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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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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02-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006 证券简称:东风汽车 编号:临2017——007

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17年2月17日在武汉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电话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2月6日以电子邮件、电话及短信的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其中:亲自出席7人(马智欣董事、菲利普盖林-博陶董事通过远程电话会议方式出席);委托出席2人,黄刚董事、侯世国董事分别委托雷平董事、张志宏董事出席会议并代行董事权力。本次会议由欧阳洁董事长主持,2名监事和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已满,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公司控股股东东风汽车有限公司提名雷平、黄刚、马智欣、菲利普盖林-博陶、铃木昭寿、丁绍斌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侯世国、张志宏、李克强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董事会认为以上候选人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定将上述人员作为正式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选举。

表决票:9票,赞成票: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以上人员简历见附件。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郑州日产整车购销及零部件采购的关联交易》

为了支撑郑州日产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州日产”)中期事业计划台数达成、增强郑州日产经销商收益和信心、维持销售网络稳定,以及支撑东风风度品牌建设,并盘活郑州日产常州分公司资产,同意:

1、郑州日产向东风集团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乘用车公司(以下简称“东风乘用车”)采购F37车型部分零部件,并向东风乘用车销售F37车型整车及备件;

2、郑州日产向东风乘用车采购S29车型整车及备件。

关联董事欧阳洁、雷平、黄刚、马智欣、铃木昭寿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票:4票,赞成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详情请见《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09)。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票:9票,赞成票: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公司将于2017年3月7日召开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详情请参见本公司发布的《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编号:临2017——010)。

特此公告。

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2月18日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雷平,1964年4月出生,1984年7月毕业于武汉工学院机械工业管理工程专业,1992年3月毕业于清华大学管理工程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主要工作经历:

1984.08--1988.11 二汽车桥厂企管科综合管理员、军刹车间副主任、现场综合管理推进办员工

1988.11--1992.12 二汽(1992.09更名为东风汽车公司)党校教员(其间:1989.09--1992.03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管理工程专业在职学习,1992.03获工学硕士学位)

1992.12--1997.04 东风汽车公司党委办公室综合室秘书、副科级秘书、正科级秘书

1997.04—2003.07 东风汽车公司铸造一厂副厂长、厂长兼党委副书记(1999.10任)

2003.07--2009.12 东风汽车有限公司经营规划总部经营规划部部长

2009.12--2011.07 东风汽车公司管理部副部长,东风汽车有限公司经营规划总部经营规划部部长

2011.07--2016.08 东风汽车公司经营管理部部长(2016.06免),东风汽车有限公司经营规划总部经营规划部部长

2016.08-- 东风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东风汽车有限公司执行副总裁、党委常委

黄刚,1967年3月出生。1990年7月毕业于清华大学汽车工程系内燃机专业,大学学历、工学学士学位;2000年12月毕业于清华大学汽车工程系动力机械及工程专业,研究生学历、工学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

1990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东风汽车公司发动机厂副厂长、厂长,东风汽车有限公司商用车公司副总经理,东风汽车有限公司东风商用车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兼纪委书记、工会主席,东风商用车有限公司总经理等职务,2016年6月至今任东风汽车公司副总工程师、东风汽车公司战略规划部部长、东风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战略规划部总经理。

马智欣(Ma Stephen),1970年11月出生,1994年毕业于加州大学,经济管理学士;1996年毕业于南加州大学,会计硕士。主要工作经历:

1994年 鸿新船务代理(股)公司初级会计师

1996年 日产北美会计分析师

1999年 日产北美预算发展经理

2003年 东风汽车有限公司财务会计总部部长

2006年 日产汽车株式会社高级经理副部长

2008年 日产汽车株式会社财务管理部部长

2013年 东风汽车有限公司副总裁

Philippe Guérin–Boutaud(菲利普盖林-博陶),1965年1月出生,机械动力系统造型理学硕士。其主要工作经历:

1987.12驻委内瑞拉加拉加斯(法国大使馆)法国贸易委员会新闻发言人

1989.04 加盟(法国)雷诺汽车公司研发部作为领队负责车辆测试(振动与模态分析)

