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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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09年公司债券交易可能被实施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2017-02-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422 证券简称:湖北宜化 公告编号:2017-013

债券简称:09宜化债 债券代码:112019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09年公司债券交易可能被实施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2017年2月8日、2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2009年公司债券交易可能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提示性公告,现将提示公告内容第三次公告如下:

一、关于公司2016年度经营业绩情况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月26日披露的《2016年度业绩预告》中披露2016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 105,000万元至亏损125,000万元。(以上数据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核算,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2016年年度报告为准)。

二、关于公司债券可能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风险提示

若公司2016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根据《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15年修订)〉的通知》(深证上〔2015〕23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事项的通知》、《关于做好债券发行人2016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及要求,公司将同时披露《债券交易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公告》,公司2009年12月发行的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公司债券(债券简称“09宜化债、债券代码“112019”)将在公司2016年度报告和《债券交易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公告》披露之日停牌一天(披露日为非交易日的,于次一交易日停牌一天),自复牌之日起,深圳证券交易所将按照《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15年修订)〉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对上述债券交易实行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上述债券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后,仅限合格投资者可以买入本债券,原持有债券的公众投资者可以选择持有到期或者卖出债券。

合格投资者资质条件应当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十四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事项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三、发行人接受投资者咨询的主要方式

联系人:强炜

电话:010-63704082 传真:010-63704177

电子邮箱:948915153@qq.com

四、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2016年度报告的预约披露日期预计为2017年3月31日(以实际披露日为准),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七年二月十日

债券代码:112454 债券简称:16宜化债

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宜化

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

重大事项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债券简称:16宜化债,债券代码:112454,以下简称“本次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及本期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以及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宜化”或“公司”)公告的《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现就本期债券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2017年1月26日,湖北宜化发布了《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17-009),公司预计2016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5,000万元至-125,000万。

公司关于业绩变动原因说明如下:

1、因国家供给侧改革,导致报告期内煤炭价格大幅上涨,公司原材料采购成本增加。

2、国家政策调整,取消中小化肥优惠电价,导致公司报告期内外购电成本上涨。

3、报告期国家恢复征收化肥行业增值税,造成公司生产经营成本上升。

4、由于化肥铁路运输价格优惠政策取消,公路运输价格上涨,造成公司产品运输成本上升。

5、报告期内子公司湖南宜化、内蒙联化尿素装置停产,宜昌本部尿素装置停产进行技术升级改造,导致主导产品产量下降,营业收入减少。

6、受国内外经济大环境影响,化肥产品价格大幅下跌,PVC前三季度价格持续低迷,导致公司经营业绩大幅下降。

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期债券受托管理人,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的要求出具本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并就公司上述重大事项提醒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湘财证券将持续关注湖北宜化的经营情况,在湖北宜化正式披露2016年年报后,湘财证券将出具2016年度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对发行人2016年的财务状况、募集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详细披露。湘财证券将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及《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严格履职切实关注公司的重大事项变化,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醒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保护债券持有人合法权益。

请债券持有人注意投资风险。

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2 月 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