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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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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深交所
《中小板问询函【2017】第78号》的回复公告

2017-02-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745 证券简称:木林森公告编号:2017-023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深交所

《中小板问询函【2017】第78号》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木林森”)于2017年2月21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发来的《关于对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7】第78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根据问询函要求,董事会已组织公司相关人员对问询函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讨论、分析,并形成回复意见回复如下:

问题:请你公司了解并说明孙清焕质押你公司股份所获得资金的用途,该部分质押股份是否存在平仓风险以及孙清焕针对平仓风险拟采取的应对措施,孙清焕持有你公司股份是否存在发生变化的风险。

【回复】

截止目前,公司控股股东孙清焕先生持有公司 357,710,300 股股份(其中孙清焕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355,660,700股,通过中山市榄芯实业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2,049,6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67.71%。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合计297,504,300股,占孙清焕先生所持公司股份总额的83.17%,占公司股本总额的56.31%,具体情况如下表:

截止2017年2月21日公司股票的收盘价为36.49元,经向控股股东孙清焕先生了解,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与上述质押股份的预警线及平仓线均还有较大的安全边际,上述质押股份尚不存在平仓风险。如果证券市场出现极端行情使公司股票价格下跌从而使上述质押股份出现平仓风险,孙清焕先生拟采取公司提前归还贷款、增加质押股份、补充保证金等手段避免出现股票被强制平仓的风险。

孙清焕先生持有公司 357,710,300 股股份,其中355,660,700股为公司首发前个人类限售股,2,049,600股为公司首发前机构类限售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67.71%。截止目前,控股股东孙清焕先生没有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孙清焕先生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的控制权未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