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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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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02-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727 股票简称:博迈科 编号:临2017-009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2月20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2月23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会议由董事长彭文成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投资设立境外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因进一步拓展国际业务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在美国投资设立一家全资子公司,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拟投入注册资金200万美元,以自有资金出资。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设立境外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表决情况: 8票同意, 0票反对, 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鉴于董事李少平先生已辞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经征求股东意见,同意提名曹洋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 8票同意, 0票反对, 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鉴于李少平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为确保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正常运作,同意提名曹洋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

(表决情况: 8票同意, 0票反对, 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创造更大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求更多投资回报,在保证资金安全及不影响日常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同意子公司天津博迈科海洋工程有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8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适时投资低风险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一年内(包括一年)进行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购买事宜。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 8票同意, 0票反对, 0 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董事会审议的第二项及第四项议案须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经与会董事审议,批准董事会召集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将本次董事会会议第二项及第四项议案提交该次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 8票同意, 0票反对, 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2月24日

证券代码:603727 证券简称:博迈科 公告编号:临2017-010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境内合法金融机构】

委托理财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8亿元(在此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低风险型理财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2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子公司天津博迈科海洋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8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适时投资低风险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一年内(包括一年)进行滚动使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详细情况公告如下:

一、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概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阶段性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创造更大的投资收益,在保证资金安全及不影响日常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为公司和股东谋求更多投资回报。

(二)投资限额和具体要求

根据自有资金的情况和理财产品的市场状况,公司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8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择机购买中短期、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在一年内(包括一年)进行滚动使用。

(三)公司内部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17年2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本事项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投资审批权限

投资的理财品种为中短期、低风险型理财产品。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购买事宜。

(五)投资期限

自获得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六)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交易对方均为境内合法金融机构。交易对方与公司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本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投资风险及其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低风险型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 公司子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理财产品的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购买低风险型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不得购买以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2.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3.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上述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 公司财务部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5. 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的规定,对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 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一)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型理财产品投资是在确保资金安全及不影响日常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

(二) 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的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及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2月2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五、公司累计进行委托理财的金额

(一)经于2016年12月22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子公司天津博迈科海洋工程有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投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一年内(包括一年)进行滚动使用。截止本公告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本金余额为人民币2.2亿元,投资金额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

(二)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5.8亿元,投资金额超过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需提交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综上,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已购买理财产品的本金余额为人民币2.2亿元,公司拟购买理财产品的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5.8亿元。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2月24日

证券代码:603727 股票简称:博迈科 编号:临2017-011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设立境外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具体名称以主管部门登记为准。

投资金额:200万美元。

特别风险提示:在美国设立子公司须经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本次对外投资存在未能批准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在美国设立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为200万美元,由公司自有货币出资,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2、公司于2017年2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境外全资子公司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全票0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属于公司股东大会决策范围,无需经过股东大会审议,但须经相关政府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3、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

二、拟设立美国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具体名称以主管部门登记为准

2、注册地址:美国,具体地址以主管部门登记为准

3、注册资本:200万美元

4、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5、经营范围:具体经营范围以主管部门登记为准

6、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以上信息,以当地主管机关最终核准结果为准。

三、设立美国公司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和存在的风险

1、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是落实公司的战略规划,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拓展国际业务,提高综合竞争能力,为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发展。

2、本次对外投资可能存在的风险

(1)美国的政策、法律、商业环境与国内存在较大区别,公司初次在境外设立子公司,需要尽快适应美国的商业与文化环境,公司的设立与运营存在一定的风险。

(2)在美国设立子公司须经中国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本次对外投资存在未能批准的风险。

四、备查文件目录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2月24日

证券代码:603727 证券简称:博迈科 公告编号:2017-012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3月1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3月17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公司408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3月17日

至2017年3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2017年2月23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2017年2月24日公司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相关公告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及上网文件。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出席现场会议的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受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2、登记时间:2017年3月15日9:00-11:00,13:00-16:00。

3、登记地点: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四大街14号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六、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彭莉

联系地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四大街14号

邮政编码:300457

电话:022-6621 9991

传真:022-9900 6615

2、参会股东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2月2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3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