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2月24日

查看其他日期

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7-02-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002842 股票简称:翔鹭钨业 公告编号:2017-012

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或修改议案的情况;本次股东大会上没有新提议案提交表决。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2月23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2月23日上午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2月22日15:00-2017年2月23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潮州市湘桥区官塘镇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

司办公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陈启丰先生

6、股权登记日:2017年2月15日

7、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6人,合计持有股份57,751,1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7.7511%。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3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1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11%。

(1)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4人,代表股份57,750,100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57.7501%;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出席会议的股东共2人,代表股份1,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10%;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北京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陈泽佳律师、蒋晓莹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会议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对提请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逐项进行了审议,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表决。审议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

公司于2017年1月1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发行新股2,500万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总股本将由发行前的7,500万股变更为1亿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原来的7,500万元增加至1亿元。

总表决结果:同意57,751,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表决通过。

2、审议通过《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证监许可[2016]3106号),公司已于2016年1月1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股份发行上市工作已全部完成,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新增股份已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登记。为及时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有关监管部门的要求,需对《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进行修改和补充,形成上市后适用的《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后的《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全文参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总表决结果:同意57,751,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表决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办理公司工商变更登记事宜的议案》。

同意委托杨逢作为代理人,就上述相关事宜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总表决结果:同意57,751,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4、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金融机构理财产品。

详细内容请见与本公告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总表决结果:同意57,751,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律师陈泽佳、蒋晓莹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会议备查文件

1.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