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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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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安荣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7-02-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招商安荣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6年4月14日《关于准予招商安荣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795号文)注册公开募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16年7月15日正式生效。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

重要提示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本招募说明书摘要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7年1月15日,有关财务和业绩表现数据截止日为2016年12月31日,财务和业绩表现数据未经审计。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设立日期:2002年12月27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2.1亿元

法定代表人:李浩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电话:(0755)83199596

传真:(0755)83076974

联系人:赖思斯

股权结构和公司沿革: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02年12月27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2]100号文批准设立,是中国第一家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司由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ING Asset Management B.V.(荷兰投资)、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中远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共同投资组建。经公司股东会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公司的注册资本金已经由人民币一亿元(RMB100,000,000元)增加为人民币二亿一千万元(RMB210,000,000元)。

2007年5月,经公司股东会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批复同意,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受让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中远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及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持有的公司10%、10%、10%及3.4%的股权;公司外资股东ING Asset Management B.V.(荷兰投资)受让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3.3%的股权。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股东及股权结构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全部股权的33.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全部股权的33.3%,ING Asset Management B.V.(荷兰投资)持有公司全部股权的33.3%。

2013年8月,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1074号文批复同意,荷兰投资公司(ING Asset Management B.V.)将其持有的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1.6%股权转让给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1.7%股权转让给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股东及股权结构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全部股权的55%,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全部股权的45%。

公司主要股东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87年4月8日,总行设在深圳,业务以中国市场为主。招商银行于2002年4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600036)。2006年9月22日,招商银行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股份代号:3968)。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是百年招商局旗下金融企业,经过多年创业发展,已成为拥有证券市场业务全牌照的一流券商。2009年11月,招商证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代码600999)。

公司将秉承“诚信、理性、专业、协作、成长”的理念,以“为投资者创造更多价值”为使命,力争成为中国资产管理行业具有“差异化竞争优势、一流品牌”的资产管理公司。

(二)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介绍:

李浩,男,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常务副行长兼财务负责人。美国南加州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高级会计师。1997年5月加入招商银行任总行行长助理,2000年4月至2002年3月兼任招商银行上海分行行长,2001年12月起担任招商银行副行长,2007年3月起兼任财务负责人,2007年6月起担任招商银行执行董事, 2013年5月起担任招商银行常务副行长,2016年3月起兼任深圳市招银前海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副董事长。现任公司董事长。

邓晓力,女,毕业于美国纽约州立大学,获经济学博士学位。2001年加入招商证券,并于2004年1月至2004年12月被中国证监会借调至南方证券行政接管组任接管组成员。在加入招商证券前,邓女士曾任Citigroup(花旗集团)风险管理部高级分析师。现任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首席风险官,分管风险管理、公司财务、结算及培训工作;兼任中国证券业协会财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现任公司副董事长。

金旭,女,北京大学硕士研究生。1993年7月至2001年11月在中国证监会工作。2001年11月至2004年7月在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2004年7月至2006年1月在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总经理。2006年1月至2007年5月在梅隆全球投资有限公司北京代表处任首席代表。2007年6月至2014年12月担任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2015年1月加入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公司总经理、董事兼招商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长。

吴冠雄,男,硕士研究生,22年法律从业经历。1994年8月至1997年9月在中国北方工业公司任法律事务部职员。1997年10月至1999年1月在新加坡Colin Ng & Partners任中国法律顾问。1999年2月至今在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工作,先后担任专职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事务所管理合伙人、事务所执行主任和管理委员会成员。2009年9月至今兼任北京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2016年4月至今兼任北京墨迹风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12月至今兼任新世纪医疗控股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11月至今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三届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王莉,女,高级经济师。毕业于中国人民解放军外国语学院,历任中国人民解放军昆明军区三局战士、助理研究员;国务院科技干部局二处干部;中信公司财务部国际金融处干部、银行部资金处副处长;中信银行(原中信实业银行) 资本市场部总经理、行长助理、副行长等职。现任中国证券市场研究设计中心(联办)常务干事兼基金部总经理; 联办控股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等。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何玉慧,女,加拿大皇后大学荣誉商学士,26年会计从业经历。曾先后就职于加拿大National Trust Company和 Ernst & Young,1995年4月加入香港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2015年9月退休前系香港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金融业内部审计、风险管理和合规服务主管合伙人。2016年8月至今任泰康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同时兼任多个香港政府机构辖下委员会的委员和香港会计师公会纪律评判小组委员。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孙谦,男,新加坡籍,经济学博士。1980年至1991年先后就读于北京大学、复旦大学、 William Paterson College 和 Arizona State University并获得学士、工商管理硕士和经济学博士学位。曾任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商学院副教授、厦门大学任财务管理与会计研究院院长及特聘教授、上海证券交易所高级访问金融专家。现任复旦大学管理学院特聘教授和财务金融系主任。兼任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和上海期货交易所博士后工作站导师,科技部复旦科技园中小型科技企业创新型融资平台项目负责人。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丁安华,男,毕业于华南理工大学工商管理学院,获硕士学位。1984年8月至1986年8月任人民交通出版社编辑;1989年10月至1992年10月任华南理工大学工商管理学院讲师; 1992年10月至1994年12月任招商局集团研究部主任研究员;1995年1月至1998年8月,任美资企业高级管理人员;1998年8月至2001年2月,任职于加拿大皇家银行;2001年3月至2009年4月,历任招商局集团业务开发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企业规划部副总经理,战略研究部总经理。2004年12月至2010年4月,兼任招商轮船董事;2007年6月至2010年6月,兼任招商银行董事;2007年8月至2011年4月兼任招商证券董事。2009年5月任招商证券首席经济学家,2011年10月起任招商证券副总裁。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周松,男,武汉大学世界经济专业硕士研究生。1997年2月加入招商银行,1997年2月至2006年6月历任招商银行总行计划资金部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2006年6月至2007年7月任招商银行总行计划财务部副总经理,2007年7月至2008年7月任招商银行武汉分行副行长。2008年7月至2010年6月任招商银行总行计划财务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2010年6月至2012年9月任招商银行总行计划财务部总经理。2012年9月至2014年6月任招商银行总行业务总监兼总行计划财务部总经理。2014年6月至2014年12月任招商银行总行业务总监兼总行资产负债管理部总经理。2014年12月起任招商银行总行同业金融总部总裁兼总行资产管理部总经理。2016年1月起任招商银行总行投行与金融市场总部总裁兼总行资产管理部总经理。现任公司监事。

