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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城交换号:139
联行行号:50190
大额支付系统号:105100008020
(三)投标及申购
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可通过承销团成员向招标系统投标申购。直接投资人可直接在招标系统规定的各自用户终端参与投标。
承销团成员不得为其自身预留本期债券和/或预先购入并留存本期债券之目的而进行投标。
(四)每一投资人投标本期债券应符合国家的所有相关规定,并对其违法、违规投标造成的任何不利后果承担全部责任。
二、缴款办法
中标的投标人应按照《缴款通知书》的要求,按时足额将认购款项划至缴款账户。
三、违约的处理
中标的投标人如果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相关要求划付认购款项,将被视为违约,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后有权处置该违约投标人中标的全部债券,违约投标人有义务赔偿有关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主承销商)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
如违约投标人为承销团成员,则其还应按照本期债券的承销协议和/或承销团协议的有关条款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四、托管
本期债券由中央结算公司托管记载,具体手续按中央结算公司的《实名制记账式企业债券登记和托管业务规则》的要求办理。该规则可在中国债券信息网(www.chinabond.com.cn)查阅或在本期债券承销商发行网点索取。
五、投资者办理认购手续时,不需缴纳任何附加费用;在办理登记和托管手续时,须遵循债券托管机构的有关规定。
六、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投资者可按照国家有关法规进行债券的转让和质押。
第五条 债券发行网点
本期债券以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发行系统招标的方式,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公开发行。(发行网点详见附表一)
第六条 认购人承诺
购买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包括本期债券的初始购买人和二级市场的购买人,下同)被视为做出以下承诺:
一、接受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对本期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
二、本期债券的发行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变更。
三、本期债券的担保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变更。
四、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将在有关证券交易场所上市或交易流通,并由主承销商代为办理相关手续,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安排。
五、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限内,若发行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将其在本期债券项下的债务转让给新债务人承继时,则在下列各项条件全部满足的前提下,投资者在此不可撤销地事先同意并接受该等债务转让:
(一)本期债券发行与上市交易(如已上市交易)的批准部门对本期债券项下的债务变更无异议;
(二)就新债务人承继本期债券项下的债务,有资格的评级机构对本期债券出具不次于原债券信用等级的评级报告;
(三)原债务人与新债务人取得必要的内部授权后正式签署债务转让承继协议,新债务人承诺将按照本期债券原定条款和条件履行债务;
(四)本期债券担保安排在债务转让后维持不变;或者新债务人取得经主管部门认可的由新担保人继续履行担保义务;
(五)原债务人与新债务人按照有关主管部门的要求就债务转让进行充分的信息披露。
六、同意发行人指定的债权代理人。
七、对于债券持有人会议依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规定做出的有效决议,所有投资者(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接受该决议。
第七条 债券本息兑付办法
一、利息的支付
(一)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内每年付息1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2018年至2020年每年的2月24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二)本期债券利息的支付通过相关登记机构和有关机构办理。利息支付的具体事项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行人在有关主管部门指定媒体上发布的付息公告中加以说明。
(三)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应缴纳的有关税金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二、本金的兑付
(一)本期债券到期一次还本,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20年2月24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二)本期债券本金的兑付通过相关登记机构和有关机构办理。本金兑付的具体事项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行人在有关主管部门要求的媒体上发布的兑付公告中加以说明。
第八条 发行人基本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中国铁路建设债券募集说明书》。
第九条 发行人业务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中国铁路建设债券募集说明书》。
第十条 发行人财务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中国铁路建设债券募集说明书》。
第十一条 已发行尚未兑付的债券
一、发行人已发行尚未兑付的债券
