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澄清公告
证券代码:600810 股票简称:神马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7-003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澄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17年2月17日,大众证券报、证券时报等媒体发布了一篇题为“神马股份近期将开庭,公司曾否认被投资者起诉”的文章。
公司致电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问询被投资者起诉事宜,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确认:已受理有关投资者起诉本公司证券虚假陈述纠纷案,同时已于近日向本公司发出应诉通知书。截至公告日公司尚未收到应诉通知书。
一、媒体报道简述
2017年2月17日,大众证券报、证券时报等媒体发布了一篇题为“神马股份近期将开庭,公司曾否认被投资者起诉”的文章。该文章中提及“大众证券报和财信网记者从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处了解到,他昨日刚刚收到郑州市中院发来的传票。传票上显示,法院通知阮其云等13人在4月14日到庭,法院将开庭审理神马股份证券虚假陈述纠纷案”事宜。
二、澄清声明
本公司对上述信息进行了核实,现澄清及说明如下:
公司致电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问询被投资者起诉事宜,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确认:已受理有关投资者起诉本公司证券虚假陈述纠纷案,同时已于近日向本公司发出应诉通知书。截至公告日公司尚未收到应诉通知书。
本公司将在收到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书面应诉通知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风险提示
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本公司的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本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2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