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11 证券简称:中顺洁柔 公告编号:2017-03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7年2月6日以电子邮件、传真、送达等方式发出,并于2017年2月13日以现场加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9名(其中: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2人)。董事张扬先生和独立董事黄欣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会议。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所形成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邓颖忠先生主持。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黄欣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相应职务,黄欣先生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劵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并经与主要股东协商,公司董事会拟补选何海地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经深圳证劵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及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询。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推荐,会议决定聘任王云霞女士为公司证劵事务代表,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见附件)
王云霞女士的联系方式如下:
1、电话:0760-87885196
2、传真:0760-87885677
3、邮箱:dsh@zhongshungroup.com
4、联系地址:中山市西区彩虹大道 136 号
5、邮政编码:528400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同意定于2017年3月10日召开2017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2017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2月13日
附:何海地个人简历
个人简历
何海地,男,1968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武汉大学图书馆学专业本科毕业,文学学士学位,2006年获武汉大学管理学硕士学位。目前专业技术职称为副研究员,中共党员。现就职于广东省中山市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从事信息咨询、服务、分析和检索等专业方面的教学与研究工作。2011年获教育部科技查新员资格,2012年获教育部科技查新审核员资格。先后主持和参与完成广东省和中山市等省市级的科研项目十多项,在专业领域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二十多篇,被聘为中山市图书资料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和中山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兼职中山市情报研究所,面向企业从事信息咨询、信息分析、科技查新、知识产权和科技创新项目开发扶持等服务工作。
何海地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邓氏家族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何海地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并已经取得了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附:王云霞个人简历
个人简历
王云霞,女,中国国籍,1992年出生,云南民族大学会计学专业本科毕业。2015年7月-2015年12月在河南贝通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从事财务工作;2016年1月至今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要参与公司信息披露、投资者接待等工作;2016 年 12月参加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经考试合格,获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王云霞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邓氏家族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王云霞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担任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511 证券简称:中顺洁柔 公告编号:2017-04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及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工作需要,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聘任王云霞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王云霞女士简历如下:
王云霞,女,中国国籍,1992年出生,云南民族大学会计学专业本科毕业。2015年7月-2015年12月在河南贝通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从事财务工作;2016年1月至今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要参与公司信息披露、投资者接待等工作;2016 年 12月参加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经考试合格,获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王云霞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邓氏家族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王云霞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担任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
王云霞女士的联系方式如下:
1、电话:0760-87885196
2、传真:0760-87885677
3、邮箱:dsh@zhongshungroup.com
4、联系地址:中山市西区彩虹大道136号
5、邮政编码:528400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2月13日
证券代码:002511 证券简称:中顺洁柔 公告编号:2017-05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度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7年3月10日(星期五),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中山市西区彩虹大道136号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2017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下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2017年3月10日(星期五)下午2:30。
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为:2017年3月9日-3月1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3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3月9日下午3:00至2017年3月10日下午3:00。
5、股权登记日:2017年3月7日。
6、现场会议地点:公司二楼会议室(地址:中山市西区彩虹大道136号)。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7年3月7日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或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以上议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深交所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上述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有关公告。
三、网络投票相关事项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7 年3月10日上午 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买入股票操作。
2、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
■
3、股东投票具体程序
(1)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 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具体情况如下:
■
(2)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为:
■
(3)如果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先对一项或多项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投票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一项或多项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的投票程序
1、投资者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3月9日下午3:00至2017年3月10日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股东办理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股东采用服务密码方式办理身份认证的流程如下: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点击“申请密码”,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 6-8 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 4 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服务密码当日 13:00 即可使用;激活指令上午 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可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通过登录互联网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 的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投票后,不能通过网络投票系统更改投票结果。
(4)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三)网络投票的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四、现场会议的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6年3月8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
2、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中山市西区彩虹大道136号四楼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异地股东书面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为准。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60-87885678、0760-87885196
传真号码:0760-87885677
联系人:张海军
通讯地址:中山市西区彩虹大道136号
邮政编码:528411
2、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若有其它事宜,另行通知。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授权委托书及参会回执。
特此公告。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2月13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并代理行使表决权。本人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了解了公司有关审议事项及内容,表决意见如下:
■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被委托人签字: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3、委托人为法人,应加盖法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附件2
回 执
截止2017年3月7日,我单位(个人)持有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股,拟参加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帐户:
股东名称:(签章)
注:请拟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于2017年3月8日前将回执传回公司。授权委托书和回执剪报或重新打印均有效。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相关事项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股权激励有关备忘录1-3号》、《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对公司以下相关事项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认为本次提名的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法律、行政法规所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具备履行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况。提名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提名人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的基础上进行提名的,并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我们一致同意选举何海地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并经深圳证劵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签名:
_______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葛光锐 黄洪燕
_ ________ __________
黄欣
年月日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何海地,作为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三、本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四、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1%以上的已发行股份或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不是为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仍处于禁入期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最近一年内,本人、本人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公务员法》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七、本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八、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九、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尚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党委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此次拟任独立董事,不属于中央管理干部在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的上市公司任职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中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任职将不会违反其他有关部门对于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七、包括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且本人未在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达六年以上。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向拟任职上市公司提供的履历表中本人职业、学历、职称、工作经历以及全部兼职情况等个人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本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经常缺席或者经常不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最近三年内,本人在所有曾任职上市公司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会议______次,未出席会议______次。(未出席指未亲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
三十一、本人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董事意见经证实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本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上市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本人不存在年龄超过70岁,并同时在多家公司、机构或者社会组织任职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和独立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何海地郑重声明: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处分。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尽快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中小企业板业务专区或创业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人:何海地(签署)
日 期:2017年2月13日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何海地为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被提名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符合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不是为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不在与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仍处于禁入期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最近三年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最近一年内,被提名人、其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尚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党委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此次拟任独立董事,不属于中央管理干部在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的上市公司任职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中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有关部门对于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包括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同时在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未连续担任独立董事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提名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经常缺席或经常不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最近三年内,被提名人在本次提名上市公司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会议_______次, 未出席 _______次。(未出席指未亲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
三十、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被提名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上市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被提名人不存在年龄超过70岁,并同时在多家公司、机构或者社会组织任职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和独立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交所的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中小企业板业务专区或创业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名人: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日 期:2017年2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