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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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02-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146 证券简称:荣盛发展 公告编号:临2017-011号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2月16日以书面、电子邮件方式发出,2017年2月21日以传真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3名董事在公司本部现场表决,5名董事以传真方式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拟注册发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为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改善债务结构、降低融资成本,提高公司综合实力和抗风险能力,促进公司可持续稳定发展,根据公司未来几年的战略发展规划和融资需求,公司拟通过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以下简称“定向工具”)。主要条款如下:

1、发行规模:本次拟注册发行定向工具的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70亿元(含70亿元)。最终的发行额度将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中载明的额度为准,在发行额度有效期内,可根据市场情况、利率变化及公司自身资金需求,在中国境内一次或分期、部分或全部发行。

2、发行期限:本次拟注册发行定向工具的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

3、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定向工具的募集资金将按照相关法规及监管部门要求使用,包括但不限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偿还公司借款等。

4、发行利率:根据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5、发行方式:非公开定向发行。

6、决议有效期:本次拟注册发行定向工具事宜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本次发行定向工具的注册发行及存续有效期内持续有效。(注册发行总规模等项目相关要素可能因监管机构要求或市场需求进行调整)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二)《关于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相关人士全权办理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事宜的议案》;

鉴于公司拟通过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为更好把握发行时机、提高融资效率,特申请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相关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定向工具注册发行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选聘与本次定向工具注册发行相关的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定向工具注册发行相关申报事宜,签署与本次定向工具注册发行相关的协议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承销协议、聘用中介机构的协议等。

2、在取得有权机构的批准后,在本次定向工具注册发行的有效期内,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政策,制定和实施本次定向工具注册发行的具体方案,并根据情况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定向工具注册发行的时机、品种、金额、期限、数量和利率等具体事宜。

3、如国家、监管部门对于本次定向工具注册发行有新的规定和政策,根据新规定和政策对本次定向工具注册发行方案进行相应调整。

4、签署与本次定向工具注册发行相关的各项文件、合同等,包括但不限于注册发行申请文件、募集说明书及根据适用的监管规则进行信息披露的相关文件等。

5、办理本次定向工具注册发行过程中涉及的各项注册备案手续,完成其他为本次定向工具注册发行所必需的手续和工作。

6、办理本次定向工具存续期内相关的付息兑付手续、定期财务报告和临时重大事项信息披露工作。

7、办理与本次定向工具注册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三)《关于为南京荣盛盛泰置业有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为公司全资下属公司南京荣盛盛泰置业有限公司向金融机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81,260万元,担保期限不超过60个月。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担保事项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鉴于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四)《关于为山东荣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为公司全资下属公司山东荣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金融机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53,775万元,担保期限不超过60个月。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担保事项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鉴于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五)《关于为廊坊开发区荣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的议案》;

同意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廊坊开发区荣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60,000万元,担保期限不超过48个月。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担保事项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鉴于廊坊开发区荣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且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六)《关于聘任公司董事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提名陈金海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陈金海先生个人简历详见附件)。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聘任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七)《关于调整公司中期票据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鉴于目前监管部门对中期票据募集资金用途有了新的规定,董事会同意对公司对已注册完成的29亿元中期票据的募集资金用途予以调整:

原募集资金用途为:募集资金按照相关法规及监管部门要求用于符合国家政策支持的普通商品房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偿还银行贷款等。

现调整为:募集资金按照相关法规及监管部门要求用于符合国家政策支持的普通商品房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偿还公司借款等。

本次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不影响公司的偿债能力。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鉴于上述募集资金用途的变更属于公司2014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董事会授权范围,上述议案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生效。

(八)《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决定于2017年3月9日召开公司2017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Ο一七年二月二十一日

附件:陈金海先生个人简历:

陈金海先生 中国国籍,1969年出生,本科学历,哲学学士学位。毕业于西北大学哲学系行政管理专业。曾获证券投资咨询从业、执业资格,具有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历任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荣盛发展董事长助理、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金海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2,360,400股,与公司其他董事、独立董事、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没有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处罚和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146 证券简称:荣盛发展 公告编号:临2017-012号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册发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改善债务结构、降低融资成本,提高公司综合实力和抗风险能力,促进公司可持续稳定发展,根据公司未来几年的战略发展规划和融资需求,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70亿元(含70亿元)的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以下简称“定向工具”)。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注册发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本次定向工具的发行具体发行方案如下:

