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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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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度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兑付完成的公告

2017-02-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992 证券简称:金隅股份 编号: 临2017-006

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度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兑付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5月19日成功发行了2016年度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债券简称:16金隅SCP002,债券代码:011699791),发行总额为人民币30亿元,本计息期债券利率为3.49%,兑付日为2017年2月10日。

有关该期超短期融资券的具体情况,参见2016年5月21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结果公告》(临2016-038)。

2017年2月10日,公司已经按期完成了该期超短期融资券的兑付工作,共计支付本息合计人民币3,076,301,917.81元。

特此公告。

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二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601992 证券简称:金隅股份 编号: 临2017-007

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获得

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2月1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46号),批复主要内容如下:

一、核准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40亿元的公司债券。

二、本次公司债券采用分期发行方式,首期发行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其余各期债券发行,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24个月内完成。

三、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应严格按照报送中国证监会的募集说明书进行。

四、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

五、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述核准文件的要求和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