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诉讼进展情况公告
证券代码:600247 证券简称:ST成城 编号:2017-012
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诉讼进展情况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法院下达执行裁定书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执行人
●涉案的金额:4325万元
●由于公司房产被拍卖用于抵偿欠款,公司以后每年将减少相应的房产租赁收入和借款财务费用,同时由于房产净值低于拍卖成交价格,公司2017年将增加2400万元左右的收益。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2015年7月2日,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布了《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4年年度报告事后审核意见的回复公告》(公告编号:2015-030),披露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市东升支行向吉林省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公司,请求偿还已到期借款本金4325万元及相应贷款利息,同时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市东升支行申请查封了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部分资产作为财产保全。2014年10月8日,吉林省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判决公司偿还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市东升支行借款本金4325万元并支付利息689298元(自2014年1月21日起至2014年3月20日止),并从2014年3月21日起至本息付清之日止继续支付罚息和复利(罚息利率为借款利率6.15%上浮5%后再上浮50%;复利按罚息利率计算;中技实业承担连带给付责任。
二、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吉林省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的4份《执行裁定书》,根据前述判决书,法院于2016年11月23日依法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站平台上,对公司的四处房产进行了拍卖,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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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根据拍卖结果裁定,所拍房产的所有权及其他权利归买受人所有,上述房产的财产权自裁定送达买受人时起转移,买受人可持本裁定书到财产管理机构办理相关产权过户登记。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进展情况对公司的影响
此次司法拍卖的成交所得已经抵偿了法院判决书中的绝大部分欠款,公司以后每年将减少300万左右的财务费用。而由于公司位于哈尔滨的四处房产被拍卖,根据往年数据,公司以后每年将减少300万元左右的收入。同时因为被拍卖的四处房产当前账面净值为1900多万元,此次拍卖,将使公司2017年增加2400多万元的收益。
四、其他相关诉讼
2014年9月5日,吉林省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立即偿还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市东升支行借款本金7975万元并支付相关利息。目前公司尚未偿还此欠款也未接到相关后续的执行裁定书。
五、备查文件
1、上述案件的民事裁定书
针对上述诉讼案件,公司将根据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