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
债券批复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555 证券简称:东吴证券 公告编号:2017-004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
债券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的议案》。(详情请见2016年7月2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15号)文件,对公司发行公司债券事宜批复如下:
一、核准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25亿元的公司债券。
二、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应严格按照报送中国证监会的募集说明书进行。
三、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四、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述核准文件的要求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