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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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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

2017-02-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下转30版)

保荐人(主承销商):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麦格米特”)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4,45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97号文核准。

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林证券”或“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4,450万股。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2,67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6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1,78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40%。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2.17元/股。

根据2017年2月21日(T-1日)《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和网上申购情况,由于网上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7,662.49倍,超过150倍,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回拨后网下发行数量为445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0%;网上发行数量为4,005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90%。

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定价方式、申购缴款、中止条件等方面有重大变化,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

1、网下获配投资者应根据《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按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于2017年2月24日(T+2日)16:00前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网上中签投资者应依据《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定价发行摇号中签结果公告》,按发行价格与中签数量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资金账户在2017年2月24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主承销商负责包销。

2、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3、网下获配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申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6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申购。

4、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已向参与网下有效申购并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送达获配缴款通知。

一、网下发行申购情况及初步配售结果

(一)网下发行申购情况

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的要求,主承销商会同网下发行见证律师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对参与网下申购投资者的资格进行了核查和确认,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最终收到的有效申购结果,主承销商做出如下统计:本次发行的网下申购工作已于2017年2月22日(T日)结束。经核查确认,4,993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7,183个有效报价配售对象中,1家投资者管理的1个配售对象属于《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规定禁止配售的,有21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21个有效报价配售对象未参与网下申购,不予配售。4,971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7,161个有效报价配售对象被确认为有效申购,有效申购数量为9,546,590万股。

未参与网下申购的具体名单如下:

(二)网下初步配售结果

根据《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以下简称“《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中公布的网下配售原则和计算方法,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对网下发行股份进行了初步配售,每个配售对象的获配数量取整后精确到1股,产生的所有零股加总后分配给A 类投资者中申购数量最大的配售对象,若配售对象中没有A类投资者,则分配给B类投资者中申购数量最大的配售对象,若配售对象中没有B类投资者,则分配给C类投资者中申购数量最大的配售对象。当申购数量相同时,按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自动生成顺序,由申购序号最靠前的配售对象获配零股。若由于获配零股导致超出该配售对象的有效申购数量时,则超出部分顺序配售给下一配售对象,直至零股分配完毕。

本次网下发行有效申购数量为9,546,590万股,其中公募基金和社保基金(A类投资者)有效申购数量为1,757,680万股,占本次网下发行有效申购数量的18.41%;年金和保险资金(B 类投资者)有效申购数量为510,630万股,占本次网下发行有效申购数量的5.35%,其他投资者(C 类投资者)有效申购数量为7,278,280万股,占本次网下发行有效申购数量的76.24%。

根据《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规定的网下配售原则,各类投资者的初步配售情况如下:

注:上表中初步配售比例系零股处理前的比例。

零股2,259股按照《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中的网下配售原则配售给银丰证券投资基金。

以上配售安排及结果符合《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公布的配售原则。最终各配售对象获配情况详见“附表:网下投资者初步配售明细表”。

二、持股锁定期限

获配投资者的获配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三、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上述网下投资者对本公告所公布的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如有疑问,请与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华林证券联系。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755-23613753

传真:0755-23613783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发行人: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2月24日

附表:网下投资者初步配售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