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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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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增加方正证券为易方达科瑞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销售机构的公告

2017-02-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正证券”)签署的销售协议,本公司自2017年2月14日起增加方正证券为易方达科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并开通相关业务。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及业务范围

投资者可通过方正证券办理本基金的相关业务,具体的业务流程、办理时间和办理方式以方正证券的规定为准。

二、重要提示

1.本基金由科瑞证券投资基金(简称“基金科瑞”,基金代码:500056)转型而成,自基金科瑞终止上市之日(2017年1月3日)起,《易方达科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

2.方正证券暂不开通本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业务,方正证券今后如开通本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业务,本公司可不再特别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方正证券开通相关业务的公告或垂询方正证券。

3.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方正证券

注册地址:湖南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华侨国际大厦22-24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27号盘古大观A座40F

法定代表人:高利

联系人:高洋

联系电话:010-59355546

客户服务电话:95571

传真:010-68546792

网址:www.95571.cn

2.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

网址:www.efunds.com.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2月14日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增加东北证券为易方达科瑞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证券”)签署的销售协议,本公司自2017年2月14日起增加东北证券为易方达科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并开通相关业务。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及业务范围

投资者可通过东北证券办理本基金的相关业务,具体的业务流程、办理时间和办理方式以东北证券的规定为准。

二、关于本基金在东北证券推出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指投资者可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由指定的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并提交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长期投资方式,该业务相关规定如下:

1.除另有公告外,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与日常申购费率相同。

2.定期定额投资每期扣款金额:投资者通过东北证券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起点金额为100元。东北证券将按照与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期约定扣款日、扣款金额扣款,并在与基金日常申购业务相同的受理时间内提交申请。若遇非基金开放日时,扣款是否顺延以东北证券的具体规定为准。具体扣款方式以东北证券的相关业务规则为准。

3.基金的注册登记人按照基金申购申请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申购份额通常将在T+1工作日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者的基金账户,投资者可自 T+2工作日起查询申购成交情况。

4.当发生限制申购或暂停申购的情形时,除另有公告外,定期定额投资与日常申购按相同的原则确认。

5.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其它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东北证券的有关规定。

三、重要提示

1.本基金由科瑞证券投资基金(简称“基金科瑞”,基金代码:500056)转型而成,自基金科瑞终止上市之日(2017年1月3日)起,《易方达科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

2.本公司所管理的尚未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开放式基金及今后发行的开放式基金是否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并另行公告。若今后东北证券依据法律法规及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对定期定额投资起点金额进行调整,在不低于本公司对各基金设定的定期定额投资起点金额的前提下,以东北证券最新规定为准。

3.基金转换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基金转换业务规则与转换费用请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及相关公告。

4.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东北证券

注册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6666号

办公地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生态大街6666号东北证券503室

法定代表人:李福春

联系人:安岩岩

联系电话:0431-85096517

传真:0431-85096795

客户服务电话:95360

网址:www.nesc.cn

2.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

网址:www.efunds.com.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2月14日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旗下部分基金估值调整

情况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38号)的有关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自2017年2月13日起,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对旗下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除外)持有的“南都电源(代码:300068)”采用《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中的“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

待上述股票复牌且交易体现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将恢复为采用当日收盘价格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投资者可登陆基金管理人网站(www.efunds.com.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咨询有关信息。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2月14日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增加易方达科瑞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确权机构的公告

易方达科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003293)由科瑞证券投资基金(简称“基金科瑞”,基金代码:500056)转型而成。基金科瑞自2017年1月3日终止上市后,原登记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基金份额转登记至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基金科瑞份额持有人需要对其持有的基金份额进行确认和重新登记,方可通过其办理确权业务的相关销售机构办理赎回等业务。上述过程称之为“确权”。

根据本公司与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业务准备情况,本基金将增加上述机构为办理确权业务的销售机构,自2017年2月14日起,基金科瑞份额持有人可在开放式基金业务受理时间内通过上述机构全国各营业网点办理本基金确权业务,其中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仅为基金终止上市前通过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基金科瑞的持有人办理确权业务,如有变动,以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相关规定为准。

具体的确权业务指引可参照本公司2017年1月16日发布的《易方达科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确权”登记指引》或向上述机构当地营业网点咨询。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杭大路15号嘉华国际商务中心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杭大路15号嘉华国际商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沈继宁

联系人:陶志华

联系电话:0571-87789160

客户服务电话:95336、40086-96336

网址:www.ctsec.com

2.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6666号

办公地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生态大街6666号东北证券503室

法定代表人:李福春

联系人:安岩岩

联系电话:0431-85096517

传真:0431-85096795

客户服务电话:95360

网址:www.nesc.cn

3.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华侨国际大厦22-24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27号盘古大观A座40F

法定代表人:高利

联系人:高洋

联系电话:010-59355546

客户服务电话:95571

传真:010-68546792

网址:www.95571.cn

4.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

网址:www.efunds.com.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2月14日

易方达中债7-10年期国开行

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

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易方达中债7-10年期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现将易方达中债7-10年期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以通讯方式组织召开了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关于易方达中债7-10年期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调低管理费率、托管费率有关事项的议案》进行表决。

会议投票时间自2017年1月11日起,至2017年2月10日17:00止。2017年2月13日,在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本基金管理人对本次大会表决进行了计票,北京市方正公证处对计票过程进行了公证,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对计票过程进行了见证。

参加本次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其代理人所持基金份额共计937526070.96份,占权益登记日本基金总份额的90.17%,达到法定开会条件。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为:937526070.96份基金份额同意,0份基金份额反对,0份基金份额弃权。同意本次会议议案的基金份额占参加本次大会的持有人及其代理人所持份额的100%,达到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50%以上(含50%),满足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关于易方达中债7-10年期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调低管理费率、托管费率相关事项的议案》获得通过。

根据《易方达中债7-10年期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费用由基金资产列支。由基金资产列支的持有人大会会议费用如下:

项目 金额(单位:元)

律师费 10000

公证费 12000

合计 22000

二、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的生效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17年2月13日表决通过了《关于易方达中债7-10年期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调低管理费率、托管费率相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将自该日起五日内将表决通过的事项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三、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相关事项的实施情况

(一)法律文件修订

将《基金合同》“第十五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章节的内容调整如下:

原合同“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3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3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0%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0 %÷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调整为: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0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0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易方达中债7-10年期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涉及上述内容的,一并调整。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之日即2017年2月13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将在届时更新基金招募说明书时一并更新以上内容。

(二)调整后管理费率、托管费率的执行

在通过《关于易方达中债7-10年期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调低管理费率、托管费率相关事项的议案》的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前,本基金仍执行《易方达中债7-10年期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约定的管理费率、托管费率。自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之日即2017年2月13日起,本基金将执行调整后的管理费率和托管费率。2017年2月13日本基金的管理费按照2017年2月12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年费率计提,本基金的托管费按照2017年2月12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05%年费率计提,以后依次类推。

四、备查文件

1、《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召开易方达中债7-10年期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2、《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召开易方达中债7-10年期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3、《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召开易方达中债7-10年期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4、北京市方正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

5、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