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
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42 证券简称:荣之联 公告编号:2017-012
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情况
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之联”或“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2月16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并于2017年2月21日在公司15层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同时进行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拟向企商在线(北京)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投资3,600万元,获得目标公司7.5%的股权。目标公司一直专注于IDC专业服务,同时与云服务相结合,为各类企事业单位实现了高质量、安全可靠的信息存储方式,使资源及时传递、实时共享,提高现代化办公效率。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重大合同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全资子公司荣联数讯(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拟与北京市三一重机有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租赁其坐落于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镇北清路8号三一产业园内的厂房,用于建设生物云计算基础设施及配套场地,并提供云计算、大数据等IT服务。合约租赁期限为20年,根据合同约定的第一年至第四年的租金价格,以及以后每年租金增长幅度计算,20年租金总额约为3.32亿元,且根据合同约定的租金调整机制,双方将在第10个租赁年度,根据周边类似租赁面积物业的标准进行租金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重大租赁合同的公告》。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向民生银行申请贷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根据实际经营的需要,近日拟向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银行”)申请额度为10,000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该融资由民生银行以其自有资金或以其代销的资管计划/信托计划等所募集的资金提供。
本次公司向民生银行申请贷款的额度,包含在2015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2016年度信贷计划额度内,非新增信贷额度,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再次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二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642 证券简称:荣之联 公告编号:2017-013
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荣之联”)拟向企商在线(北京)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投资人民币3,600万元,获得目标公司7.5%的股权。目标公司一直专注于IDC专业服务,同时与云服务相结合,为各类企事业单位实现了高质量、安全可靠的信息存储方式,使资源及时传递、实时共享,提高现代化办公效率。
本次投资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投融资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此次投资事项属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无需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签署和执行相关文件。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合作方的基本情况
1、贾晓洁
住址:天津市河东区新开路巨福园大厦834号
贾晓洁为目标公司法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目前持有目标公司16.84%的股权,与合作方王新征为夫妻关系。
贾晓洁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
2、王新征
住址:天津市河东区新开路巨福园大厦834号
王新征为目标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目前持有目标公司60.37%的股权,与合作方贾晓洁为夫妻关系。
王新征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
3、苏州夏启安丰九鼎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海街198号星海大厦1幢10层1006室199#
公司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北京惠通九鼎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1年07月05日
主营业务: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新余九恒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界水乡集镇
公司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王新征
成立时间:2016年03月24日
主营业务:资产投资、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目标公司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企商在线(北京)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3、法定代表人:贾晓洁
4、成立时间:2003年12月23日
5、注册资本:2900万元人民币
6、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32号楼17层1909
7、经营范围:互联网接入业务、互联网数据中心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除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医疗器械和BBS以外的内容);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通讯设备;专业承包。(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8、目标公司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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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增资前目标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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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拟签署的出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各方: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贾晓洁(乙方一)、王新征(乙方二)、苏州夏启安丰九鼎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丙方一)、新余九恒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丙方二)
2、协议各方出资后,目标公司的股权结构情况
荣之联向目标公司投资额为3600万元,其中2,351,351.35元作为增加目标公司注册资本投入,其余资金作为目标公司资本公积金,公司基于本次投资获得目标公司7.5%的股权。目标公司的注册资本从人民币29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31,351,351.35元。