根据《国务院关于组建中国铁路总公司有关问题的批复》(国函〔2013〕47号)及中国铁路总公司2013年3月15日的公告,中国铁路总公司承担和履行原铁道部发行的中国铁路建设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及其他有关合同、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以及相应的债权债务关系和法律责任。
自1995年起,截至本期债券发行前,发行人共发行中国铁路建设债券12,287亿元,其中已兑付622亿元,尚未到期11,665亿元,未到期的中国铁路建设债券存续期内每年需支付利息538.40亿元;中期票据2,450亿元,其中已兑付750亿元,尚未到期1,700亿元,未到期的中期票据存续期内每年需支付利息72.90亿元;短期融资券2,800亿元,其中已兑付2,800亿元;超短期融资券1,250亿元,其中已兑付1,100亿元,尚未到期150亿元,存续期内需支付利息2.72亿元。发行人所有已发行的中国铁路建设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均按时支付本金及利息。
发行人已发行尚未到期的中国铁路建设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和超短期融资券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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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行人下属企业已发行尚未兑付的债券
截至本期债券发行前,发行人下属企业已发行尚未到期的债券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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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筹集资金用途
一、募集资金用途基本情况
经国家发展改革委备案同意,2016年中国铁路建设债券剩余200亿元推迟至2017年一季度发行,债券名称调整为2017年第一期中国铁路建设债券。
本期债券发行募集资金200亿元将全部用于干塘至武威南铁路增建二线工程等44个铁路建设项目。上述资金的使用,将有利于扩大铁路运输能力,优化铁路债务结构,增强铁路可持续发展能力。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表:
单位: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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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干塘至武威南铁路增建二线工程
本项目已经《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干塘至武威南铁路增建二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13〕2618号)批准实施。
本项目线路对干塘至武威既有铁路实施增建二线工程,线路起自包兰铁路干塘站,途经宁夏自治区中卫市、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左旗和甘肃省武威市,终至兰新铁路武威南站,长172.2公里。
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项目投资估算总额为40.91亿元。本项目拟使用本期债券募集资金4.02亿元。
(二)龙口至烟台铁路
本项目已经《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调整龙口至烟台铁路项目建设规模及总投资的批复》(发改办基础〔2010〕2219号)批准实施。
本项目线路自大莱龙铁路的龙口西站引出,经龙口市、蓬莱市,烟台经济开发区、福山区、芝罘区,至蓝烟铁路的珠玑站,正线全长112.8公里,共设12个车站。新建烟台西港区铁路支线14.5公里和港前站,烟台西站至福山站间联络线19.8公里。龙口至蓬莱段利用已建成的“两隧两桥”(蓬莱隧道、王格庄隧道、王格庄大桥、位钟院特大桥)等既有工程,烟台地区线路走向采用沿同三高速公路北侧方案。
本项目调整建设规模及总投资批复的项目投资估算总额为57.90亿元。本项目拟使用本期债券募集资金10.34亿元。
(三)皖赣铁路芜湖至宁国段扩能改造工程
本项目已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皖赣铁路芜湖至宁国段扩能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铁计函〔2010〕275号)批准实施。
本项目线路自芜湖枢纽弋江站引出后,经芜湖县、宣城至宁国南站,新建线路长度约92.7公里,桥隧比约61%,另建设芜湖枢纽配套工程12.7公里。全段设弋江、湾沚南、宣城、宁国南等4个车站。在宣城地区预留宣杭铁路至本线的联络线工程。
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项目投资估算总额为128.04亿元。本项目拟使用本期债券募集资金0.60亿元。
(四)南昆铁路南宁至百色段增建二线工程
本项目已经《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南昆铁路南宁至百色段增建二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14〕2221号)批准实施。
本项目沿既有南昆铁路南宁至百色段增建二线工程,线路起自南宁枢纽江西村站,经南宁市江南区、西乡塘区、隆安县和百色市平果县、田东县、田阳县,终至右江区百色站,全长209公里。
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项目投资估算总额为98.83亿元。本项目拟使用本期债券募集资金6.35亿元。
(五)哈尔滨至满洲里铁路电气化改造工程
本项目已经《中国铁路总公司、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哈尔滨至满洲里铁路电气化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铁总计统函〔2014〕833号)批准实施。
本项目对哈尔滨站至满洲里站铁路全长933.7公里进行现状电化改造,延长万乐等29个车站股道有效长至1,050米(双机地段1,080米),全线同步实施平改立工程,对冻害严重地段进行整治,并对昂昂溪至海拉尔段进行适当提速改造;哈尔滨枢纽采用经滨北线引入方案,并对王万线、王孙线等相关线路及车站进行电化和延长股道有效长等适应性改建;齐齐哈尔枢纽三间房编组站维持既有二级四场站型,改建调车场、峰前到达场及西场,延长相关股道有效长至1,050米,同步电化平齐线、三榆线等相关线路,新建红峰、昂峰联络线14.8公里,改建齐齐哈尔站客车整备所。
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项目投资估算总额为140.80亿元。本项目拟使用本期债券募集资金15.552亿元。
(六)哈尔滨至牡丹江铁路电气化改造工程