1992.04 (法国)雷诺汽车公司项目经理

1996.09 (法国)雷诺汽车公司部长

2001.01 (法国)雷诺汽车公司事业部本部长

2002.04 (法国)雷诺汽车公司巴利亚多利德工厂(雷诺西班牙)制造工程和车辆工程总监

2005.07 (法国)雷诺汽车公司研发部副总经理

2010.06 (韩国)雷诺三星汽车公司执行副总裁

2012.04 日产自动车株式会社项目总监

2014.04 日产自动车株式会社轻型商用车事业部全球负责人

SUZUKI AKIHISA(铃木昭寿),1960年1月出生,1982年3月早稻田大学商学部毕业。其主要工作经历:

1982.04 日产汽车株式会社人事部第一人事课

1982.06 日产汽车株式会社产业机械事业部国内叉车部

1984.05 派往日产Sunny新东京销售株式会社

1990.08 日产汽车株式会社海外企划部、海外统括本部欧洲事业室

1995.03 派往欧洲日产汽车公司

1999.07 派往英国日产汽车公司

2000.06 派往欧洲日产汽车公司

2002.04 商品企划本部商品企划室

2005.09 GOM企划部、GOM事业企划部

2010.04 全球市场部全球市场开发部

2010.10 东风汽车有限公司经营规划总部总部长

2014.10 东风汽车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兼经营规划总部总部长

丁绍斌,1968年6月出生,1990年7月湖北汽车工业学院汽车专业毕业。其主要工作经历:

1990.07--1992.12 二汽(1992.09更名为东风汽车公司)销售处售后技术服务

1992.12--1998.05 东风汽车公司办公室秘书、副科级秘书(其间:1996.06--1998.05挂职湖北省钟祥市副市长)

1998.05--2003.07 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筹)市场部负责人、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规划发展部副部长、小霸王专营部总经理、汽车分公司副总经理兼销售公司总经理、销售公司总经理兼党委书记

2003.07--2004.06 东风裕隆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执行副总经理(派驻员)、(2003.11--2005.07兼党委书记)

2004.06--2005.04 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04.05任)兼东风裕隆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总经理(派驻员)

2005.04--2009.06 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工程自卸车事业部(筹)总经理、工程车事业部总经理

2009.06--2013.05 神龙汽车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部长、行政副总经理兼人力资源部部长、执行委员会成员

2013.05--2016.06 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

2016.06-- 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侯世国,1950年7月出生,西安冶金建筑学院本科毕业。主要工作经历:

曾分别在国家经委、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和国家发展改革委任职。2008年后在工业和信息化部产业政策司任副司长、巡视员。2010年退休。自2013年12月9日起任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张志宏,1964年11月出生,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博士研究生毕业,获管理学(会计学)博士学位。主要工作经历:

1990年至今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任教。现任财务管理学教授,博士生导师,非执业注册会计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财务管理研究所所长、会计学院学术委员会主席、财务管理学科博士导师组组长;中国民主建国会会员、民建湖北省省委委员、民建湖北省直工委副主任、民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委员会主任委员;湖北省审计厅特约审计员。 现任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自 2013年12月9日起任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李克强,1963年1月出生,重庆大学车辆工程专业研究生毕业,工学博士。主要工作经历:

主要工作经历:

1988.04-1992.01 重庆大学汽车工程系讲师

1992.01-1994.01 日本五十铃汽车公司车身技术中心客座研究员

1994.01-1997.10 重庆大学汽车工程系副教授 、教授

1997.10-1998.10 日本东京农工大学车辆动力学与控制研究室访问学者

1998.11-2000.11 日本国立交通安全与环境研究所STA/JSPS Fellow研究员

2003.10-2004.01 德国亚琛工业大学汽车研究所访问教授

2007.02-2007.05 日本东京大学生产技术研究所客员教授

2007.06-2016.07 清华大学汽车工程系系主任

2000.12- 清华大学汽车工程系教授

证券代码:600006 证券简称:东风汽车 公告编号:临2017——008

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7年2月17日在武汉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2月6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的方式通知了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2人,何伟监事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委托康理监事出席会议并代行监事权力。本次会议由康理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已满,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公司控股股东东风汽车有限公司推荐何伟先生、康理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附后)。

监事会认为以上候选人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定将上述人员作为正式候选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选举。

表决票:3票,赞成票: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郑州日产整车购销及零部件采购的关联交易》

为了支撑郑州日产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州日产”)中期事业计划台数达成、增强郑州日产经销商收益和信心、维持销售网络稳定,以及支撑东风风度品牌建设,并盘活郑州日产常州分公司资产,同意:

1、郑州日产向东风集团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乘用车公司(以下简称“东风乘用车”)采购F37车型部分零部件,并向东风乘用车销售F37车型整车及备件;

2、郑州日产向东风乘用车采购S29车型整车及备件。

表决票:3票,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 2月18日

附件;监事候选人简历

何伟,1963年9月出生。1982年7月毕业于二汽技工学校机械加工专业,中技学历;1992年12月毕业于中央党校函授学院本科班经济管理专业,中央党校大学学历;2004年12月毕业于华中科技大学管理学院工商管理专业,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

1982年10月参加工作,历任二汽团委副书记、东风汽车公司团委书记,东风汽车紧固件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兼纪委书记、总经理,东风汽车公司零部件事业部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东风汽车有限公司零部件事业部党委书记、副总经理、纪委书记、工会主席,东风汽车公司办公室(党委办公室)主任、军品事业工作平台总监, 东风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总经理、军品事业平台总监等职务,2011年7月至今任东风汽车公司人事(干部)部部长、军品事业工作平台总监(2015年3月免),东风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人事部总经理、军品事业平台总监(2015年3月免),2016年7月至今任东风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

康理,1963年6月出生,1984年7月毕业于洛阳工学院铸造工艺及设备专业,1996年11月毕业于华南理工大学铸造专业,硕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高级会计师。

1984.07--1999.11 二汽(1992.09更名为东风汽车公司)铸造二厂技术发展室工艺员、技术科工艺员、四车间负责人、四车间副主任(试用)、技术科副科长、总工程师、厂长(1993.09--1996.11华中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系铸造专业在职学习,1996.12获工学硕士学位)

1999.11--2002.04 神龙汽车有限公司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2001.09任)(其间:2000.05--2002.04兼神龙汽车有限公司人事公关部部长)

2002.04--2008.07 神龙汽车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工会主席(其间:2004.02--2006.02挂职安徽省淮北市党委副书记)

2008.07--2011.07 神龙汽车有限公司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2011.09免)

2011.07-- 东风汽车公司审计部部长,东风汽车公司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证券代码:600006 证券简称:东风汽车 公告编号:临2017——009

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15年5月公司控股子公司郑州日产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州日产”)与东风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乘用车公司(以下简称“东风乘用车”)签订了《F37车型商务合同》。根据该合同约定,郑州日产向东风乘用车采购F37车型部分零部件,并向东风乘用车销售F37车型整车及备件。

2015年12月公司控股子公司郑州日产与东风乘用车签订了《S29车型商务合同》。根据该合同约定,郑州日产向东风乘用车采购S29车型整车及备件。

东风乘用车为本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东风乘用车为东风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风集团”)的分公司,东风集团持有东风汽车有限公司50%的股权,东风汽车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60.1%的股权。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东风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乘用车公司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上市)

经营场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珠山湖大道888号

负责人:李春荣

成立时间:2009年6月15日

经营范围:乘用车、发动机、变速箱、相关零部件及工具和模具的制造、销售及其售后服务;与本公司经营相关的技术咨询、信息服务、物流信息服务;其他贸易服务(含旧车置换、汽车租赁、进出口业务)(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项目经审批后或凭许可证在核定期限内经营)。

2、交易对方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2016年12月31日,东风乘用车报表经审计资产总额为771,149.65万元,2016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1,161,891.14万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

(1)S29整车

S29车型是一款宽敞型SUV,由东风乘用车生产组装,郑州日产从东风乘用车采购后进行销售。

(2)F37整车及零部件

F37车型是一款紧凑型SUV,由郑州日产常州工厂生产组装完成后,销售给东风乘用车。生产该车型所需的部分零部件由郑州日产向东风乘用车采购。

上述两款车型于2016年9月量产,同年11月上市。两款车型的知识产权归东风集团所有。

2、关联交易价格确定的一般原则和方法

整车产品及零部件的交易价格定价原则:在总制造成本的基础上加成定价。

备件价格构成:专用件为采购价格+管理费;自制件为生产成本+管理费。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一)S29车型商务合同的主要条款

1、合同主体

甲方:郑州日产汽车有限公司

乙方:东风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乘用车公司

2、交易价格

(1)整车交易价格

双方同意按照总制造成本基础上加成定价的定价方式。在每一年的第四季度,调整确定下一年度的合同产品转移价格。量产当年的合同产品转移价格依据量产后3个月的实绩由双方财务部门进行修订。