罗琳,女,厦门大学经济学硕士。1996年加入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先后担任项目经理、高级经理、业务董事;2002年起参与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筹备,公司成立后先后担任基金核算部高级经理、产品研发部高级经理、副总监、总监、产品运营官,现任首席市场官兼市场推广部总监、公司监事。

鲁丹,女,中山大学国际工商管理硕士;2001年加入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任Oracle ERP系统实施顾问;2005年5月至2006年12月于韬睿惠悦咨询有限公司任咨询顾问;2006年12月至2011年2月于怡安翰威特咨询有限公司任咨询总监;2011年2月至2014年3月任倍智人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首席运营官;现任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监、公司监事,兼任招商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李扬,男,中央财经大学经济学硕士,2002年加入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基金核算部高级经理、副总监、总监,现任产品研发一部总监、公司监事。

钟文岳,男,厦门大学货币银行学硕士。1992年7月至1997年4月于中国农村发展信托投资公司任福建(集团)公司国际业务部经理;1997年4月至2000年1月于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任九江营业部总经理;2000年1月至2001年1月任厦门海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2001年1月至2004年1月任深圳二十一世纪风险投资公司副总经理;2004年1月至2008年11月任新江南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8年11月至2015年6月任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总经理;2015年6月加入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副总经理兼招商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沙骎,男,中国国籍,中欧国际工商学院EMBA,曾任职于南京熊猫电子集团,任设计师;1998年3月加入原君安证券南京营业部交易部,任经理助理;1999年11月加入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金运营中心基金投资部,从事交易及证券研究工作;2000年11月加入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投资部,任交易主管;2008年2月加入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量化投资事业部,任投资总监、部门总经理;2015年加入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招商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董事。

欧志明,男,华中科技大学经济学及法学双学士、投资经济硕士;2002年加入广发证券深圳业务总部任机构客户经理;2003年4月至2004年7月于广发证券总部任风险控制岗从事风险管理工作;2004年7月加入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法律合规部高级经理、副总监、总监、督察长,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兼任招商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兼招商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董事。

杨渺,男,硕士,2002年起先后就职于南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巨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金融工程研究员、行业研究员、助理基金经理。2005年加入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高级数量分析师、投资经理、投资管理二部(原专户资产投资部)负责人及总经理助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潘西里,男,硕士,1998年加入大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法律部,负责法务工作;2001年10月加入天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任职主管;2003年2月加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历任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副处长及处长;2015年加入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督察长。

2、本基金基金经理介绍

王景,女,中国国籍,经济学硕士。曾任职于中国石化乌鲁木齐石油化工总厂物资装备公司及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对外合作中心。2003年起,先后于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工作,任行业研究员。2009年8月起,任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投资经理。2010年8月加入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投资管理一部总监、招商制造业转型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管理时间:2015年12月2日至今)、招商境远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管理时间:2015年12月15日至今)、招商安弘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管理时间:2015年12月29日至今)、招商康泰养老灵活配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管理时间:2016年2月4日至今)、招商安博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管理时间:2016年5月25日至今)及招商安荣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管理时间:2016年7月15日至今)。

马龙,男,经济学博士。2009年7月加入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研究员,从事宏观经济、债券市场策略、股票市场策略研究工作;2012年11月加入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投资部,曾任研究员,从事宏观经济、债券市场策略研究,现任招商安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管理时间:2014年3月27日至今)、招商产业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管理时间:2015年4月1日至今)、招商可转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管理时间:2015年4月1日至今)、招商安益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管理时间:2015年7月14日至今)、招商安弘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管理时间:2015年12月29日至今)、招商安德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管理时间:2016年2月18日至今)、招商安荣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管理时间:2016年7月15日至今)及招商睿祥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管理时间:2016年8月30日至今)。

