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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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持续督导工作保荐代表人的
公告

2017-02-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726 证券简称:龙大肉食 公告编号:2017—007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持续督导工作保荐代表人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于2014年顺利完成,并于2014年6月2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作为该次发行的保荐机构,指定赵刚先生、刘义先生担任保荐代表人,持续督导的期间至2016年12月31日止。截至目前,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国信证券将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2017年2月16日,公司收到国信证券《关于更换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因原指派的保荐代表人刘义先生工作变动,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国信证券决定由保荐代表人孙婕女士(简历详见附件)接替刘义先生负责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履行保荐职责。公司董事会对刘义先生在持续督导期间所作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本次保荐代表人变更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为赵刚先生和孙婕女士,直至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完毕。

特此公告。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2月16日

附件:孙婕女士简历

孙婕女士,国信证券投资银行业务部业务总监,经济学硕士,保荐代表人,取得法律职业资格。2011年开始从事投资银行业务。先后参与润欣科技首发项目,东南网架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南山铝业2016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项目、南山铝业2015年公司债券项目、鲁信创投2012年公司债项目、张家港2012年城投债项目、光韵达2015年可交换债券、雅本投资2015年可交换私募债项目。

证券代码:002726 证券简称:龙大肉食 公告编号:2017—008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月份销售情况简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2017年1月份销售情况简报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烟台龙大养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大养殖”)从事生猪养殖业务,龙大养殖2017年1月份销售生猪3.3万头,实现销售收入0.66亿元。

2017年1月份,龙大养殖商品猪销售均价为18.49元/公斤,比2016年12月份上升4.70%。

2017年1月份,商品猪价格总体呈现上升态势。

上述销售数据未经审计,与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之间可能存在差异,因此上述数据仅作为阶段性数据供投资者参考。

二、风险提示

1、公司目前主营业务为生猪养殖、生猪屠宰和肉制品加工,上述销售情况只代表公司生猪养殖板块中活体销售情况,生猪屠宰、肉制品加工等其他业务板块的经营情况不包括在内,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生猪市场价格的大幅波动(下降或上升),都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如果未来生猪市场价格出现大幅下滑,仍然可能造成公司的业绩下滑。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3、生猪市场的价格变动风险覆盖整个生猪生产行业,对任何一家生猪生产者来讲都是客观存在且不可控制的外部风险。

三、其他提示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