,我们将可能采用杠铃策略,总体而言,就是在仔细评估收益曲线变形情况下,分别在子弹组合、梯式组合和杠铃组合中弹性选择。
(4)基于相对利差分析调整信用产品配置。观察金融债/国债,短期融资券/央票的相对利差调整组合的信用产品,在稳定的信用产品风险情况下,可在利差扩大时,适当增加信用产品比重;在利差缩小时,适当减持信用产品。
4.权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权证投资将以价值分析为基础,在采用数量化模型分析其合理定价的基础上,把握市场的短期波动,进行积极操作,追求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实现稳健的超额收益。具体投资方法如下:
(1)考量标的股票合理价值、标的股票价格、行权价格、行权时间、行权方式、股价历史与预期波动率和无风险收益率等要素,估计权证合理价值。
(2)根据权证合理价值与其市场价格间的差幅以及权证合理价值对定价参数的敏感性,结合标的股票合理价值考量,决策买入、持有或沽出权证。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75%*沪深300指数+25%*中证全债指数。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一只进行主动投资的混合型基金,其风险和预期收益均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在证券投资基金中属于风险较高、预期收益较高的基金产品。
十一、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东吴新经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基金的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16年10月31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6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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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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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沪港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沪港通股票。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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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2)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之一森源电气(002358)的发行主体于2015年10月2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下达的《关于对河南森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实施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15]34 号)。本基金管理人长期跟踪研究该股票,我们认为,该处罚事项未对森源电气的长期企业经营和投资价值产生实质性影响。我们对该证券的投资严格执行内部投资决策流程,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其他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也没有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3)其他资产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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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未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十二、基金的业绩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1)东吴新经济基金历史时间段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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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比较基准=75%*沪深300指数+25%*中证全债指数,数据截止到2016年9月30日
(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基准收益率的比较图
(2009年12月30日至2016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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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东吴新经济基金于2009年12月30日成立。
十三、基金的转换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决定开办本基金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其他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基金转换可以收取一定的转换费,相关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届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制定并公告,并提前告知基金托管人与相关机构。
1.基金转换业务的适用范围
本基金已开通与本基金管理人旗下基金:东吴嘉禾优势精选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80001)、东吴价值成长双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80002)、东吴行业轮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80003)、东吴进取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80005)、东吴新经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80006)、东吴新创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80007)、东吴新产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80008)、东吴中证新兴产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85001)、东吴优信稳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基金代码:582001)、东吴优信稳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基金代码:582201)、东吴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基金代码:582002)、东吴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基金代码:582202)、东吴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A(基金代码:583001)、东吴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B(基金代码:583101)、东吴配置优化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82003)、东吴内需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80009)、东吴阿尔法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531)、东吴移动互联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基金代码:001323)、东吴新趋势价值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1322)、东吴安盈量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2270)、东吴鼎元双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基金代码:000958)、东吴鼎元双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基金代码:000959)、东吴安鑫量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2561)、东吴智慧医疗量化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2919)、东吴增鑫宝货币市场型基金A(003588)、东吴增鑫宝货币市场型基金C(003589)的基金转换业务。
基金管理人今后发行的开放式基金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适用于基金转换业务,并将另行公告。
2.开通转换的销售机构
投资者可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渠道和以下代销机构办理以上基金的基金转换业务: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蚂蚁(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金观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晟视天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经北证(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杭州科地瑞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万得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北京微动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大泰金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华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九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业务需要,本基金管理人还将会选择其他销售机构开办此业务并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公告。
十四、费用概览
(一)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1、管理费;
基金管理费以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
计算方法如下:
H=E×年管理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本基金管理人。
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2、托管费;
基金托管费按基金资产净值的0.25%年费率计提。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25% 年费率计提。
计算方法如下:
H=E×年托管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本基金托管人。
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3、基金合同生效后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7、银行手续费、服务费;
8、基金分红手续费。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上述第3 项至第9 项费用由本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出划款指令后,基金托管人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从基金财产中支付,列入当期基金费用。
(二)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1、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基金申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赎回费用由基金赎回人承担。
2、申购费率按申购金额递减。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具体费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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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赎回费随基金持有时间的增加而递减,费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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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赎回费由赎回人承担,在投资者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其中,须依法扣除所收取赎回费总额的25%归入基金资产,其余用于支付登记结算费、销售手续费等各项费用。