本项目已经《中国铁路总公司、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哈尔滨至牡丹江铁路电气化改造工程可研报告的批复》(铁总计统函〔2015〕476号)批准实施。
本项目对哈尔滨站至牡丹江站铁路全线350.3公里进行现状电化改造,延长阿城等5个车站有效长至1,050米,同步实施病害整治、平改立工程,人口较为稠密区段实施线路封闭工程;哈尔滨枢纽哈尔滨南站适当改建并电化香东线等相关线路。
本项目可研报告批复的项目投资估算总额为49.72亿元。本项目拟使用本期债券募集资金3.60亿元。
(七)四平至齐齐哈尔铁路郑家屯至榆树屯站电气化改造工程
本项目已经《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四平至齐齐哈尔铁路郑家屯至榆树屯站电气化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铁总计统函〔2015〕704号)批准实施。
本项目自四平至齐齐哈尔铁路郑家屯站向北经太平川、白城、泰来至榆树屯站,既有线全长455公里,其中沈阳局管内356公里,哈尔滨局管内99公里,实施电气化改造、平交道口改立交、路基病害整治等,满足现行通用图要求的防护栅栏利旧,不满足或未设的按现行通用图标准新建防护栅栏。开通、黑水、洮南三个车站到发线有效长延长至1,050米。
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项目投资估算总额为47.17亿元。本项目拟使用本期债券募集资金0.60亿元。
(八)通辽至让湖路铁路电气化改造工程
本项目已经《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通辽至让湖路铁路电气化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铁总计统函〔2015〕1048号)批准实施。
本项目自通让线通辽东站向北经太平川、大安北至让湖路西站,既有线全长412公里,其中沈阳局管内327公里,哈尔滨局管内85公里,实施电气化改造、路基病害整治、52处平交道口改立交等。按国家相关规定,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平改立工程暂按6亿元计列。满足现行通用图要求的防护栅栏利旧,不满足或未设的按现行通用图标准新建防护栅栏。长青、庆丰、巨宝、工农湖、官字井、乾安、海坨子、建设、大安北、他石海、新肇、劳动屯、太阳升、立志、向阳村、新华屯、兴无、八村、创业村、银浪、独立屯、壮志等22个车站到发线有效长延长1,050米。
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项目投资估算总额为47.50亿元。本项目拟使用本期债券募集资金0.40亿元。
(九)哈尔滨站改造工程
本项目已经《中国铁路总公司、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哈尔滨站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铁总计统函〔2015〕540号)批准实施。
本项目新建7台13线客运车场,有效长满足650米,新建主站房、高架候车室、子站房等,总面积约8.9万平方米。对客整所、车辆段、机务段等相应改建,建设哈尔滨站至太平桥站联络线6.75公里,并同步实施哈尔滨西站、哈尔滨东站等相关配套工程和过渡工程。
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项目投资估算总额为65.37亿元。本项目拟使用本期债券募集资金6.00亿元。
(十)新建吴忠至中卫铁路
本项目已经《中国铁路总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新建吴忠至中卫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铁总计统函〔2015〕784号)批准实施。
本项目线由银西线吴忠站南端引出,向南沿京藏高速经关马湖和滚泉,穿越牛首山丘陵区至中宁东设站,向西沿黄河南岸经宣和至中卫市南岸设中卫南站。新建线路全长136.05公里,新建滚泉、中卫东、中卫南三站,预留2站(关马湖、宣和)。
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项目投资估算总额为149.10亿元。本项目拟使用本期债券募集资金3.00亿元。
(十一)新建广州铁路枢纽东北货车外绕线
本项目已经《中国铁路总公司、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建广州铁路枢纽东北货车外绕线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铁总计统函〔2014〕1854号)批准实施。
本项目线路自京广铁路江村编组站北咽喉引出,沿北二环高速公路北侧向东,经太和镇南侧,隧道下穿和龙水库、S116道后折向东南,在既有仙村站下穿规划的广汕铁路,在石滩站接入既有广深线,正线全长69公里,桥隧比71%。同步实施仙村站至东北货车外绕线的联络线3.2公里,广深线改建5.8公里,江村编组站扩建及综合自动化改造等。在增城站新建综合性货场。
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项目投资估算总额为160.90亿元。本项目拟使用本期债券募集资金4.50亿元。
(十二)新建邯济铁路至胶济铁路联络线工程
本项目已经《中国铁路总公司、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建邯济铁路至胶济铁路联络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铁总计统函〔2015〕548号)批准实施。
本项目线路自济南枢纽焦斌站引出,沿既有线增建第二线至桑梓店站,出站后向东新建双线,利用石济客专四线桥跨越黄河,经董家镇,跨胶济客专后,引入胶济货线设权庄站。线路全长约50.49公里,其中焦斌至桑梓店增二线9.35公里,桑梓店至权庄新建双线41.14公里,全线桥梁比例约51%。控制工程为黄河特大桥,长约16.5公里。同步建设董家镇综合货场,以及焦斌上下行联络线8.8公里。
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项目投资估算总额为56.67亿元。本项目拟使用本期债券募集资金1.00亿元。
(十三)锦承线朝阳至叶柏寿段扩能改造工程
本项目已经《中国铁路总公司、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锦承线朝阳至叶柏寿段扩能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铁总计统函〔2014〕1336号)批准实施。
本项目线路自朝阳站引出,沿既有铁路通道增建二线至叶柏寿站,线路全长约80.7公里,其中新建双线约59.4公里,单绕约4.0公里,沿既有线增建二线约17.3公里。桥隧比23.4%。
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项目投资估算总额为39.40亿元。本项目拟使用本期债券募集资金0.50亿元。
(十四)锦承线义县至朝阳段扩能改造工程
