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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暨股票继续停牌的公告

2017-02-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71 证券简称:德力股份 公告编号:2017-014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暨股票继续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正式方案尚需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报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核准以及最终取得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德力股份,股票代码:002571)已于2016年8月2日开市起停牌。公司分别于2016年8月9日、8月16日、8月23日、8月30日、9月6日、9月13日 、9月20日、9月27日、9月30日、10月12日、10月20日、10月26日、10月28日、11月4日、11月11日、11月18日、11月25日、12月2日、12月9日、12月16日、12月23日、12月30日、2017年1月6日、2017年1月13日、2017年1月20日披露了相关停牌进展公告,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17年1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1月25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等相关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等文件的规定,公司在直通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后,深圳证券交易所需对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文件进行事后审核。公司于近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中小板重组问询函(需行政许可)【2017】第10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公司就《问询函》所提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2017年2月16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对外披露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及时组织各中介机构及交易对方等相关人员对《问询函》所提问题进行逐项落实与回复。由于《问询函》相关问题的回复涉及对部分事项和数据进一步核实、补充,需要各方进行确认和完善,公司预计回复工作无法在2017年2月16日之前完成。公司将积极协调各方推进回复工作,争取于2017年3月2日前提交回复文件,待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后发布《问询函》回复等相关公告,同时申请公司股票复牌。

延期回复期间,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以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董事会深表歉意。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