4、基金管理人可以调整申购费率、赎回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将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开始实施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
(三)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十五、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原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并根据本基金管理人在本基金合同生效后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经营活动进行了内容补充和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在“重要提示”中,更新了相关内容。
2、在“三、基金管理人”中,更新了相关内容。
3、在“五、相关服务机构”中,增加了部分代销机构,更新了相关内容。
4、在“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中,更新了相关内容。
5、在“九、基金的投资”中,更新了基金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更新了相关内容。
6、在“十、基金的业绩”中,更新了相关内容。
7、在“二十二、其他应披露事项”中,增加了其他披露事项:
(1)2016年7月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司网站、深交所(巨潮资讯网)等媒体上公告了《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基金2016年半年度资产净值公告》;
(2)2016年7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公司网站等媒体上公告了《东吴新经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年第2季度报告》;
(3)2016年8月1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司网站、深交所(巨潮资讯网)等媒体上公告了《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新增北京晟视天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推出定期定额业务及转换业务的公告》;
(4)2016年8月1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公司网站等媒体上公告了《东吴新经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以及摘要》;
(5)2016年8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公司网站等媒体上公告了《2016年度东吴新经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6)2016年8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公司网站等媒体上公告了《东吴新经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年半年度报告以及摘要》;
(7)2016年9月1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司网站等媒体上公告了《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上海万得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推出定期定额业务及转换业务的公告》;
(8)2016年9月1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司网站等媒体上公告了《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参加上海万得投资顾问有限公司费率优惠的公告》;
(9)2016年9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司网站等媒体上公告了《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更正公告》;
(10)2016年9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司网站、深交所(巨潮资讯网)等媒体上公告了《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加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手机银行渠道基金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手续费率优惠的公告》;
(11)2016年9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司网站、深交所(巨潮资讯网)等媒体上公告了《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参加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费率优惠的公告》;
(12)2016年9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司网站等媒体上公告了《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推出转换业务的公告》;
(13)2016年9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司网站等媒体上公告了《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参加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费率优惠的公告》;
(14)2016年10月1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司网站、深交所(巨潮资讯网)等媒体上公告了《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新增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推出定期定额业务及转换业务的公告》;
(15)2016年10月1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司网站、深交所(巨潮资讯网)等媒体上公告了《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参加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费率优惠的公告》;
(16)2016年10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司网站、深交所(巨潮资讯网)等媒体上公告了《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参加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费率优惠的公告》;
(17)2016年10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公司网站等媒体上公告了《东吴新经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年第3季度报告》;
(18)2016年10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司网站、深交所(巨潮资讯网)等媒体上公告了《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参加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费率优惠的公告》;
(19)2016年11月1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司网站、深交所(巨潮资讯网)等媒体上公告了《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新增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推出定期定额业务及转换业务的公告》;
(20)2016年11月1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司网站、深交所(巨潮资讯网)等媒体上公告了《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参加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费率优惠的公告》;
(21)2016年11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司网站、深交所(巨潮资讯网)等媒体上公告了《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在公司网上交易开展转换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2)2016年11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司网站、深交所(巨潮资讯网)等媒体上公告了《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继续参加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手机银行渠道基金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手续费率优惠的公告》;
(23)2016年12月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司网站、深交所(巨潮资讯网)等媒体上公告了《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新增杭州科地瑞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推出定期定额业务及转换业务的公告》;
(24)2016年12月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司网站、深交所(巨潮资讯网)等媒体上公告了《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参加杭州科地瑞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费率优惠的公告》;
(25)2016年12月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司网站、深交所(巨潮资讯网)等媒体上公告了《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新增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推出定期定额业务及转换业务的公告》;
(26)2016年12月1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公司网站等媒体上公告了《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证券投资基金估值方法变更的公告》;
(27)2016年12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司网站等媒体上公告了《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北京微动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推出定期定额业务及转换业务的公告》;
(28)2016年12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司网站等媒体上公告了《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参加北京微动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费率优惠的公告》;
(29)2016年12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司网站、深交所(巨潮资讯网)等媒体上公告了《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继续参加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手机银行渠道基金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手续费率优惠的公告》;
(30)2016年12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司网站、深交所(巨潮资讯网)等媒体上公告了《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加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购及定投费率优惠的公告》;
(31)2016年12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司网站等媒体上公告了《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加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购及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32)2016年12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司网站等媒体上公告了《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加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手机银行渠道基金申购投资手续费率优惠的公告》;
十六、签署日期
本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于2017年2月10日签署。
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一七年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