3、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公司的投资决策委员会由如下成员组成:总经理金旭、副总经理沙骎、副总经理杨渺、总经理助理兼量化投资部负责人吴武泽、总经理助理兼固定收益投资部负责人裴晓辉、交易部总监路明、国际业务部总监白海峰。

4、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二、基金托管人

1. 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民生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法定代表人:洪崎

成立时间:1996年2月7日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证监基金字[2004]101号

组织形式: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资本:28,365,585,227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电话:010-58560666

联系人:罗菲菲

2. 主要人员情况

杨春萍:女,北京大学本科、硕士。资产托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投资银行总行,意大利联合信贷银行北京代表处,中国民生银行金融市场部和资产托管部。历任中国投资银行总行业务经理,意大利联合信贷银行北京代表处代表,中国民生银行金融市场部处长、资产托管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等职务。具有近三十年的金融从业经历,丰富的外资银行工作经验,具有广阔的视野和前瞻性的战略眼光。

3.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年7月9日获得基金托管资格,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颁布后首家获批从事基金托管业务的银行。为了更好地发挥后发优势,大力发展托管业务,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托管部从成立伊始就本着充分保护基金持有人的利益、为客户提供高品质托管服务的原则,高起点地建立系统、完善制度、组织人员。资产托管部目前共有员工68人,平均年龄36岁,100%员工拥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80%以上员工具有硕士以上文凭。基金业务人员100%都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中国民生银行坚持以客户需求为导向,秉承“诚信、严谨、高效、务实”的经营理念,依托丰富的资产托管经验、专业的托管业务服务和先进的托管业务平台,为境内外客户提供安全、准确、及时、高效的专业托管服务。截至2016年12月31日,中国民生银行已托管147只证券投资基金,托管的证券投资基金总净值达到2946.99亿元。中国民生银行于2007年推出“托付民生·安享财富”托管业务品牌,塑造产品创新、服务专业、效益优异、流程先进、践行社会责任的托管行形象,赢得了业界的高度认可和客户的广泛好评,深化了与客户的战略合作。自2010年至今,中国民生银行荣获《金融理财》杂志颁发的“最具潜力托管银行”、“最佳创新托管银行”和“金牌创新力托管银行”奖,荣获《21世纪经济报道》颁发的“最佳金融服务托管银行”奖。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商基金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87-9555(免长途话费)

招商基金官网交易平台

交易网站:www.cmfchina.com

客服电话:400-887-9555(免长途话费)

电话:(0755)83196437

传真:(0755)83199059

联系人:陈梓

招商基金战略客户部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28号太平洋保险大厦B座2层西侧207-219单元

电话:(010)56937566

联系人:莫然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088号上海招商银行大厦南塔15楼

电话:(021)38577378

联系人:秦向东

招商基金机构理财部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23楼

电话:(0755)83190452

联系人:刘刚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28号太平洋保险大厦B座2层西侧207-219单元

电话:(010)56937404

联系人:贾晓航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088号上海招商银行大厦南塔15楼

电话:(021)38577379

联系人:伊泽源

招商基金直销交易服务联系方式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苑路科兴科学园A3单元3楼招商基金客服中心直销柜台

电话:(0755)83196359 83196358

传真:(0755)83196360

备用传真:(0755)83199266

联系人:冯敏

2、代销机构: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法定代表人:洪崎

电话:(010)57092619

传真:(010)58092611

联系人:穆婷

3、代销机构: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电话:(0755)83196223

传真:(0755)83195050

联系人:邓炯鹏

4、代销机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电话:95566

传真:(010)66594853

联系人:张建伟

5、代销机构: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法定代表人:周慕冰

电话:95599

传真:(010)85109219

联系人:张伟

6、代销机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易会满

电话:95588

传真:010-66107914

联系人:杨菲

7、代销机构: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牛锡明

电话:(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8483

联系人:张宏革

8、代销机构: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9号

法定代表人:李庆萍

电话:95558

传真:(010)65550827

联系人:江奇勇

9、代销机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号

法定代表人:李国华

电话:95580

传真:(010)68858117

联系人:王硕

10、代销机构: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电话:95511-3

传真:(021)50979507

联系人:张莉

11、代销机构: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00号

法定代表人:吉晓辉

电话:(021)61618888

传真:(021)63604199

联系人:高天

12、代销机构: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江宁路168

法定代表人:高建平

电话:95561

传真:(021)62569070

联系人:卞晸煜

13、代销机构: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内蒙古包头市钢铁大街6号

法定代表人:李镇西

电话:0472-5189051

传真:0472-5189057

联系人:张建鑫

14、代销机构: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700号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电话:0574-87050038

