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旗下部分基金
申购、赎回及最低持有份额的数额限制的公告
为了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的有关规定,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17 年2月20日起,降低旗下部分基金首次申购、单次赎回及最低持有份额的数额限制。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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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调整方案
调整后投资者在其他销售机构申购上述基金,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调整为人民币100元,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1元;赎回上述基金,每次赎回申请及最低持有份额调整为10份。原最低申购金额、赎回和最低持有份额小于或等于前述限制的,不再作调整。
各销售机构对申购、赎回及最低持有份额的数额限制另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三、其他事项
1、本次调整方案所涉及的招募说明书相关内容,将在相关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时一并调整。
2、本公告仅对调整上述基金申购、赎回及最低持有份额的限额有限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基金详细情况,请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
3、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及网上直销交易平台申购数额限制不进行调整。
4、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ncfund.com.cn 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9-8866进行相关咨询。
5、本公告涉及上述业务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
四、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2月15日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新华红利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增加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7年2月15日
1.公告基本信息
根据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商银行”)签署的销售协议,工商银行将自2017年2月17日起销售本公司旗下的新华红利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3025,以下简称“本基金”)。
从2017年2月17日起,投资者可通过工商银行办理本基金的认购、申购、赎回等业务,具体业务规则请参考工商银行的相关规定。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2.1投资者在工商银行办理本基金的认购、申购、赎回等业务,具体办理规则请遵循工商银行的相关业务规定。
2.2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刊登于本公司网站(www.ncfund.com.cn)的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以及相关业务公告。
2.3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事宜
(1)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88
网址:www.icbc.com.cn
(2)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19-8866
网址:www.ncfund.com.cn
3.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公司充分重视投资者教育工作,以保障投资者利益为己任,特此提醒广大投资者正确认识投资基金所存在的风险,慎重考虑、谨慎决策,做理性的基金投资者,享受长期投资理财的快乐!
特此公告。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