本项目已经《中国铁路总公司、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锦承线义县至朝阳段扩能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铁总计统函〔2014〕1335号)批准实施。
本项目线路自义县站(不含)引出,沿既有铁路通道增建二线至朝阳站,线路全长约82.2公里,其中新建双线约28.5公里,单绕约27.8公里,沿既有线增建二线约25.7公里。桥隧比约13.6%。新建北票支线疏解线约14.5公里,北票支线白石水库淹没范围线路同步改移,骆驼营站到发线有效长度延长至1,050米。
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项目投资估算总额为33.50亿元。本项目拟使用本期债券募集资金0.40亿元。
(十五)新建太原至焦作铁路
本项目已经《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太原至焦作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16〕1045号)批准实施。
本项目线路自太原南站引出,经山西省晋中市、榆社县、武乡县、襄垣县、长治市、高平市、晋城市,河南省博爱县,接轨于郑焦城际铁路焦作站,全长362公里。全线设太原南站、新鸣李、晋中、太谷东、榆社西、武乡西、襄垣东、长治东、长治县、高平东、晋城东、博爱、焦作等13座车站。
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项目投资估算总额为431.30亿元。本项目拟使用本期债券募集资金2.90亿元。
(十六)淮北至萧县北客车联络线
本项目已经《中国铁路总公司、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淮北至萧县北客车联络线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铁总计统函〔2014〕1337号)批准实施。
本项目自既有坡里站北段按方向别引出,上跨连霍高速公路后穿越灵山寨,按方向别引入郑徐客专萧县北站,新建客车联络线长度27.02公里,桥隧比62.9%;淮北站配套相关客运设施工程。
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项目投资估算总额为27.40亿元。本项目拟使用本期债券募集资金3.00亿元。
(十七)新建商丘至合肥至杭州铁路
本项目已经《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商丘至合肥至杭州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15〕948号)批准实施。
本项目线路起自河南省商丘,经安徽省亳州、阜阳、淮南、合肥、芜湖、宣城,浙江省湖州至杭州,正线全长796.9公里,其中新建线路长617.3公里,利用在建或既有铁路179.6公里。
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项目投资估算总额为960.80亿元。本项目拟使用本期债券募集资金1.47亿元。
(十八)鲁南高速铁路曲阜至临沂段
本项目已经《中国铁路总公司、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鲁南高速铁路曲阜至临沂段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铁总计统函〔2016〕169号)批准实施。
本项目线路自京沪高速铁路曲阜东站东南侧新建大王庄线路所引出,经泗水、平邑、费县后至临沂白沙埠镇设临沂北站;在曲阜东站东侧新建鲁南城际车场并新建联络线与大王庄线路所连接,同时新建联络线与曲阜东站京沪高速铁路车场连接;全线共设曲阜东、泗水南、平邑南、费县北和临沂北等5个车站,其中曲阜东站为既有站,其余为新建站。曲阜、临沂地区分别预留菏泽、日照等方向延伸条件。
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项目投资估算总额为206.10亿元。本项目拟使用本期债券募集资金0.20亿元。
(十九)符夹铁路符离集至新河段扩能工程
本项目已经《中国铁路总公司、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符夹铁路符离集至新河段扩能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铁总计统函〔2014〕1338号)批准实施。
本项目现状利用既有线69.26公里,改造既有线11.46公里,新建线路长度78.46公里(其中增二线60.34公里,单绕9.9公里,双绕4.11公里);青龙山疏解区新建线路长度8.74公里。
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项目投资估算总额为36.40亿元。本项目拟使用本期债券募集资金1.25亿元。
(二十)新建宁启铁路南通至启东段
本项目已经《中国铁路总公司、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建宁启铁路南通至启东段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铁总计统函〔2014〕1239号)批准实施。
本项目新建线路从既有南通东站引出,向东经海门、临江至启东设站后,转向北至吕四港设吕四站,正线长度93.6公里。其中,南通东至启东段71.6公里,启东至吕四段22.1公里。线路桥梁比例53.3%。全线设南通东站、海门站、临江站、启东站、吕四站。另南通至南通东段16.4公里线路同步电化改造。
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项目投资估算总额为65.00亿元。本项目拟使用本期债券募集资金5.00亿元。
(二十一)芜湖至广德铁路电气化改造工程
本项目已经《中国铁路总公司、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芜湖至广德铁路电气化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铁总计统函〔2015〕1117号)批准实施。
本项目对既有芜湖至广德铁路146公里现状电气化改造,延长芜湖南、湾址、巷口桥、建国、十字铺、誓节渡、广德等车站到发线有效长至1,050米;封闭陶辛、陶辛镇、三元站;同步实施全线平改立、线路封闭等工程。
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项目投资估算总额为22.77亿元。本项目拟使用本期债券募集资金3.80亿元。
(二十二)广梅汕铁路龙湖南至汕头段增建第二线工程
本项目已经《铁道部、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梅汕铁路龙湖南至汕头段增建第二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铁计函〔2012〕1212号)批准实施。
本项目自龙湖南出站后沿既有线增建第二线至汕头站,增建第二线22.9公里,既有线改造22.9公里;自厦深铁路潮汕站至广梅汕铁路龙湖南站按方向别新建上、下行联络线11.8公里;自厦深铁路区间韩江特大桥至广梅汕铁路龙湖南站按方向别新建上、下行联络线9.7公里。