传真:0574-87050024

联系人:任巧超

15、代销机构: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东莞市东城区鸿福东路2号

法定代表人:何沛良

电话:0769-961122

联系人:林培珊

16、代销机构: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常州市天宁区延宁中路 668 号

法定代表人:陆向阳

电话:0519-80585939

传真:0519-89995066

联系人:包静

17、代销机构: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河东区海河东路218号

法定代表人:李伏安

电话:95541

传真:022 5831 6569

联系人:陈玮

18、代销机构:深圳众禄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发展银行大厦25楼I、J单元

法定代表人:薛峰

电话:0755-33227950

传真:0755-82080798

联系人:童彩平

19、 代销机构: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海曙路东2号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电话:0571-28829790

传真:0571-26698533

联系人:韩松志

20、 代销机构: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金山区廊下镇漕廊公路7650号205室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电话:400-821-5399

传真:(021)38509777

联系人:李娟

21、 代销机构: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685弄37号4号楼449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电话:(021)58870011

传真:(021)68596916

联系人:张茹

22、 代销机构: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法定代表人:其实

电话:400-1818-188

传真:021-64385308

联系人:潘世友

23、 代销机构: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903室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电话:0571-88911818

传真:0571-86800423

联系人:刘宁

24、 代销机构: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09单元

法定代表人:郭坚

电话:021-20665952

传真:021-22066653

联系人:宁博宇

25、 代销机构: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区富特北路277号3层310室

法定代表人:燕斌

电话:400-046-6788

传真:021-52975270

联系人:凌秋艳

26、 代销机构:北京乐融多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1号1号楼1603

法定代表人:董浩

电话:400-068-1176

传真:010-56580660

联系人: 于婷婷

27、 代销机构: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4 栋10 层1006#

法定代表人:杨懿

电话:400-166-1188

传真:010-83363072

联系人: 文雯

28、 代销机构:深圳富济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

法定代表人:齐小贺

电话:0755-83999913

传真:0755-83999926

联系人: 陈勇军

29、 代销机构: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办公楼二期46层4609-10单元

法定代表人:赵学军

电话:400-021-8850

联系人: 余永健

网址: www.harvestwm.cn

30、 代销机构: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3491

法定代表人:肖雯

电话:020-80629066

联系人: 刘文红

网址: www.yingmi.cn

31、 代销机构: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100号金外滩国际广场19楼

法定代表人:冯修敏

电话:400-8213-999

联系人: 陈云卉

网址: https://tty.chinapnr.com/

32、 代销机构: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989号中达广场2楼

法定代表人:盛大

电话:400-067-6266

联系人: 王淼晶

网址: http://www.qianjing.com/

33、 代销机构: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58号906

法定代表人:张琪

电话:010-62675369

联系人: 付文红

网址:http://www.xincai.com/

34、 代销机构: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法定代表人:钱燕飞

电话:025-66996699-887226

联系人: 王锋

网址:http://fund.suning.com

35、 代销机构: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1号院6号楼2单元21层222507

法定代表人:钟斐斐

电话:4000-618-518

联系人:戚晓强

网址:http://www.ncfjj.com/

36、 代销机构:上海华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环球金融中心9楼

法定代表人:郭林

电话:400-820-5999

联系人:陈媛

网址:www.shhxzq.com

37、 代销机构: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11层1108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电话:400-619-9059

联系人:丁向坤

网址:http://www.fundzone.cn

38、 代销机构:天津国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综合服务区办公楼D座二层202-124室

法定代表人:丁东华

电话:400-111-0889

联系人:郭宝亮

网址:www.gomefund.com

39、 代销机构:南京途牛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玄武大道699-1号

法定代表人:宋时琳

电话:400-799-9999

联系人:贺杰

网址:http://jr.tuniu.com

40、 代销机构:凤凰金信(银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阅海湾中央商务区万寿路142号14层1402

法定代表人:程刚

电话:400-810-5919

联系人:张旭

网址:www.fengfd.com

41、 代销机构:上海中正达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腾大道2815号302室

法定代表人:黄欣

电话:400-6767-523

联系人:戴珉微

网址:www.zzwealth.cn

42、 代销机构: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路潘园公路1800号2号楼6153室(上海泰和经济发展区)

法定代表人:王翔

电话: 400-820-5369

联系人:吴鸿飞

网址: www.jiyufund.com.cn

43、 代销机构:中民财富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100号7层05单元

法定代表人:弭洪军

电话:400-876-5716

联系人:茅旦青

网址:www.cmiwm.com

44、 代销机构:北京晟视天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怀柔区九渡河镇黄坎村735号03室

法定代表人:蒋煜

电话: 400-818-8866

联系人:尚瑾

网址:www.gscaifu.com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二)登记机构

名称: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法定代表人:李浩

电话:(0755)83196445

传真:(0755)83196436

联系人:宋宇彬

(三)担保人

名称:北京首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长安兴融中心4号楼3层03B-03G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长安兴融中心4号楼3层03B-03G

法定代表人:马力

成立日期:1997年12月5日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0.02308亿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融资性担保业务: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项目融资担保、信用证担保、债券担保及其他融资性担保业务。

