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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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业绩预告

2017-02-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007 证券简称:花王股份 公告编号:2017-012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16年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增加10%左右。

(三)本期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一)净利润:6,780.61万元。

(二)每股收益:0.68元。

三、本期业绩变动的主要原因

公司在业务经营保持相对稳定的情况下,在2016年取得了高新技术企业资质,故根据相关规定新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变为15%,比上期适用的25%的原所得税率下降了10%。

四、其他说明事项

本次预告应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初步核算得出,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16年年报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2月22日

证券代码:603007 证券简称:花王股份 公告编号:2017-013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对公司有关利润分配预案事项的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2月21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公函【2017】0188号《关于对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有关利润分配预案事项的问询函》,公司已按照要求对相关内容作出说明,现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就回复内容公告如下:

1、《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预披露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花王集团向公司董事会提议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主要理由为“综合考虑公司2016年经营成果、财务状况以及未来发展前景,为提升公司股票的流动性,进一步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鉴于公司并未披露任何有关2016年度的业绩预告,请花王集团说明其以何种方式获知上市公司2016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的,并据此向董事会提出利润分配预案。

回复:

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有关利润分配预案事项的问询函》后,公司董事会就花王集团在其于2017年2月20日向公司董事会提交的《关于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提议及承诺函》提及“综合考虑公司2016年经营成果、财务状况以及未来发展前景……”,就其以何种方式获知上市公司2016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向其进行书面问询,其书面回复如下:

“我公司(花王集团)在《关于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提议及承诺函》中提及“综合考虑公司2016年经营成果、财务状况以及未来发展前景”的理由,其依据是我公司(花王集团)主要根据花王股份于2016年10月26日披露的《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并结合对行业相关特点的理解,对花王股份2016年度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进行推断;同时结合公司陆续披露的有关于公司经营情况的相关公告(主要是有关于公司重大工程中标、预中标、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进行预判作出的。我公司(花王集团)认为:虽然公司2016年度经营业绩总体将保持相对稳定,但其重要业务订单增多的发展态势,增强了公司未来的经营能力;我公司本次提出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在花王股份层面具有较好的未来盈利能力支撑。花王股份未曾向我公司提供有关于2016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的数据或资料,我公司亦未曾通过其他方式获知花王股份2016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2、本次控股股东向董事会提出的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是否发生过调整变更,如有,请说明调整变更的理由。

回复:

公司控股股东于2017年2月17日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关于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提议及承诺函》,其提议的2016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为:“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元(含税),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800.1万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股本15股”。上述提案经公司于2017年2月1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其审议表决情况为:7票同意,0票发对,0票弃权。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分红一定程度上可以使投资者得以享受公司的发展成果;此外,上市后账面累积的资本公积余额较大,但股本和流通盘较小从而导致公司股票流动性较差,本次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股本15股,符合公司的发展现状,有利于公司回馈股东,提升公司股票的流动性,提高股东对公司发展的信心,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其后,公司控股股东又于2017年2月20日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关于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提议及承诺函》,其提议的2016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为:“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45元(含税),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1933.575万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股本15股”。上述提案经公司于2017年2月2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其审议表决情况为:7票同意,0票发对,0票弃权。公司董事会认为:目前公司主营业务稳定,公司股改以后未进行过利润分配或股份送配,适度的分红有助于投资者充分享受公司的发展成果和提振投资者对公司未来经营的信心;此外,上市后账面累积的资本公积余额较大,但股本和流通盘较小从而导致公司股票流动性较差,本次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股本15股,符合公司的发展现状,有利于公司回馈股东,提升公司股票的流动性,提高股东对公司发展的信心,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对于公司控股股东提议增加分红后,董事会依然全票同意是由于董事会认为更多的分红能更好的回馈股东,更能提高广大股东对公司发展信心和积极性。

上述变更后的提案不涉及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比例,仅是增加了现金分红的比例,由之前的“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元(含税),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800.1万元(含税)”增加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45元(含税),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1933.575万元(含税)”。公司董事会就上述变更的理由向花王集团进行书面问询,其书面回复如下:

“我公司(花王集团)就花王股份利润分配的提议进行更新,主要是适当小幅增加了现金分红水平:假设2016年度花王股份净利润与2015年持平,为6,780.61万元,2016年花王股份《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的未分配利润为27,960.08万元。据此计算,原提议800.1万元的现金分红约占净利润的11.80%,占未分配利润的2.86%。更新提议1933.575万元的现金分红约占净利润的28.52%,占未分配利润的6.92%。我公司(花王集团)作出上述更新提议的主要原因是:在对花王股份2016年经营成果、财务状况以及未来发展前景所进行预判推断情况前后都一致的条件下,进一步响应增强回报股东意识的政策导向,适当小幅增加了现金分红水平。”

3、此次提出的高送转利润分配方案是否与你公司的盈利能力相匹配。

回复:

公司股改后至今未进行过利润分配或股份送配。假设2016年度花王股份净利润与2015年持平,为6,780.61万元,2016年花王股份《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的未分配利润为27,960.08万元。据此计算,公司本次预案拟进行的1933.575万元现金分红约占净利润的28.52%,占未分配利润的6.92%。公司不存在大比例现金分红的情况。

公司本次“每10股转增股本15股”的资本公积转增预案主要是进一步扩大公司的股本规模和资本实力,在有利于公司业务经营的同时,提升公司股票的流动性,提高股东对公司发展的信心。在最直接的业务经营意义上,公司本次“每10股转增股本15股”的资本公积转增预案如能顺利实行,公司的注册资本、股本规模将由目前的13,335.00万元增加为33,337.5万元。这将非常有利于保障公司在一些大型工程项目投标过程中增加取得业务的机会。(行业内部分大型工程项目对投标人的注册资本设定一个较高的门槛,比如3亿元;并且,部分工程项目对不同注册资本设定不同的评选分值,注册资本越大,评选得分越高)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与公司的盈利能力相匹配:

(1)2013年、2014年、2015年以及2016年1-9月,公司分别实现营业收入5.73亿元、5.10亿元、5.39亿元和4.13亿元,实现净利润5,705.83万元、5,562.65万元、6,780.61万元和6,180.54万元,公司的盈利水平保持了相对良好的发展态势。

(2)公司于2016年8月成功发行A股并上市,随着募集资金的陆续投入和使用,相应经济效益也将在未来逐渐释放。

(3)2016年下半年,公司新增中标了若干重大工程,并与若干重要客户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公司业务经营的未来发展前景良好。

4、 请补充披露2016年度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以保证2016年度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相关信息向所有投资者公平披露。

回复:

公司将补充披露2016年度业绩预告,以保证2016年度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相关信息向所有投资者公平披露。详见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2016年度业绩预告》。

特此公告。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2月22日

证券代码:603007 证券简称:花王股份公告编号:2017-014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重要事项未公告,经上海证券交易所批准,公司股票自2017年2月20日开市起停牌。公司于2017年2月2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了《关于〈控股股东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提议〉的议案》,并于当日收到了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公司有关利润分配预案事项的问询函》,2017年2月22日公司进行了回复,相关结果详见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预披露公告》、《关于收到〈对公司有关利润分配预案事项的问询函〉的公告》、《关于收到〈对公司有关利润分配预案事项的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公司股票将于2017年2月23日复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有关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提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谨慎、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