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项目投资估算总额为37.60亿元。本项目拟使用本期债券募集资金2.00亿元。
(二十三)新建梅州至潮汕铁路
本项目已经《中国铁路总公司、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建梅州至潮汕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铁总计统函〔2015〕134号)批准实施。
本项目线自新建梅州西站引出,途径丰顺、揭阳至厦深铁路潮汕站,新建线路全长122.03公里,全线设梅州西、畲江北、建桥、丰顺东、揭阳北、揭阳潮汕机场、潮汕站7个车站(其中潮汕站为接轨站)。同步建设潮汕站动车运用所及汕头站动车组存车线等相关工程。
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项目投资估算总额为198.20亿元。本项目拟使用本期债券募集资金5.7083亿元。
(二十四)黎湛铁路电气化改造工程
本项目已经《中国铁路总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黎湛铁路电气化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的批复》(铁总计统函〔2014〕1279号)批准实施。
本项目对黎塘至湛江318公里、河唇至茂名60公里实施电气化改造,并结合电化改造实施平交道口改立交、路基病害整治等工程。其中根竹至玉林段98公里采用保留郁江大桥等4个限速段、提速至160公里/小时方案。
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批复的项目投资估算总额为34.16亿元。本项目拟使用本期债券募集资金5.50亿元。
(二十五)渝怀铁路涪陵至梅江段增建第二线工程
本项目已经《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渝怀铁路涪陵至梅江段增建第二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14〕2222号)批准实施。
本项目对既有渝怀铁路涪陵至梅江段实施增建二线工程,线路起自涪陵,经武隆、彭水、黔江、酉阳、秀山,终至梅江,全长339公里。
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项目投资估算总额为191.10亿元。本项目拟使用本期债券募集资金2.50亿元。
(二十六)新建玉溪至磨憨铁路
本项目已经《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玉溪至磨憨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15〕1722号)批准实施。
本项目新建玉溪至磨憨铁路,线路起自玉溪,经峨山、元江、墨江、普洱、西双版纳,终至中国老挝边境磨憨,线路全长507.4公里。
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项目投资估算总额为516.09亿元。本项目拟使用本期债券募集资金15.00亿元。
(二十七)新建格尔木至库尔勒铁路
本项目已经《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格尔木至库尔勒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14〕2225号)批准实施。
本项目线路自青海省格尔木,向西经乌图美仁、甘森、花土沟,翻越阿尔金山后,再经新疆自治区米兰、若羌、尉犁至库尔勒,正线全长1,214.6公里。全线分布车站90座,近期新开车站36座,其中区段站2座,中间站12座,会让站22座。
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项目投资估算总额为376.40亿元。本项目拟使用本期债券募集资金4.50亿元。
(二十八)新建川藏铁路拉萨至林芝段
本项目已经《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川藏铁路拉萨至林芝段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14〕1956号)批准实施。
本项目线路自拉萨至日喀则铁路协荣站引出,经贡嘎、扎囊、乃东、桑日、加查、朗县、米林,终至林芝,新建正线长度402公里,同步对拉日铁路拉萨至协荣段32公里进行电气化改造。全线新建贡嘎、扎囊、泽当、桑日、加查、朗县、米林、朝阳、林芝等车站。
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项目投资估算总额为366.00亿元。本项目拟使用本期债券募集资金18.1554亿元。
(二十九)新建拉萨至日喀则铁路
本项目已经《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拉萨至日喀则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10〕2221号)批准实施。
本项目线路自青藏铁路拉萨站引出,经堆龙德庆、曲水、尼木、仁布,至日喀则,线路全长252.8公里。全线新设拉萨南、白德、协荣、曲水、茶巴拉、尼木、卡如、仁布、大竹卡、灯吉、吉琼、卡堆、日喀则等13个车站,初期缓开白德、茶巴拉、大竹卡、吉琼、卡堆站。拉萨地区新建青藏铁路与本线联络线3公里。
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项目投资估算总额为133.30亿元。本项目拟使用本期债券募集资金1.9695亿元。
(三十)新建牡丹江至佳木斯铁路
本项目已经《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牡丹江至佳木斯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16〕2053号)批准实施。
本项目线路从既有的牡丹江站引出,经牡丹江市、鸡西市、七台河市、双鸭山市和佳木斯市,接入既有佳木斯站,全长375公里。全线共设9个车站,其中预留1个车站。同步配套建设牡丹江动车运用所。
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项目投资估算总额为385.60亿元。本项目拟使用本期债券募集资金0.20亿元。
(三十一)新建赤峰至京沈高铁喀左站铁路
本项目已经《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赤峰至京沈高铁喀左站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15〕3010号)批准实施。
本项目线路起自赤峰,经平庄、宁城、建平,引入在建京沈高铁喀左站,正线全长157.4公里。
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项目投资估算总额为170.20亿元。本项目拟使用本期债券募集资金5.00亿元。
(三十二)新建通辽至京沈高铁新民北站铁路
