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仲裁进展公告
股票代码:600732 股票简称:*ST新梅 编号:临2017-005
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仲裁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兴盛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盛集团”)以及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系拥有“新梅太古城”开发建设权的上海新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兰公司”)原股东。 2010年6月12日,兴盛集团、本公司、中粮置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粮置业”)和新兰公司签订了关于新兰公司及“新梅太古城”项目的《股权及项目收购框架协议书》,约定中粮置业按协议书的约定直接或间接承接新兰公司截至协议书签署日止的全部债务为条件、以新兰公司及其项目现状为基础和内容,直接收购新兰公司100%股权,并向两申请人支付总股权转让价款人民币668,030,289.49元。截至2015年12月31日,中粮置业尚欠兴盛集团、本公司部分股权转让价款未予支付。兴盛集团和本公司向华南贸仲提起了仲裁申请,要求中粮置业支付未付的股权转让价款及逾期付款违约金等,2016年12月,公司收到华南贸仲签发的【2016】D388 号《裁决书》,华南贸仲仲裁庭作出裁决,要求中粮置业向公司及兴盛集团支付股权转让款等(详见公司临2016-104号公告)。
一、仲裁进展情况
2017年2月15日,公司收到中粮置业支付的款项人民币27,826,942.50元。
二、对公司的影响
前述收到的款项人民币27,826,942.50元将会对公司利润产生积极影响,具体影响金额以公司本年度会计师审计结果为准。公司将根据有关进展,继续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2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