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诉讼保全担保、投标担保、预付款担保、工程履约担保、尾付款如约偿付担保等履约担保;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以自有资金投资。

(四)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楼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廖海

电话:021-51150298

传真:021-51150398

经办律师:廖海、刘佳

联系人:刘佳

(五)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上海市延安东路222号外滩中心30楼

法定代表人:曾顺福

电话:021-6141 8888

传真:021-6335 0177

经办注册会计师:陶坚 吴凌志

联系人:陶坚

四、基金的名称:

招商安荣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类型:

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六、基金的保本及保证

(一)基金的保本

1、保本

在第一个保本周期到期日,如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的可赎回金额加上其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累计分红款项之和计算的总金额低于其认购保本金额,则基金管理人应补足该差额(该差额即为保本赔付差额),并在保本周期到期日后二十个工作日内(含第二十个工作日,下同)将该差额支付给基金份额持有人。本基金第一个保本周期后各保本周期到期日,如基金份额持有人过渡期申购、或从上一保本周期转入当期保本周期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的可赎回金额加上其过渡期申购、或从上一保本周期转入当期保本周期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在当期保本周期内的累计分红款项之和低于其过渡期申购的保本金额、或从上一保本周期转入当期保本周期基金份额的保本金额,由基金管理人、担保人或保本义务人根据当期有效的《基金合同》、《保证合同》或《风险买断合同》的约定将该差额支付给基金份额持有人。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保本周期内申购、转换转入,或在当期保本周期到期日前赎回或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或者发生《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不适用保本条款情形的,相应基金份额不适用本条款。

认购保本金额=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的投资金额,即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并

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的净认购金额、认购费用及募集期间的利息收入之和。

过渡期申购的保本金额=基金份额持有人过渡期申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的投资金额,即基金份额持有人在过渡期的限定期限内进行申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在折算日所代表的资产净值及过渡期申购费用之和。

从上一保本周期转入当期保本周期的基金份额的保本金额=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上一保本周期到期时持有的基金份额转入当期保本周期并持有到期的,其基金份额在折算日所代表的资产净值。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分别计算可赎回金额、保本金额、保本赔付差额。

对于基金持有人多次认购/申购、赎回的情况,以后进先出的原则确定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

2、保本周期

本基金的保本周期为两年。

第一个保本周期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两个公历年后对应日止,如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或无该对应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本基金第一个保本周期后的各保本周期自基金管理人公告的保本周期起始日起至两个公历年后对应日止,如该日为非工作日或无该对应日,则保本周期到期日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基金管理人将在保本周期到期前公告的到期处理规则中确定下一个保本周期的起讫日期。

3、适用保本条款的情形

(1)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并持有到期的份额、或过渡期申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或从上一保本周期转入当期保本周期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

(2)对于前条所述持有到期的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无论选择赎回、转换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本基金转入下一保本周期或是转型为“招商安荣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都同样适用保本条款。

4、不适用保本条款的情形

(1)在保本周期到期日,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或过渡期申购、或从上一保本周期转入当期保本周期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的可赎回金额加上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在当期保本周期内的累计分红款项之和不低于其保本金额;

(2)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当期保本周期开始后申购或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

(3)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或过渡期申购、或从上一保本周期转入当期保本周期,但在基金保本周期到期日前(不包括该日)赎回或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

(4)在保本周期内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

(5)在保本周期内发生本基金与其他基金合并或更换管理人的情形,且担保人不同意继续承担保证责任或保本义务人不同意继续承担保本偿付责任;

(6)在保本周期到期日之后(不包括该日)基金份额发生的任何形式的净值减少;

(7)因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基金投资亏损;或因不可抗力事件直接导致基金管理人或担保人或保本义务人无法按约定履行全部或部分义务或延迟履行义务的,或《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情形基金管理人或担保人或保本义务人免于履行保本义务的。

5、保本基金到期的处理方案

(1)保本周期到期后基金的存续形式

保本周期届满时,在符合法律法规有关担保人或保本义务人资质要求、并经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认可的担保人或保本义务人同意为下一个保本周期提供保本保障,与本基金管理人签订《保证合同》或《风险买断合同》,同时本基金满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存续要求的情况下,本基金继续存续并进入下一保本周期,新的保本周期的具体起讫日期以本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

如保本周期到期后,本基金未能符合上述保本基金存续条件,则本基金将按《基金合同》的约定,于保本周期到期日次日变更为非保本的“招商安荣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均变更为“招商安荣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A类和C类基金份额。同时,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以及基金费率等相关内容也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作相应修改。上述变更无须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提前在临时公告或更新的基金招募说明书中予以说明。

如果本基金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对基金的存续要求,则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终止。

(2)保本周期到期的处理规则

1)到期期间是指基金管理人在保本周期到期日前公告指定的一个期间。如本基金转入下一保本周期,则到期期间为基金管理人公告指定的过渡期内的一个期限,加上保本周期到期日在内的一段期间,该期间为五个工作日(自保本周期到期日开始计算);如本基金变更为“招商安荣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则到期期间为保本周期到期日。

