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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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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02-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66 证券简称:天齐锂业 公告编号:2017- 009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17年2月10日下午16:30在成都市高朋东路10号前楼二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2017年1月26日通过传真、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实到董事7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本次会议由蒋卫平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同意选举蒋卫平先生为公司董事长,任期三年,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章程》对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的具体要求,并综合考虑董事的专业特长,为充分发挥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专业职能,经选举,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同意聘任吴薇女士担任公司总裁(总经理),任期三年,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同意聘任邹军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任期三年,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同意聘任李波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同意聘任葛伟先生担任公司高级副总裁(副总经理),聘任李波先生、郭维先生、阎冬先生担任公司副总裁(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同意聘任佘仕福先生担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任期三年,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八、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同意聘任付旭梅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九、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配套议事规则的议案》

(一)《公司章程》(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详见同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因本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需提交工商登记机关备案,故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上工商备案相关事宜。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十、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完善公司内部控制相关制度的议案》

随着公司规模的日益扩大,为保证相关内控制度能适应公司的发展需要,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公司对内部控制相关制度进行了修订、补充和完善,并制订了若干制度。逐项表决结果如下:

(一)《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制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定期报告编制和披露管理制度》(制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管理制度》(制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风险投资管理制度》(制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工作细则》(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董事会提名与治理委员会工作细则》(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工作细则》(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关联交易决策制度》(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内部审计管理制度》(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子公司管理制度》(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融资管理制度》(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反舞弊与举报制度》(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内部控制基本制度》(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审议通过的相关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7-010)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内部机构设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随着公司规模的日益扩大,为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切实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提高资产运营工作的针对性、专业性,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确保公司安全、高效运转,经总经理办公会和董事会提名与治理委员会提议,董事会对公司内部机构设置调整如下:

1、证券部更名为董事会办公室,原职能职责不变,向董事会秘书负责并汇报工作。

2、内部控制部更名为运营管理部,主要工作职责为内部流程、制度的建立和规范;同时增加境内外生产工厂之间的资源协调,运营情况跟踪,运营分析等职能,增加生产经营类项目预算初步审核及报批、备案,项目过程进度监督、实施效果评估等职能。

3、投资发展部更名为战略发展部,主要负责公司战略规划、投资决策等职能。

4、新设社会责任部,主要负责公司社会责任管理工作;负责公司对外捐赠,作为捐赠方代表公司履行监督职能等。

5、新设信息管理部,主要负责公司及分、子公司信息化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自动化办公系统、信息系统、软硬件、数据安全维护等。

特此公告。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二月十四日

附件: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

审计部负责人及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一、董事长

蒋卫平先生,中国国籍,白族,生于1955年,大学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现任公司董事长。先后在成都机械厂、四川省九三学社和中国农业机械西南公司工作,1997年开始独立创业,2004年通过旗下企业收购了原射洪锂盐厂,2007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2011年8月29日至2012年12月20日兼任公司总经理。现任成都天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遂宁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四川省政协委员。

截至本公告日,蒋卫平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由蒋卫平先生控股的成都天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356,124,600股,持股比例为35.81%,蒋卫平先生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除此之外,蒋卫平先生与张静女士(持有公司股份51,290,880股,持股比例为5.16%)系夫妻关系,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蒋安琪女士系父女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 条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蒋卫平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二、高级管理人员

1、吴薇女士,中国国籍,汉族,生于1974年,硕士学历,现任公司总裁(总经理)。先后在电子科技大学、北京赛尔毕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和诺基亚企业发展办公室工作,曾经在成都天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工作任副总经理,负责公司战略发展、投资合作等管理工作。2011年10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012年12月20日至今任公司首席执行官(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吴薇女士持有公司股份1,520,000股,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 条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吴薇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邹军先生,中国国籍,汉族,生于1973年,会计学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现任公司财务总监。曾任重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部门经理、高级经理,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和管理咨询工作。2007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首席财务官(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日,邹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368,000股,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邹军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3、葛伟先生,中国国籍,生于1972年,汉族,大学学历,经济师,现任公司高级副总裁(副总经理)。先后在四川石油管理局油建总公司子弟中学、四川石油管理局油气田建设工程总公司、成都天齐五矿机械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工作,2008年至2014年2月在成都天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工作,任副总经理,负责人力资源、业务流程和信息技术等管理工作。2011年10月至2017年1月任公司董事,2014年2月28日至今任公司首席运营官(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葛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330,000股,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葛伟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4、李波先生,中国国籍,生于1974年,汉族,大专学历,工程师,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裁(副总经理)。1995年7月至今在公司工作,2007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2010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李波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32,000股,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李波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28-85183501