一、发行方案

1、发行规模:本次拟注册发行定向工具的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70亿元(含70亿元),最终的发行额度将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中载明的额度为准,在发行额度有效期内,可根据市场情况、利率变化及公司自身资金需求,在中国境内一次或分期、部分或全部发行。

2、发行期限:本次拟注册发行定向工具的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

3、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定向工具的募集资金将按照相关法规及监管部门要求使用,包括但不限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偿还公司借款等。

4、发行利率:根据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5、发行方式:非公开定向发行。

6、决议有效期:本次拟注册发行定向工具事宜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本次发行定向工具的注册发行及存续有效期内持续有效。(注册发行总规模等项目相关要素可能因监管机构要求或市场需求进行调整)

二、本次发行的授权事项

为合法、高效地完成本次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注册发行工作,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相关人士根据市场条件和公司需求,全权办理注册规模内发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选聘与本次定向工具注册发行相关的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定向工具注册发行相关申报事宜,签署与本次定向工具注册发行相关的协议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承销协议、聘用中介机构的协议等。

2、在取得有权机构的批准后,在本次定向工具注册发行的有效期内,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政策,制定和实施本次定向工具注册发行的具体方案,并根据情况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定向工具注册发行的时机、品种、金额、期限、数量和利率等具体事宜。

3、如国家、监管部门对于本次定向工具注册发行有新的规定和政策,根据新规定和政策对本次定向工具注册发行方案进行相应调整。

4、签署与本次定向工具注册发行相关的各项文件、合同等,包括但不限于注册发行申请文件、募集说明书及根据适用的监管规则进行信息披露的相关文件等。

5、办理本次定向工具注册发行过程中涉及的各项注册备案手续,完成其他为本次定向工具注册发行所必需的手续和工作。

6、办理本次定向工具存续期内相关的付息兑付手续、定期财务报告和临时重大事项信息披露工作。

7、办理与本次定向工具注册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三、审议决策程序

本次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事项业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获准后实施。

特此公告。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二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146 证券简称:荣盛发展 公告编号:临2017-013号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南京荣盛盛泰置业有限公司等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7年2月2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南京荣盛盛泰置业有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为山东荣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为廊坊开发区荣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1)同意为全资下属公司南京荣盛盛泰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盛泰置业”)向金融机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81,260万元,担保期限不超过60个月。

南京盛泰置业与拟借款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2)同意为全资下属公司山东荣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荣发”)向金融机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53,775万元,担保期限不超过60个月。

山东荣发与拟借款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3)同意为全资子公司廊坊开发区荣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区荣盛”)向金融机构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60,000万元,担保期限不超过48个月。

开发区荣盛与拟借款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鉴于开发区荣盛资产负债率超过70%且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三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南京盛泰置业的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南京荣盛盛泰置业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六合区葛塘街道;

法定代表人:刘金山;

成立日期:2012年12月21日;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6年11月30日,南京盛泰置业资产总额107,271万元,负债总额49,941万元,净资产57,330万元,营业收入142,345万元,净利润28,979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二)山东荣发的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山东荣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住所: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

法定代表人:姚志强;

成立日期:2016年11月4日;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与销售;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16年11月4日,山东荣发新成立,尚未开展任何实际经营活动。

(三)开发区荣盛的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廊坊开发区荣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住所:廊坊开发区华祥路98号;

法定代表人:耿建富;

成立日期:2009年9月4日;

注册资本:3,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企业管理服务;为会议、展览、商务活动提供相关服务,酒店投资、经营与管理;以下项目另设分支机构经营:住宿,餐饮,预包装食品的批发零售、卷烟零售、酒类零售、歌舞厅、洗浴、保健按摩、棋牌室、游泳池、健身服务、洗衣、房屋及设备租赁、物业服务、会务服务、组织文化交流活动、家政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6年11月30日,开发区荣盛资产总额365,623万元,负债总额282,623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7.30%,净资产83,000万元,营业收入25,741万元,净利润757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南京盛泰置业与拟借款的金融机构

南京盛泰置业为公司的全资下属公司,因开发南京市六合区葛塘新城项目需要,拟向金融机构借款不超过人民币68,000万元,并由公司对上述借款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81,260万元,担保期限不超过60个月。

(二)山东荣发与拟借款的金融机构

山东荣发为公司的全资下属公司,因开发临沂市兰山区金雀山路西段南侧地块项目及临沂市兰山区西工业大道北段东侧地块项目需要,拟向金融机构借款不超过人民币45,000万元,并由公司对上述借款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53,775万元,担保期限不超过60个月。

