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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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2017-02-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28 证券简称:成都路桥 公告编号:2017-022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重大诉讼事项受理情况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2月9日收到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送达的《传票》《应诉、举证、权利义务告知通知书》《增加诉讼请求申请书》三份法律文书。股东李勤针对案号为((2017)川0107民初858号)的公司决议效力确认纠纷向法院申请增加诉讼请求。

二、增加诉讼请求的基本情况

申请人:李勤,男,汉族,生于1977年10月19日,身份证号码:51302119771019****

住址:四川省达州市达川区南外镇华蜀北路168号

被申请人: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维刚

住所地:成都市武侯区武科东四路11号

联系电话:028-85003688

申请事项

请求增加以下两项诉讼请求:

1、请求贵院撤销被申请人于2016年12月27日作出的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请求贵院撤销被申请人于2017年1月26日作出的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三、其他说明

1、针对上述案件,公司在2017年1月26日收到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起诉状》及《民事裁决书》后及时对外进行了公告。详见公司于2017年2月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重大诉讼公告》(公告编号:2017-017)。

2、公司将积极应诉,以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由于本诉讼争议事项以及法院的保全裁定涉及公司已经公告生效并开始实施的股东大会决议,导致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同时可能导致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严重影响。公司于2017年2月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了《重大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17-020),敬请广大投资者查阅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传票》

2、《应诉、举证、权利义务告知通知书》

3、《增加诉讼请求申请书》

特此公告。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