本基金保本周期到期前,基金管理人将提前公告到期期间的具体起止时间,并提示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此期间内作出到期选择。

2)在本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到期期间内,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做出如下选择:

a.在到期期间内赎回到期时持有的基金份额;

b.在到期期间内将到期时持有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已公告开放转换转入的其他基金;

c.保本周期到期后,本基金符合保本基金存续条件,基金份额持有人到期时持有的基金份额根据届时基金管理人的公告转入下一保本周期;

d.保本周期到期后,本基金不符合保本基金存续条件,基金份额持有人继续持有变更后的“招商安荣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

3)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持有的所有基金份额选择上述四种处理方式之一,也可以选择部分赎回、部分转换转出、部分转入下一保本周期或继续持有变更后基金的基金份额。

4)无论持有人采取何种方式作出到期选择,均无需就其认购、或过渡期申购、或从上一保本周期转入当期保本周期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在到期期间的赎回和转换支付赎回费用和转换费用(包括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和转入基金的申购费补差,下同)等交易费用。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后或转为“招商安荣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后的其他费用,适用其所转入基金的费用、费率体系。

5)在到期期间,本基金接受赎回、转换转出申请,不接受申购和转换转入申请。

6)本基金保本周期到期后,如基金份额持有人没有作出到期选择且本基金符合保本基金存续条件,则基金管理人将默认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持有的本基金基金份额从上一保本周期转入下一保本周期;如基金份额持有人没有作出到期选择且本基金不符合保本基金存续条件,则基金管理人将默认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均选择了继续持有变更后的“招商安荣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A类和C类基金份额。

7)在到期期间内(除保本周期到期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所持有的基金份额进行赎回或转换转出时,将自行承担保本周期到期日后(不含保本周期到期日)至赎回或转换转出实际操作日(含)的基金份额净值波动的风险。

(3)保本周期到期的公告

1)保本周期届满时,在符合保本基金存续条件下,本基金将继续存续。基金管理人应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本基金继续存续、到期赎回或转换的到期期间以及为下一保本周期开放申购的期限等的相关事宜进行公告。

2)保本周期届满时,在不符合保本基金存续条件下,本基金将变更为“招商安荣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将在临时公告或“招商安荣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招募说明书》中公告相关规则。

3)在保本周期到期前,基金管理人还将进行提示性公告。

4)为了保障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基金管理人可在保本周期到期前6个月内视情况暂停本基金的日常申购业务。

(4)保本周期到期的保本条款

1)认购、或过渡期申购、或从上一保本周期转入当期保本周期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无论选择赎回、转换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还是转入下一保本周期或继续持有变更后的“招商安荣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其认购、或过渡期申购、或从上一保本周期转入当期保本周期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都适用保本条款。

2)若认购、或过渡期申购、或从上一保本周期转入当期保本周期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持有人,选择在持有到期后赎回基金份额、转换到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或者选择或默认选择转入下一保本周期的基金份额或继续持有变更后的“招商安荣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而相应的基金份额在保本周期到期日的可赎回金额加上其持有期间的累计分红金额低于其认购保本金额、或过渡期申购的保本金额、或从上一保本周期转入当期保本周期基金份额的保本金额,则基金管理人应补足该差额,并在保本周期到期日后二十个工作日内(含第二十个工作日,下同)将该差额支付给基金份额持有人。

(二)保本的保证

1、本节所述基金保本的保证责任仅适用于第一个保本周期。本基金第一个保本周期后各保本周期涉及的基金保本事宜,由基金管理人与担保人或保本义务人届时签订的《保证合同》或《风险买断合同》决定,并由基金管理人在当期保本周期开始前公告。

2、本基金由担保人对基金管理人的保本义务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保证的范围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的可赎回金额加上其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累计分红款项之和计算的总金额低于其认购保本金额的差额部分(即保本赔付差额)。担保人保证期间为基金本保本周期到期日之日起六个月。第一个保本周期内,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最高限额不超过按《基金合同》生效之日确认的基金份额所计算的认购保本金额。

3、保本周期内,担保人出现足以影响其担保能力情形的,应在该情形发生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通知基金管理人以及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在接到通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应将上述情况报告中国证监会并提出处理办法,包括但不限于加强对担保人担保能力的持续监督、在确信担保人丧失担保能力的情形下更换担保人等。基金管理人应在接到担保人通知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在指定媒介上公告上述情形。

4、保本周期内,除《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更换担保人应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通过,并且担保人的更换必须符合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保本周期内更换担保人的程序见第10项“更换担保人或保本义务人的程序”。