(三)开发区荣盛与拟融资的金融机构

开发区荣盛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因进行廊坊大长亭村庄改造项目需要,拟向金融机构融资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并由公司对上述融资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60,000万元,担保期限不超过48个月。

四、公司董事会意见

关于上述担保事项,公司董事会认为:

南京盛泰置业为公司的全资下属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良好。公司通过为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可以更好的支持南京盛泰置业的发展。随着南京市六合区葛塘新城项目的不断推进,南京盛泰置业有足够的能力偿还上述借款;

山东荣发为公司的全资下属公司,公司通过为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可以更好的支持山东荣发的发展。随着临沂市兰山区金雀山路西段南侧地块项目及临沂市兰山区西工业大道北段东侧地块项目的不断推进,山东荣发有足够的能力偿还上述借款;

开发区荣盛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通过为上述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可以更好的支持开发区荣盛的发展。随着廊坊大长亭村庄改造项目的不断推进,开发区荣盛有足够的能力偿还上述借款。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的担保总额为2,417,579万元(含本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9.81%。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发生。

特此公告。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七年二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146 证券简称:荣盛发展 公告编号:临2017-014号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召集召开2017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具体情况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7年3月9日(星期四)下午3:00;

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3月8日—3月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3月9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3月8日下午3:00至2017年3月9日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地点:河北省廊坊市开发区祥云道81号荣盛发展大厦十楼第一会议室。

(三)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股权登记日:2017年3月2日。

(五)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七)本次股东大会出席对象

1. 截至2017年3月2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因故不能出席现场会议的,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被委托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八)提示性公告:公司将于2017年3月7日就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发布提示性公告,提醒公司股东及时参加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拟注册发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二)审议《关于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相关人士全权办理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事宜的议案》;

(三)审议《关于为南京荣盛盛泰置业有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四)审议《关于为山东荣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五)审议《关于为廊坊开发区荣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六)审议《关于聘任公司董事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上述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7年3月6日—3月7日上午9点—12点;下午1点—5点。

2.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

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7年3月7日下午5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河北省廊坊市开发区祥云道81号荣盛发展大厦十楼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316-5909688;

传 真:0316-5908567;

邮政编码:065001;

联系人:张星星、李增。

4. 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操作流程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3月9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2.网络投票期间,股东可对议案进行投票。该证券相关信息如下:

3.股东投票的具体流程

(1)议案设置

股东大会设置“总议案”,对应的议案编码为100.00,1.00代表议案1,2.00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具体情况如下:

注:①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②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为有效意见,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③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服务密码可在申报五分钟后即可成功激活使用。

申请数字证书的股东,可向深圳证券交易所认证中心(网址:http://ca.szse.cn)申请数字证书的新办、补办、更新、冻结、解冻、解锁、注销等相关业务。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股东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3月8日下午3:00至2017年3月9日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投票规则

(一)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两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出现重复投票将按以下规则处理:

1.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2.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网络投票为准。

(二)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持有上市公司相同类别股份的,应当使用持有该上市公司相同类别股份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且投票后视为该股东拥有的所有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股份均已投出与上述投票相同意见的表决票。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分别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确认多个股东账户为同一股东持有的原则为,注册资料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股东账户注册资料以股权登记日为准。

(三)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股东大会任一议案进行一次以上有效投票的,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按该股东所持相同类别股份数量计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对其他议案未进行有效投票的,视为弃权。

(四)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证券金融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约定购回式交易专用证券账户等集合类账户持有人,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填报的受托股份数量计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通过交易系统的投票,不视为有效投票。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地址:河北省廊坊市开发区祥云道81号荣盛发展大厦十楼;

邮政编码:065001;

联系电话:0316-5909688 ;

传 真:0316-5908567;

联系人:张星星 、李增。

2.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通知。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七年二月二十一日

附件:

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表决指示:

1、审议《关于拟注册发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赞成 反对 弃权

2、审议《关于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相关人士全权办理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事宜的议案》;赞成 反对 弃权

3、审议《关于为南京荣盛盛泰置业有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赞成 反对 弃权

4、审议《关于为山东荣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赞成 反对 弃权

5、审议《关于为廊坊开发区荣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赞成 反对 弃权

6、审议《关于聘任公司董事的议案》。赞成 反对 弃权

如果本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是 否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

委托日期:二Ο一七年 月 日

回 执

截至 2017年3月2日,我单位(个人)持有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股,拟参加公司2017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签章)

注:授权委托书和回执剪报或重新打印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