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四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核查结果
暨复牌公告
证券代码:603838 证券简称:四通股份 公告编号:2017-016
广东四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核查结果
暨复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广东四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2月21日、2月22日、2月23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股票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情形。
根据公司申请,公司股票于2017年2月24日上午开市起停牌(详情请见2017年2月24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广东四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停牌核查的公告》),公司就股票交易异常情况进行了必要的核查,目前已核查完毕,现将核查结果予以公告。
二、核查工作进展
1、公司于2017年2月11日披露了《广东四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告》,并承诺:“公司在披露投资者说明会召开情况公告后的1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2、经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市场环境和行业政策没有发生重大调整,生产成本和销售等情况未出现大幅波动,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公司2016年1-9月份营业收入为人民币337,353,269.78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47,872,410.76元,2016年度,公司经营基本面稳定,不存在业绩大幅度增长的情况。
3、经公司发函询问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蔡镇城、蔡镇茂、李维香、蔡镇锋、蔡镇通并自查后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并购重组、股份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蔡镇城、蔡镇茂、李维香、蔡镇锋、蔡镇通将遵守本公司“在披露投资者说明会召开情况公告后的1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承诺。
4、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公司不存在对前期披露信息的更正、补充。
5、经核查,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发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重大信息的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
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
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
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近期,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本公司提请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不要盲目跟风,注意投资风险。
五、复牌及风险提示
按照相关规定,公司已完成了必要的核查,经申请,公司股票将于 2017 年2 月 27 日起复牌。
公司指定的信息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广东四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2月24日
证券代码:603838 证券简称:四通股份 公告编号:2017-017
广东四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潮州分行
● 委托理财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
●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 委托理财期限:不超过一年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一)本次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主要情况
1、产品名称:中国工商银行保本型法人91天稳利人民币理财产品
2、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3、投资及收益币种:人民币
4、产品风险评级: PR1
5、投资金额:人民币99,440,000.00元
6、产品成立日:2017年2月24日
7、产品到期日:2017年6月1日
8、产品期限:91天
9、预期年化收益率:2.8%
10、资金来源:公司闲置募集资金
(二)公司内部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6年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及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广东四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参见2016年4月2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广东四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20)。
二、委托理财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交易对方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易对方与公司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安全性及公司风险控制措施
为控制风险,理财产品的发行主体为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银行、券商等金融机构,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上述产品的预期年化收益率高于同等期限的银行存款利率。在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负责办理相关事宜,具体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财务部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针对理财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由财务负责人进行审核后提交董事长审批。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及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
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及公司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公司于2016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四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2016年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六、本公告日前十二个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累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金额为人民币147,872,000.00元。
特此公告
广东四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2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