本项目已经《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通辽至京沈高铁新民北站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15〕3008号)批准实施。
本项目线路起自通辽,经甘旗卡、彰武,引入在建京沈高铁新民北站,正线全长197公里。
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项目投资估算总额为175.70亿元。本项目拟使用本期债券募集资金5.00亿元。
(三十三)新建朔州至准格尔铁路
本项目已经《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朔州至准格尔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交运〔2007〕185号)批准实施。
本项目线路自北同蒲铁路大新车站引出,向西经偏关、马栅至红进塔站,正线全长218公里,其中新建线路208公里,改造既有线路10公里。规划预留与包神、东乌铁路的衔接条件。
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项目投资估算总额为53.80亿元。本项目拟使用本期债券募集资金1.50亿元。
(三十四)新建武汉至十堰铁路孝感至十堰段
本项目已经《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武汉至十堰铁路孝感至十堰段核准的批复》(发改基础〔2015〕291号)批准实施。
本项目线路自在建的武汉至孝感城际铁路孝感东站引出,经随州、枣阳、襄阳、谷城、丹江口、武当山,终至十堰,全长395公里。全线设孝感、云梦、安陆、随州、安居、枣阳、东津、马集、老河口、谷城、丹江口、武当山、十堰13座车站,预留朋兴站。
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项目投资估算总额为527.50亿元。本项目拟使用本期债券募集资金20.00亿元。
(三十五)新建大冶北至阳新铁路
本项目已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建大冶北至阳新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铁计函〔2011〕11号)批准实施。
本项目新建双线自武汉至黄石城际铁路大冶北站引出,并行既有武九铁路东侧前行,跨大冶湖后引入阳新站,出站后折向东南,跨既有武九铁路后至CK159+704,线路全长67.9公里,设大冶北、阳新两个车站,桥隧比72.1%。改建既有武九铁路4.6公里,同步扩建武汉动车段。
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项目投资估算总额为86.10亿元。本项目拟使用本期债券募集资金8.00亿元。
(三十六)新建连云港至徐州铁路
本项目已经《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连云港至徐州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16〕1979号)批准实施。
本项目线路自既有陇海铁路连云港站引出,经连云港市东海县,徐州市新沂市、邳州市,按预留线位接入徐州枢纽后马庄站,正线长约180.4公里。全线共设6座车站,其中在建车站1座,新建车站2座。
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项目投资估算总额为281.70亿元。本项目拟使用本期债券募集资金0.15亿元。
(三十七)新建赣州至深圳铁路
本项目已经《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赣州至深圳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16〕2128号)批准实施。
本项目线路从在建的赣州西站引出,经江西省赣州市,广东省河源市、惠州市和东莞市,接入深圳北站,全长432公里。全线共设14个车站(含预留车站2个)。
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项目投资估算总额为641.30亿元。本项目拟使用本期债券募集资金0.25亿元。
(三十八)新建浦城至梅州铁路建宁至冠豸山段
本项目已经《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浦城至梅州铁路建宁至冠豸山段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16〕89号)批准实施。
本项目线路起自既有向莆铁路建宁县北站,经三明市建宁县、宁化县、清流县和龙岩市连城县,终至赣龙铁路冠豸山站,正线长约162公里(不含宁化至清流与兴国至泉州铁路共线段约12.1公里)。同时修建建宁县北站疏解线4.3公里,冠豸山站联络线7.1公里和接轨站站改工程。
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项目投资估算总额为110.96亿元。本项目拟使用本期债券募集资金1.00亿元。
(三十九)新建兴国至泉州铁路宁化至泉州段
本项目已经《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兴国至泉州铁路宁化至泉州段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16〕1265号)批准实施。
本项目线路起自福建省三明市宁化县,经清流、明溪、永安、大田和泉州市德化、安溪、南安,终至福厦铁路泉州站,正线长约302公里。同步修建泉州地区货车外绕线30.2公里,安溪东漳泉肖铁路联络线11.4公里,以及引入永安、泉州等地区相关配套工程,并对漳泉肖铁路惠安南至肖厝段约23.3公里实施电气化改造。全线共设34个车站,其中新建31个。
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项目投资估算总额为273.40亿元。本项目拟使用本期债券募集资金1.00亿元。
(四十)新建张家界经吉首至怀化铁路
本项目已经《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张家界经吉首至怀化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16〕2076号)批准实施。
本项目线路北起在建黔张常铁路张家界西站,经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吉首市、凤凰县及怀化市麻阳苗族自治县,引入既有怀化南客站,正线全长约246.6公里。全线共设8座车站,其中既有站1座,在建站1座,新建车站6座。
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项目投资估算总额为382.40亿元。本项目拟使用本期债券募集资金0.06亿元。
(四十一)新建贵阳至南宁铁路
本项目已经《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贵阳至南宁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16〕1980号)批准实施。
