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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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保荐机构的公告

2017-02-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1233 股票简称:桐昆股份 公告编号:2017-010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保荐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已于2016年6月完成。公司聘请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担任该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中信证券需履行该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持续督导期限为该次发行股票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一个完整会计年度,即至2017年12月31日止。

公司2016年12月1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2016年12月28日召开的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根据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聘请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担任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的保荐机构,并与国信证券签订了《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之保荐协议》。国信证券持续督导期限为该次发行股票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至少一个完整会计年度,需延长保荐期间的按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执行。

根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应当完成原保荐机构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鉴于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期尚未结束,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更换为国信证券,根据《管理办法》的规定,中信证券未完成的对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工作由国信证券承接,中信证券不再履行相应的持续督导职责。国信证券委派黄衡先生、任绍忠先生具体负责督导工作。黄衡先生、任绍忠先生简历见附件。

特此公告。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2月23日

附件

保荐代表人黄衡、任绍忠简历

保荐代表人黄衡先生,曾先后参与或负责了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杭州初灵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重大资产重组、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重大资产重组、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等项目,具有丰富的投资银行管理和操作经验。

保荐代表人任绍忠先生,曾先后参与或负责了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初灵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等项目,具有丰富的投资银行管理和操作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