保本周期内更换担保人的,原担保人承担的所有与本基金保证责任相关的权利义务由继任的担保人承担。在新任担保人接任之前,原担保人应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5、如果符合条件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的可赎回金额加上其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累计分红款项之和计算的总金额低于其认购保本金额的差额部分,且基金管理人无法全额履行保本义务的,基金管理人在保本周期到期日后五个工作日内,向担保人发出书面《履行保证责任通知书》(应当载明基金管理人应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支付的本基金保本赔付差额总额、基金管理人已自行偿付的金额、需担保人清偿的金额以及本基金在基金托管人处开立的指定账户信息)。担保人应在收到基金管理人发出的《履行保证责任通知书》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将《履行保证责任通知书》载明的清偿款项划入本基金在基金托管人处开立的账户中,由基金管理人支付给基金份额持有人。担保人将清偿款项划入本基金在及托管人处开立的账户后即为全部履行了保证责任,担保人无须对基金份额持有人逐一进行清偿。清偿款项的分配与支付由基金管理人负责,担保人对此不承担责任。

6、除本部分第4款所指的“更换担保人的,原担保人承担的所有与本基金保证责任相关的权利义务由继任的担保人承担”以及下列除外责任情形外,担保人不得免除保证责任:

(1)在保本周期到期日,按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的可赎回金额加上其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累计分红款项之和计算的总金额不低于其认购保本金额;

(2)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但在保本周期到期日前(不包括该日)赎回或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

(3)基金份额持有人在保本周期内申购或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

(4)在保本周期内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

(5)在保本周期内发生本基金与其他基金合并或更换基金管理人的情形,且担保人不同意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6)在保本周期到期日之后(不包括该日)基金份额发生的任何形式的净值减少;

(7)未经担保人书面同意修改《基金合同》条款,可能加重担保人保证责任的,担保人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根据法律法规要求进行修改的除外;

(8)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基金投资亏损;或因不可抗力事件直接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按约定履行全部或部分义务或延迟履行义务的,或《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情形使基金管理人免于履行保本义务的。

7、保本周期届满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认可的其他机构继续与本基金管理人签订《保证合同》或《风险买断合同》,同时本基金满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存续要求的,本基金将转入下一保本周期(本基金第一个保本周期间内的担保人承诺继续对下一保本周期提供保证或风险买断保本保障的,本基金管理人与担保人另行签订保证合同或风险买断合同);否则,本基金变更为非保本的混合型基金,基金名称相应变更为“招商安荣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担保人不再为该基金承担保证责任。

8、保证费用由基金管理人从基金管理费收入中列支。

9、更换担保人的情形

(1)保本周期内更换担保人应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通过,但因担保人发生合并或分立,由合并或分立后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继担保人的权利和义务的,或在某一保本周期内担保人丧失担保资质或者出现足以影响其担保能力的情形,并且基金管理人确信担保人丧失担保能力的,或者基金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2)某一保本周期结束后,基金管理人有权更换下一保本周期的担保人,更换后的担保人为本基金下一保本周期提供的担保不得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基金合同》项下享有的保本条款,此项变更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

10、更换担保人或保本义务人的程序

(1)保本周期内更换担保人

1)提名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权提名新担保人,被提名的新担保人应当符合保本基金担保人的资质条件,且同意为本基金的保本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保证责任。

2)决议

对于合同约定的应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的情形,基金管理人应按照《基金合同》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章节中约定的程序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被提名的新担保人形成决议。

更换担保人的决议需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50%以上(含50%)表决通过。

对于合同约定的无需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的情形,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即视为形成更换担保人决议。

3)备案:对于合同约定的应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的情形,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更换担保人的决议须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对于合同约定的无需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的情形,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形成更换担保人决议后须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4)担保义务的承继:基金管理人应自更换担保人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或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形成更换担保人决议报中国证监会备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新担保人签署《保证合同》。自新《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原担保人承担的所有与本基金担保责任相关的权利义务将由继任的担保人承担。在新的担保人接任之前,原担保人应继续承担担保责任。

5)公告:基金管理人应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更换担保人的决议或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形成更换担保人的决议生效后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及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

(2)保本周期结束后更换担保人

当期保本周期结束后,基金管理人有权更换下一保本周期的担保人,由更换后的担保人为本基金下一保本周期提供保证责任,此项担保人更换事项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但是基金管理人应当将涉及新担保人的有关资质情况、《保证合同》等向中国证监会报备。

(3)保本周期内更换保本义务人

保本周期内更换保本义务人的,保本义务人的选举及公告程序等参照上述“保本周期内更换担保人”的方式进行。

(4)保本周期结束后更换保本义务人

当期保本周期结束后,基金管理人有权更换下一个保本周期的保本义务人,由更换后的保本义务人为本基金下一保本周期提供保本偿付责任,此项保本义务人更换事项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但是基金管理人应当将涉及新保本义务人的有关资质情况、《风险买断合同》等向中国证监会报备。

(三)保证合同

1、保证的范围和最高限额

(1)本基金为认购本基金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的认购保本金额为在第一个保本周期内其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所对应的净认购金额、认购费用及募集期利息之和。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与C类基金份额分别计算认购保本金额。本基金的募集规模上限为20亿元人民币(不含募集期利息)。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最高限额为21亿元人民币。

(2)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的金额即保证范围为:在第一个保本周期到期日,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的可赎回金额加上其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的累计分红款项之和低于认购保本金额的差额部分(该差额即为保本赔付差额)。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与C类基金份额分别计算可赎回金额及保本赔付差额。

