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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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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

2017-02-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03 证券简称:吉宏股份 公告编号:2017-007

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停牌事由和工作安排

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资产购买事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吉宏股份,股票代码:002803)自2017年2月3日开市时起停牌。公司分别于2017年2月3日、2017年2月10日发布《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05)、《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06)。

经与有关各方论证核实,公司拟筹划购买资产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经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吉宏股份,股票代码:002803)自2017年2月17日(星期五)开市时起转入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继续停牌。本公司承诺争取停牌时间不超过1个月,即承诺争取在2017年3月3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要求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

如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公司将根据重组推进情况确定是否向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公司未提出延期复牌申请或延期复牌申请未获交易所同意的,公司股票将于2017年3月3日开市时起复牌,同时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是否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及相关原因。

如公司在停牌期限内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司将及时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如公司股票停牌时间累计未超过3个月的,公司承诺自公告之日起至少1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如公司股票停牌时间累计超过3个月的,公司承诺自公告之日起至少2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二、必要的风险提示

公司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经公司董事长签字并经董事会盖章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申请表》;

2、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意向性文件。

特此公告。

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