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85 证券简称:大北农 编号:2017-016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名称: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现场会议时间: 2017年2月10日14:30
3、现场会议地点:公司总部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27号14层)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5、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6、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邵根伙先生
7、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8、出席情况
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15人,代表公司股份1,768,768,79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1337%。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0人,代表公司股份190,23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6%。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25人,代表公司股份1,768,959,03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1383%。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24人,代表公司股份40,642,24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911%。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提名候选人的议案》之非独立董事选举;
总表决情况:
1.01.候选人:邵根伙 同意股份数:1,768,873,838股
1.02.候选人:薛素文 同意股份数:1,768,850,238股
1.03.候选人:张立忠 同意股份数:1,768,850,338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1.01.候选人:邵根伙 同意股份数:40,557,043股
1.02.候选人:薛素文 同意股份数:40,533,443股
1.03.候选人:张立忠 同意股份数:40,533,543股
2、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提名候选人的议案》之独立董事选举;
总表决情况:
2.01.候选人:冯玉军 同意股份数:1,768,870,338股
2.02.候选人:陈磊 同意股份数:1,768,853,838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2.01.候选人:冯玉军 同意股份数:40,553,543股
2.02.候选人:陈磊 同意股份数:40,537,043股
3、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提名候选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68,894,7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4%;反对14,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8%;弃权5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0,577,9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418%;反对14,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52%;弃权5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230%。
4、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乾安大北农农牧食品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68,875,7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53%;反对14,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8%;弃权6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0,558,9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950%;反对14,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52%;弃权6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698%。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天银律师事务所张圣怀律师、陈志伟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天银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2月10日
证券代码:002385 证券简称:大北农 公告编号:2017-017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17 年1月30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 2017年2月1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会议的董事5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5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邵根伙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经本次董事会有效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邵根伙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邵根伙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表决票5票,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2.1聘任邵根伙先生为公司总裁,任期为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表决票5票,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2聘任宋维平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为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表决票5票,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3聘任吴文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为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表决票5票,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4聘任周业军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为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表决票5票,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5聘任陈忠恒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为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表决票5票,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6聘任林孙雄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为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表决票5票,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7聘任陈忠恒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为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表决票5票,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以上被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见附件。
3、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选举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如下,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战略委员会:
主任委员:董事邵根伙先生,委员:董事薛素文先生、董事张立忠先生;
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独立董事陈磊先生,委员:独立董事冯玉军先生、董事薛素文先生;
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独立董事冯玉军先生,委员:独立董事陈磊先生、董事张立忠先生;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独立董事冯玉军先生,委员:独立董事陈磊先生、董事薛素文先生。
表决结果:表决票5票,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2月10日
附: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1、邵根伙先生,1965年7月出生,中国农业大学农学博士。曾任教于北京农学院。于1994年10月创建本公司,任本公司董事长、总裁。主要社会任职包括:中国农学会农业产业化分会会长、中国农业技术推广协会副会长、中国饲料工业协会副会长、中国畜牧业协会副会长、中国种业协会副会长、中国动物保健协会副会长、北京中关村农业生物技术产业联盟理事长等。
邵根伙先生持有公司1,728,316,795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2.15%。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本公司拟聘的其他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宋维平先生,男,1964年11月生,博士,研究员。西南大学荣昌校区(原四川畜牧兽医学院)畜牧专业学士,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生态学硕士,北京大学工商管理硕士,中国农业大学生态学博士。 历任四川畜牧兽医学院(现西南大学荣昌校区)成教职教学院常务副院长副教授、北京市农林科学院畜牧兽医研究所所长副研究员。2005年加入本公司,历任公司董事,副总裁、高级副总裁,中国农民大学副校长等职务。现任本公司副总裁、技术中心主任、中央研究院院长。
宋维平先生持有公司4,216,409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10%。与本公司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吴文先生,华中农业大学食品科技系动物营养与饲料加工专业学士,1995年加入本公司,历任江西泰和大北农饲料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信息中心主任、天津大北农水产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北京怀柔生产基地总经理、投资建设部总经理、监事会主席等职务,现任本公司副总裁、审计部总经理职务。
吴文先生持有本公司17,343,785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42%。吴文先生与本公司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周业军先生,1968年8月出生,南京财经大学工商管理学院企业管理专业学士,1996年加入公司,历任公司广东事业部总经理、农牧科技产业高级副总裁,现任公司猪业科技产业常务副总裁、华南区总裁、湖南区总裁。
周业军先生持有公司 1,402,50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03%。周业军先生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林孙雄先生,1975 年 9 月生,中国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毕业,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2003 年加入本公司,历任公司财务主管、南方区财务总监、监事、财务管理部总经理、审计部总经理等职务,现任公司财务负责人职务。
林孙雄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6、陈忠恒先生,1975年11月生,中国政法大学法律专业毕业,执业律师,历任本公司法务部主任,现任本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陈忠恒先生持有公司3,388,375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08%。与本公司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385 证券简称:大北农 公告编号:2017-018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1月30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2月1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经本次监事会记名投票的方式有效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季卫国先生担任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选举季卫国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简历见附件),任期自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届满。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2月10日
附: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简历
季卫国先生,1969年1月出生,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经济学硕士, 2002年5月加入本公司,任投资发展部经理,现任北京金色农华种业股份有限公司总裁。
季卫国先生持有公司30,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007%。季卫国先生与本公司拟聘的其他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