(3)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最高限额不超过按《基金合同》生效之日确认的基金份额所计算的认购保本金额。

(4)保本周期到期日是指本基金保本周期届满日,如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或无该对应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第一个保本周期到期日为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两个公历年度后的对应日,如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或无该对应日,保本周期到期日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2、保证期间

保证期间为基金保本周期到期日之日起六个月。

3、保证的方式

在保证期间,担保人在保证范围内承担不可撤销的连带保证责任。

4、除外责任

下列情形之一,担保人不承担保证责任:

(1)保本周期到期日,如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的可赎回金额加上其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累计分红金额之和不低于认购保本金额;

(2)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当期保本周期开始后申购或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

(3)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但在基金保本周期到期日前(不包括该日)赎回或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

(4)在保本周期内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

(5)在保本周期内发生本基金与其他基金合并或更换基金管理人的情形,且担保人不同意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6)在保本周期到期日之后(不包括该日),基金份额发生的任何形式的净值减少;

(7)未经担保人书面同意修改《基金合同》条款,可能加重担保人保证责任的,担保人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根据法律法规要求进行修改的除外;

(8)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基金投资亏损,或因不可抗力事件直接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按约定履行全部或部分义务或延迟履行义务的,或《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情形基金管理人免于履行保本义务的。

5、担保费的支付

(1)基金管理人应按本条规定向担保人支付担保费。

(2)担保费支付方式:担保费由基金管理人从基金管理费收入中列支,按本条第(3)款公式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基金管理人应于每月收到基金管理费之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向担保人支付担保费。尽管有前述约定,基金管理人首次支付担保费应以收到担保人的《付费账户通知》为前提。担保人于收到款项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向基金管理人出具符合基金管理人要求的合法发票。

(3)每日担保费计算公式=担保费计提日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1.7%。×1/当年日历天数。

担保费的计算期间为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担保人解除保证责任之日或保本周期到期日较早者止,起始日及终止日均应计入期间。

七、基金的投资目标

(一)保本周期内

通过运用投资组合保险技术,力争控制本金损失的风险,并寻求组合资产的稳定增值。

(二)变更为“招商安荣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下简称“招商安荣混合基金”)后

本基金通过将基金资产在不同投资资产类别之间灵活配置,在控制下行风险的前提下为投资人获取稳健回报。

八、投资范围

(一)保本周期内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含国债、金融债、企业(公司)债、次级债、中小企业私募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等固定收益类资产以及现金、权证、国债期货、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本基金将按照恒定比例组合保险机制将资产配置于保本资产与风险资产。其中,保本资产为国内依法发行交易的债券(含国债、金融债、企业(公司)债、次级债、中小企业私募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等固定收益类资产、国债期货等,风险资产为股票、权证、股指期货等。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本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权证、股指期货等风险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高于40%;债券、国债期货、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等保本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6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二)变更为“招商安荣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下简称“招商安荣混合基金”)后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股票)、债券(含国债、金融债、企业(公司)债、次级债、中小企业私募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等固定收益类资产以及现金、权证、国债期货、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于股票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0%-95%,投资于权证的比例为基金资产净值的0%-3%,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和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九、基金的投资策略

(一)保本周期内

本基金将投资品种分为风险资产和保本资产两类,采用恒定比例投资组合保险(Constant Proportion Portfolio Insurance,以下简称“CPPI”)策略。本基金在保本周期内将严格遵守保本策略,实现对风险资产和保本资产的优化动态调整和资产配置,力争投资本金的安全性。同时,本基金通过积极稳健的风险资产投资策略,竭力为基金资产获取稳定增值。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资产配置原则是: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基础上,根据类别资产市场相对风险度,按照CPPI的策略动态调整保本资产和风险资产的比例。

根据CPPI策略,本基金将根据市场的波动、组合安全垫(即基金净资产超过基金价值底线的数额)的大小动态调整保本资产与风险资产投资的比例,通过对保本资产的投资实现保本周期到期时投资本金的安全,通过对风险资产的投资寻求保本期间资产的稳定增值。本基金对保本资产和风险资产的资产配置具体可分为以下三步:

第一步,确定保本资产的最低配置比例。根据保本周期末投资组合最低目标价值(本基金的最低保本值为投资本金的100%)和合理的贴现率(初期以两年期金融债的到期收益率为贴现率),设定当期应持有的保本资产的最低配置比例,即设定基金价值底线;

第二步,确定风险资产的最高配置比例。根据组合安全垫和风险资产风险特性,决定安全垫的放大倍数——风险乘数,然后根据安全垫和风险乘数计算当期可持有的风险资产的最高配置比例;

第三步,动态调整保本资产和风险资产的配置比例,并结合市场实际运行态势制定风险资产投资策略,进行投资组合管理,实现基金资产在保本基础上的保值增值。

2、债券(不含可转换公司债)投资策略

(下转61版)

(二零一七年第一号)