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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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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7-02-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000673 股票简称:当代东方 公告编号:2017-021

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17年1月25日以公告形式发出,并于 2017年2月8日发出提示性公告。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17年2月10日(星期五)下午 14 时 30 分;网络投票时间为2017年2月9日——2017年2 月1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2月10日上午 9:30 至 11:30和下午 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2月9日15:00 至 2017年2月10日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厦门市环岛路3088 号3 层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春芳先生

6、本次会议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0人,代表股份299,936,754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7.807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260,955,554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2.893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38,981,2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9136%。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8人,代表股份38,981,2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913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8人,代表股份38,981,2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9136%。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次会议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四、提案审议通过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签订〈委托经营协议〉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99,936,75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8,981,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表决结果: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山西恒一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翟颖郭建民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山西恒一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