本项目线路起自贵阳枢纽龙里北站,经贵州都匀、独山、荔波,广西金城江、都安、马山、武鸣,终至南宁枢纽南宁东站,正线长约482公里,共设14个车站(含捞村站)。同时扩建贵安站,新建大土至马寨联络线、钦柳联络线、贵阳北第二动车运用所及相关联络线、南宁枢纽屯里第二动车运用所等相关工程。
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项目投资估算总额为757.60亿元。本项目拟使用本期债券募集资金2.00亿元。
(四十二)新建安顺至六盘水铁路
本项目已经《中国铁路总公司、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建安顺至六盘水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铁总计统函〔2014〕1898号)批准实施。
本项目新建线路自沪昆客专安顺西站接轨,向西经六盘水市六枝特区至六盘水枢纽水城车站接轨后,利用既有沪昆铁路至六盘水站,新建线路全长约119.6公里,运营长度约124公里。同步实施安顺地区、六盘水枢纽相关工程,新建黄桶北、六枝南、长箐、冷坝、六盘水东中间站,改建既有大湾支线于水柏线昆明端接轨,正线桥隧比约77%。控制工程为岩脚隧道,长3,028米。
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项目投资估算总额为155.00亿元。本项目拟使用本期债券募集资金4.00亿元。
(四十三)成昆铁路永仁至广通段扩能工程
本项目已经《铁道部、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成昆铁路永仁至广通段扩能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铁计函〔2012〕1600号)批准实施。
本项目新建双线自永仁站经新康、元谋西至大树村站,全长96公里,桥隧比约80%。引入广通地区相关工程约28公里,形成双线引入广通地区甸尾站、广通北站。
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项目投资估算总额为115.50亿元。本项目拟使用本期债券募集资金10.00亿元。
(四十四)铁路物流基地
中国铁路总公司根据“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铁路总公司发展成为国内领先、世界一流的铁路物流总部企业”的总体目标,结合路网发展和地方经济、产业发展规划,建设三级铁路物流基地和接取送达网络,推进城市货场转型升级为城市配送中心,形成覆盖广泛、层次清晰、功能完善的成件包装、仓储配送、集装箱、小汽车、电商快递等专业运输网络,为加快铁路现代物流发展、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提供良好的硬件支撑。
本项目拟使用本期债券募集资金12.0248亿元。
第十三条 偿债保证措施
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中国铁路建设债券募集说明书》。
第十四条 风险揭示
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中国铁路建设债券募集说明书》。
第十五条 信用评级
一、信用等级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诚信国际”)评定中国铁路总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评定“2017年第一期中国铁路建设债券”(简称“本债券”)债项信用等级为AAA。
二、信用评级报告的内容概要
(一)基本观点
中诚信国际充分肯定了我国铁路行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战略重要性、国家有力的政策支持、很强的规模优势以及综合竞争实力。公司具有资产规模大、资金调配能力强、现金流稳定等优势;同时政府给予了公司强有力的政策支持,为其融资提供了很强的信用支持。中诚信国际也考虑了全国货运需求增长动力不足、当前铁路建设资本支出规模较大以及政企分开改革的进展等因素对公司未来信用状况产生的影响。
此外,中诚信国际也考虑了铁路建设基金为本债券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对本债券本息偿付起到的保障作用。
(二)优势
1、铁路行业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基础设施行业,战略地位重要,在各种交通运输方式中具备很强的竞争优势,国家一直对铁路行业给予高度重视和支持。中国铁路“十二五”规划的实施、《中长期铁路网规划》以及正在制定的中国铁路“十三五”规划对铁路建设步伐的延续,使铁路行业在中长期内仍继续保持较快发展的趋势。
2、随着我国国民经济增长,大运量、中长途跨区域旅客运输需求大幅上升,铁路客运已上升至我国主要运输方式周转量第一位,城际客运市场需求潜力巨大,将对我国铁路运输运量增长形成良好的支撑。
3、铁路运输在中长途运输中具有绝对优势,虽然面临公路、民航运输的竞争,但随着快速客运网、西部路网、区际大通道等铁路系统的不断建设完善及路网结构的不断优化,铁路竞争实力将进一步增强。
4、公司资产规模大、资金调配能力很强、现金流稳定,强有力的政策支持为债务偿还提供了有力支撑。
5、本债券由铁路建设基金提供担保,为本债券偿还提供了有效保障。
(三)关注
1、根据发展规划,2017年铁路建设仍将保持较大规模,公司仍存在一定资本支出压力。
2、近年来,货运需求增长动力不足,我国铁路货运发送量和周转量持续下降,公司货运收入逐年下滑。
3、持续关注原铁道部政企分开的改革进展及公司作为市场化运作主体对运营管理体系的理顺。
三、跟踪评级安排
根据国际惯例和主管部门的要求,中诚信国际将在中国铁路总公司200亿元2017年第一期中国铁路建设债券的存续期内对本期政府支持债券每年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跟踪评级。
中诚信国际将在本期政府支持债券的存续期对其风险程度进行全程跟踪监测。中诚信国际将密切关注发行主体公布的季度报告、年度报告及相关信息。如发行主体发生可能影响信用等级的重大事件,应及时通知中诚信国际,并提供相关资料,中诚信国际将就该事项进行实地调查或电话访谈,及时对该事项进行分析,确定是否要对信用等级进行调整,并在中诚信国际公司网站对外公布。
第十六条 法律意见
发行人为本期债券发行聘请的律师北京市鑫河律师事务所已出具法律意见书。北京市鑫河律师事务所认为:
(1)发行人系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全民所有制企业,具备在中国境内发行债券的主体资格;
(2)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行人发行本期债券已依其进行阶段取得各项批准和授权,该等批准和授权合法、有效;