传真:028-85183501

电子邮箱:libo@tianqilithium.com

5、郭维先生,中国国籍,生于1970年,汉族,大学学历,经济师,现任公司副总裁(副总经理)、射洪县政协常委。先后在成都市机械五金矿产进出口公司、成都天齐五矿机械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天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工作。2004年9月加入公司,历任供应部部长、总经理助理等职。2009年5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郭维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56,000股,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郭维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6、阎冬先生,中国国籍,生于1973年,汉族,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公司副总裁(副总经理)。先后在成都天齐机械五矿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四川天齐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和四川天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工作,2013年6月至2014年12月任公司销售分公司负责人,2015年1月至今任成都天齐锂业有限公司销售总经理,2015年12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阎冬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56,000股,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阎冬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三、审计部负责人

佘仕福先生,生于1953年7月,汉族,大专学历,经济师。先后在中国建设银行四川省分行工作、四川长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天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工作;2010年10月起在公司工作,任审计部经理,2014年8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日,佘仕福先生持有公司股份6,080股,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佘仕福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四、证券事务代表

付旭梅女士,中国国籍,生于1980年,汉族,会计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先后在重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成都市农村产权流转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工作;2011年5月加入公司,2011年8月起至今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本公告日,付旭梅女士持有公司股份98,800股,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付旭梅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28-85183501

传真:028-85183501

电子邮箱:fuxm@tianqilithium.com。

证券代码:002466 证券简称:天齐锂业 公告编号:2017-010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7年2月10日在四川省成都市高朋东路十号前楼二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决定于2017年3月3日(星期五)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2017年3月3日(星期五)下午14:4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3月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3月2日下午15:00至2017年3月3日下午15:00。

4、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朋东路十号前楼二楼会议室。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参加会议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7、股权登记日:2017年2月28日(星期二)。

8、出席对象:

(1)截止2017年2月28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

9、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逐项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配套议事规则的议案》

1.1、《公司章程》(修订)

1.2、《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

1.3、《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

1.4、《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

2、逐项审议《关于修订完善公司内部控制相关制度的议案》

2.1、《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修订)

2.2、《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修订)

2.3、《关联交易决策制度》(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中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单独计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7年3月2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2、登记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朋东路十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7年3月2日下午17:00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邮政编码:610041,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 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2466

2、投票简称:天齐投票

3、投票时间:2017年3月3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天齐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本次会议设置了逐项表决的议案,如议案1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1.00代表对议案1下全部子议案的议案编码,1.01代表议案1中子议案①,1.02代表议案1中子议案②,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4)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3月2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7年3月3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付旭梅、万旭

联系电话:028-85183501 传真:028-85183501

2、参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届时参会。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附件: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二月十四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参加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2017年 月 日

注:1、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不采用累积投票制,如同意则在表决的“同意”栏打“√”,反对则在表决的“反对栏”打“×”,弃权则在表决的“弃权”栏打“-”。

证券代码:002466 证券简称:天齐锂业 公告编号:2017- 011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17年2月10日下午17:30在成都市高朋东路10号前楼二楼小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2017年1月26日通过传真、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全体监事一致推举严锦女士主持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同意选举严锦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任期至本届监事会届满日止(简历附后)。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修订后的《监事会议事规则》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议案尚需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七年二月十四日

附件:严锦女士简历

严锦女士,生于1975年,满族,大学本科学历,法学学士。曾经先后在成都谭鱼头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和重庆青原律师事务所工作;2014年11月至今任职于四川兴蓉律师事务所,目前担任合伙人。

截至本公告日,严锦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严锦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2017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