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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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为“建投-华谊兄弟影院信托
受益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
提供转让服务的公告

2017-02-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各相关单位:

根据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本所将自2017年2月24日起在综合协议交易平台为“建投-华谊兄弟影院信托受益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下简称“华谊兄弟ABS”)提供转让服务。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持有深圳A股证券账户和基金账户的合格投资者可以参与“华谊兄弟ABS”的转让业务。

二、 “华谊兄弟ABS”设立日期为2016年12月7日。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如下:证券简称“16华谊A1”,证券代码为“116471”,到期日为2017年11月28日,还本付息方式为按季支付当期利息,按半年支付本金;证券简称“16华谊A2”,证券代码为“116472”,到期日为2018年11月28日,还本付息方式为按季支付当期利息,按半年支付本金;证券简称“16华谊A3”,证券代码为“116473”,到期日为2019年11月28日,还本付息方式为按季支付当期利息,按半年支付本金;证券简称“16华谊A4”,证券代码为“116474”,到期日为2020年11月28日,还本付息方式为按季支付当期利息,按半年支付本金;证券简称“16华谊A5”,证券代码为“116475”,到期日为2021年11月28日,还本付息方式为按季支付当期利息,按半年支付本金。

三、 “16华谊A1”的单笔成交申报最低数量为10000份,“16华谊A2”的单笔成交申报最低数量为10000份,“16华谊A3”的单笔成交申报最低数量为10000份,“16华谊A4”的单笔成交申报最低数量为10000份,“16华谊A5”的单笔成交申报最低数量为10000份。

四、 对首次参加“华谊兄弟ABS”转让业务的投资者,本所会员应当在其参与转让业务前,进行全面的相关业务规则介绍,充分揭示可能产生的风险,并要求其在参与转让业务前签署风险揭示书。

五、 “华谊兄弟ABS”转让及相关事宜适用《深圳证券交易所资产证券化业务指引》及其他相关规则。

特此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17年2月21日

关于支付2012年记账式附息

(五期)国债利息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2012年记账式附息(五期)国债将于2017年3月8日支付利息。为做好本期债券的利息支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期债券证券代码为“101205”,证券简称为“国债1205”,是2012年3月8日发行的7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41%,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3.41元。

二、本所从2017年2月28日至2017年3月7日停办本期债券的转托管及调帐业务。

三、本期债券付息债权登记日为2017年3月7日,凡于当日收市后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获得本次利息款项的权利,2017年3月8日除息交易。

四、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在收到财政部拨付的本期债券利息款项后,将其划入各证券商的清算备付金账户,并由证券商将付息资金及时划入各投资者的资金账户。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一七年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