(3)发行人本期债券发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发行实质条件: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职业字[2016]11096号《审计报告》,截至2015年12月31日,发行人的净资产为21,507.25亿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发行人净资产规模条件;根据天职国际出具的天职业字[2014]8620号《审计报告》、天职业字[2015]9743号《审计报告》和天职业字[2016]11096号《审计报告》,发行人2013年至2015年的税后利润分别为2.57亿元、6.36亿元和6.81亿元,2013年至2015年税后铁路建设基金分别为626.83亿元、546.82亿元和448.80亿元,发行人2013年至2015年的税后利润和提取的税后铁路建设基金之和分别为629.40亿元、553.18亿元和455.61亿元,三年平均值为546.06亿元,足以支付本期债券一年的利息;发行人的现金流状况和偿债能力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发行人本期债券发行所募集资金的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的要求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本期债券的发行利率未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强制性要求,并应在确定后报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备案;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已发行并到期的中国铁路建设债券和中期票据均已按时足额兑付,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发行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发行人前一次发行的2016年第七期中国铁路建设债券已足额募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发行人的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4)本期债券的担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5)发行人已聘请具有债券信用评级资格的信用评级机构对本期债券进行信用评级,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6)本期债券发行的承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或相关主管部门的要求;
(7)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发行人本期债券发行出具审计报告的资格;
(8)发行人的《募集说明书摘要》和其他申报材料真实、完整,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结论性意见:
发行人具备本期债券发行的主体资格和实质条件,本期债券发行已依其进行阶段取得各项批准和授权,本期债券发行的《募集说明书摘要》信息披露真实、完整,本期债券发行符合《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企业债券管理工作的通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推进企业债券市场发展、简化发行核准程序有关事项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第十七条 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一、上市或交易流通安排
发行人将于发行结束后办理本期债券交易流通和登记托管事宜。
二、税务说明
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路债券利息收入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30号),对企业投资者持有本期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对个人投资者持有本期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第十八条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本期债券公开发行的批文
(二)《2017年中国铁路建设债券募集说明书》
(三)《2017年第一期中国铁路建设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四)发行人2013-2015年审计报告及2016年三季度审计报告
(五)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信用评级报告
(六)北京市鑫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二、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以在本期债券发行期限内到下列地点或互联网网址查阅上述备查文件。
(一)国开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华里外馆斜街甲1号泰利名苑写字楼A座二区四层
法定代表人:张宝荣
联系人:李明、季拓、赵亮、夏凡博、邵格、成果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9号国家开发银行办公楼
联系电话:010-51789165、51789084
传真:010-51789179
邮政编码:100037
(二)投资者可以在本期债券发行期内到下列互联网网址查阅《2017年中国铁路建设债券募集说明书》和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全文:
http://www.chinabond.com.cn
http://www.chinamoney.com.cn
以上互联网网址所登载的其他内容并不作为《2017年中国铁路建设债券募集说明书》及《2017年第一期中国铁路建设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的一部分。
如对上述备查文件有任何疑问,可以咨询发行人或主承销商。
三、联系人
名称:国开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华里外馆斜街甲1号泰利名苑写字楼A座二区四层
法定代表人:张宝荣
联系人:成果、韩炜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9号国家开发银行办公楼
联系电话:010-51789222
传真:010-51789179
邮政编码:100037
附表一:
2017年中国铁路建设债券承销团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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