(2)备件交易价格

东风乘用车依据甲乙双方制定的定价规则每年核算合约产品价格,并与郑州日产对核算后的价格进行交流、确认,并由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后生效。所有合约产品的价格每年确定一次,双方同意在每一年的第四季度,根据备件价格生效流程确定下一年度的供货价格。

3、支付方式

银行转账方式支付。

4、支付期限

每月5日前,由东风乘用车向郑州日产开据上个月交付的合同产品的车型种类、数量及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传递给郑州日产。郑州日产在接到发票并确认无误后的15个工作日内以现款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向东风乘用车进行结算。

5、合同的生效条件

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6、合同期限

自生效之日起有效期为5年,到期前3个月,双方无书面表示的,本合同期限自动延长3年,期限届满后亦依此类推。在合同有效期内如双方同意,可另行签署协议提前终止本合同。

(二)F37车型商务合同的主要条款

1、合同主体

甲方:东风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乘用车公司

乙方:郑州日产汽车有限公司

2、交易价格

(1)整车

双方同意按照总制造成本基础上加成定价的定价方式。交易价格每年确定一下次,双方同意在每一年的第四季度,确定下一年度的合同产品交易价格。量产当年的合同产品转移价格依据量产后3个月的实绩由双方财务部门进行修订。

(2)备件

郑州日产依据甲乙双方制定的定价规则每年核算合约产品价格,并与东风乘用车对核算后的价格进行交流、确认,并由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后生效。所有合约产品的价格每年确定一次,双方同意在每一年的第四季度,根据备件价格生效流程确定下一年度的供货价格。

3、支付方式

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

4、支付期限

每月5日前,由郑州日产向东风乘用车开据上个月交付的合约产品的车型种类、数量及增值税专用发票,东风乘用车在接到发票并确认无误后的15个工作日内结算。

5、合同的生效条件

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6、合同期限

自生效之日起有效期为5年,到期前3个月,双方无书面表示的,本合同期限自动延长3年,期限届满后亦依此类推。在合同有效期内如双方同意,可另行签署协议提前终止本合同。

(三)关联方支付能力说明

东风乘用车为东风集团的分公司,依法存续,资信情况良好,具备持续经营和服务的履约能力,对郑州日产支付的款项不会形成坏帐。

(四)截至公告披露日,郑州日产已支付金额:13,880,374.26元,主要用于前期研发及试制、备件采购费用。因整车交易价格双方还未最终确认,整车采购款尚未支付。

五、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此次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此次关联交易主要是为了支撑郑州日产中期事业计划台数达成、增强郑州日产经销商收益和信心、维持销售网络稳定,以及支撑东风风度品牌建设,并盘活郑州日产常州分公司资产。

(二)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近年来,郑州日产现有产品竞争力持续下滑,销量下降,本次交易完成后,可推动郑州日产常州分公司产能利用,并支撑郑州日产中牟和常州两个产能基地产能布局的完成,为公司未来投放新商品和实现中期事业计划提供保障。

本次交易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公司仍以轻型商用车业务为主。通过本次交易,为公司带来新商品的快速投放,有利于改善郑州日产商品竞争力、市场销量及收益,进而利于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实现公司健康持续发展,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1、公司于2017年2月1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对该关联交易进行了审议。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欧阳洁、雷平、黄刚、马智欣、铃木昭寿回避表决,由4名非关联董事对该议案进行表决。该议案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关于公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该关联交易出具了书面审核意见。

4、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5、本次关联交易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二)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关联交易的书面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2月18日

证券代码:600006证券简称:东风汽车 公告编号:临2017--010

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3月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3月7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湖北省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路58号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105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3月7日

至2017年3月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1、2、3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4已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于2017年2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进行了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议案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东风汽车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6、公司已将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相关材料报送给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应以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为前提。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凡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代表凭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证券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社会公众股股东凭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及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 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以到达公司时间为准,信函以发出地邮戳为准。

(二) 登记时间及地点

1、登记时间:2017年3月3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00至5:00。未在公司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登记手续的股东或其授权代理人也有权出席本次会议。

2、登记地点: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与法务部。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7-84287933、84287896

联系人:王肖君、熊思平

传真:027-84287566

联系地址:湖北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路58号公司证券与法务部

邮政编码:430056

(二) 现场会议预计会期半天,与会股东及代理人的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2月1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3月7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