本次增资完成后,目标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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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出资方式
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起2个月内,甲方分两期完成本次增资款的资金支付,其中第一期为人民币1,000万元。
4、组织机构设置
本协议各方同意,在目标公司的公司治理结构中遵守如下公司治理准则:
1)本协议签署后,目标公司参照上市公司的标准建立公司治理结构以及相关的管理制度,包括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制度;
2)目标公司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荣之联有权提名并委派一名董事。
5、协议生效
本协议经各方签署,且通过荣之联董事会批准后生效。
五、对外投资目的、风险及其对公司的影响
1、投资目的
随着各行业的发展与企事业单位办公网络化对数据中心专业服务的需求不断增强,IDC专业服务为各类企事业单位提供了高质量、安全可靠的专业化服务器托管、空间租用、网络批发带宽等服务,同时与云服务相结合,通过信息的及时传递,资源的实时共享,加快现代化办公效率,市场规模增长迅速。企商在线在第三方IDC服务领域多年精耕细作,有着深厚的行业积累,通过与其合作将进一步加强荣之联在基于IDC和云计算的各行业产品服务的推广,公司向企商在线投资,有利于公司业务的长远发展。
2、存在的风险
IDC市场竞争激烈,从事此类业务的市场竞争者较多,且彼此间在数据中心建设、带宽接入以及服务器主机选用方面并无较大差异,行业内同质化现象较为严重。近年来我国互联网行业发展迅速,市场细分需求调整相对较快,对第三方IDC服务商在理解市场和客户上有着较高的要求,这是该项目将会面临的经营风险。同时由于数据中心高能耗的特性对于地域、能源等的依赖性受到政府政策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
3、对公司的影响
在财务方面,本次对外投资拟使用公司自有资金,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造成不利影响。在经营方面,公司通过对目标公司投资,且与其合作,将加强公司在基于IDC和云计算的各行业产品服务的推广,有利于公司业务的长远发展。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企商在线(北京)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增资协议》
特此公告。
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二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642 证券简称:荣之联 公告编号:2017-014
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
签订重大租赁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合同项下的租金按季度支付,且合同约定免租期为180日,对公司本年度经营业绩不会产生较大影响。
一、合同签署概况
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荣之联”)全资子公司荣联数讯(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联数讯”或“乙方”)拟与北京市三一重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一重机”或“甲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租赁其坐落于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镇北清路8号三一产业园内的厂房,房屋建筑面积共11,866.40平方米。用于建设生物云计算基础设施及配套场地,并提供云计算、大数据等IT服务。合约租赁期限为20年,根据合同约定的第一年至第四年的租金价格,以及以后每年租金增长幅度计算,20年租金总额约为3.32亿元,且根据合同约定的租金调整机制,双方将在第10个租赁年度,根据周边类似租赁面积物业的标准进行租金调整。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待双方签字盖章后合同生效。此合同的签署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交易对手方情况介绍
1、公司名称:北京市三一重机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俞宏福
3、注册资本:53,020万元人民币
4、主营业务:制造工程机械;销售工程机械、机械设备;货物进出口;普通货运。(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5、注册地址: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火炬街18号甲
6、该公司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7、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15年)未与公司发生类似业务。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标的情况: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镇北清路8号三一产业园内的厂房,房屋建筑面积共11,866.40平方米。
2、租赁用途:建设生物云计算基础设施及配套场地,并提供云计算、大数据等IT服务。
3、租期:20年,免租期自租赁期限起始日起算共计180日(日历日)。
4、合同金额:根据合同约定的第一年至第四年的租金价格,以及以后每年租金增长幅度计算,20年租金总额约为3.32亿元。且根据合同约定的租金调整机制,双方将在第10个租赁年度,根据周边类似租赁面积物业的标准进行租金调整。
5、交易定价依据:租金价格及涨幅参考租赁厂房所在昌平区北清路周边同类型物业(包括工业厂房及办公用房)制订。
6、租赁保证金:300万元。
7、租金支付方式:每季度支付一次。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荣联数讯租赁上述标的用于建设生物云计算基础设施及配套场地,并提供云计算、大数据等IT服务,对保证公司开展业务有积极作用。此次交易以周边类似租赁面积物业的价格作为参考,符合市场定价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2、本合同项下的租金按季度支付,且合同约定免租期为180日,对公司本年度经营业绩不会产生较大影响。
五、风险提示
存在受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造成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的不可抗力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房屋租赁合同》
特此公告。
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二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642 证券简称:荣之联 公告编号:2017-015
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全部归还完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2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4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2月26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2016年12月26日、2017年1月24日,公司分别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5,000万元、10,000万元募集资金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12月28日、2017年1月25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提前归还部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
2017年2月17日、2月21日、2月22日,公司分别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3,000万元、17,000万元、5,000万元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中。截止目前,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4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全部归还完毕。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保荐机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