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
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的公告

2017-02-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987 证券简称:康德莱 公告编号:2017-012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

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康德莱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德莱医械”)收到由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联合换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631001442,发证时间:2016年11月24日,有效期:三年)。

康德莱医械分别于2010年12月9日、2013年11月19日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均为三年。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本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后,康德莱医械将连续三年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所得税优惠政策,即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特此公告。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2月16日

证券代码:603987 证券简称:康德莱 公告编号:2017-013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获得实用新型

专利证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浙江康德莱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康德莱”)获得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核发的《实用新型专利证书》(证书号第5862862号),具体情况如下:

实用新型名称:安全胰岛素笔配套用针

发明人:张谦;陈洪

专利号:ZL 2016 2 0508723.7

专利申请日:2016年05月30日

专利权人:浙江康德莱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授权公告日:2017年01月18日

上述实用新型专利的取得不会对公司及浙江康德莱近期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但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发挥自主知识产权优势,并形成持续创新机制,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特此公告。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